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批)
打印现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宜昌市10件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宜昌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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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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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D0930-001 |
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3组附近一采石场(宜昌市富石建材有限公司)产生有灰尘大,噪声扰民,周边道路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投诉人希望该采石场搬离。 |
夷陵区 |
大气、噪声 |
1.关于“采石场灰尘大、噪声扰民”问题,属实。夷陵区富石建材公司饰面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是使用啄木鸟、挖机剥离覆盖层,再打孔灌装膨胀剂等方式采矿。该企业矿区界限距最近居民住宅地约120米(噪声及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加湿作业、加湿运输和覆盖运输等防治扬尘措施。2020年6月15日-16日,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颗粒物、噪声进行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 2.关于“周边道路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属实。富石建材公司矿区在宜保公路西侧,路段总长1400米,路宽7米,水泥硬化路面。目前该道路因长期有矿车运输通过,路面有破损,有一定安全隐患,暂不影响居民、车辆通行。 2018年10月,该企业对6处54米路面单幅损坏处进行修复。2019年底,在黄花场社区组织下,再次对此路段路面破损进行维修。2019年7月,该企业向黄花场社区交纳20万元道路维修保证金。2020年7月15日与夷北鑫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黄花场社区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签订道路建设维护服务协议,协定按片石1元/吨,毛料石60元/车向黄花场社区交纳道路建设维护费,该资金用于道路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
属实 |
1.夷陵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治管理措施。该企业已于9月30日完成30米喷淋管安装,架设4台雾炮,对进场道路进行清理。并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加大打眼开采作业全过程湿法作业的水量,确保扬尘可控。 2.夷陵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企业进一步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多台设备同时作业,严禁夜间生产,节假日期间调整减少作业时间。 3.严查车辆超载。由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花分局加强道路运输监管,每周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视道路运输情况,适时加大路面撒水清扫频次,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养护。对于道路破损情况,由黄花场社区组织每半年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待该矿区闭坑后,再对道路进行全面维修。 4.关于投诉人希望采石场搬离的问题,宜昌富石建材有限公司证件齐全属于合法企业,且因边家湾0.3万立方米/年饰面用灰岩采石及加工项目有偿出让的资源至今未开采完毕,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延期至2022年9月4日。本次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将不再继续办理延期,并要求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编制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待矿山闭坑后,立即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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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D0930-002 |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大桥地源小镇旁一屠宰场臭气熏天,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秭归县 |
大气、噪声 |
综合多位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臭气问题,经调查核实为 属实。主要原因是地源小镇商住房与惠农屠宰场生猪静养待宰栏毗邻,两者最近直线距离37米,臭气来源主要为惠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场生猪运载车辆清洗污水收纳池内粪污及静养待宰栏内生猪粪尿产生。 2.信访人反映的噪声问题,经调查核实为属实。主要原因是深夜驱赶生猪进入屠宰车间屠宰时产生的叫声。 3.信访人反映的废水直排问题,经调查核实为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惠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通过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0日依法申领取得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污水排放与排水许可相一致,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
属实 |
1.已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规范要求清运处理运载生猪车辆废弃物;二是对静养待宰栏等易产生噪声的区域加装了隔音挡板,减少噪声扰民;三是企业安排专人及时清理待宰栏圈粪便,加大环境消杀频次,加强治污设施及排污管网日常巡检维护,保证稳定运行。 2.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秭归县九里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屠宰场所在区域调整为居住用地,该厂区已纳入搬迁议事日程,实施后将彻底解决屠宰场臭气和噪声扰民问题;二是屠宰场未实施搬迁之前,秭归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屠宰场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解决臭气和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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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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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D0930-003 |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大桥地源小镇旁一屠宰场臭气熏天,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秭归县 |
大气、噪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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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0﹞D0930-004 |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大桥地源小镇旁一屠宰场(老板叫韩某某)臭气熏天,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秭归县 |
大气、噪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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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0﹞D0930-006 |
秭归县陈家冲地源小镇旁惠民屠宰场臭气熏天,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秭归县 |
大气、噪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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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0﹞D0930-008 |
秭归县茅坪镇建东大道地源小镇小区旁一屠宰场臭气扰民,废水直排三溪河。 |
秭归县 |
大气、废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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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0﹞D0930-005 |
高新区雅畈村一组318国道旁一小作坊(穿心超市附近)生产塑料,废水废气排放不达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高新区 |
大气、废水 |
{C}1. {C}信访人反映“高新区雅畈村一组 318 国道旁一小作坊(穿心超市附近)生产塑料”情况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废旧塑料收购点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的收购、破碎和外卖,现场主要生产设备有剥纸机1台,打包机1台,破碎机1台。 2.信访人“废气排放不达标,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9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废旧塑料收购点未进行塑料破碎生产。破碎装置没有除尘设施,厂棚没有全封闭,院内露天堆放有大量回收的塑料制品及打包成形的废塑料,现场异味较为明显。经走访周边居民,均反映现场堆放的废旧塑料异味有时较大。 3.信访人反映“废水排放不达标”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废旧塑料收购点对所收购的部分生活类塑料进行干式破碎,位于车间角落的循环池内无生产用水。调查人员检查企业周边情况,未发现该收购点污水外排痕迹。 |
属实 |
1.白洋镇政府现场要求业主加强院内环境管理,对收集的废旧塑料及时外卖处置,减少现场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并将露天堆存的废旧塑料转移至厂棚内,降低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2.企业负责人已对干式破粹机拆除。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告知业主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进行破碎作业。 对以上意见,废品收购点负责人方某表示认同,并承诺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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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0﹞D0930-007 |
枝江市仙女镇下高速路口处的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烧煤,烟囱排放黑烟,污水直排。附近的亮新建材公司灰尘大,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投诉人反映该企业遇检查期间停止生产。 |
枝江市 |
大气、废水 |
1.信访人反映“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烧煤”不属实。经现场查勘和查阅企业环评资料,煤为煤气站生产原料,经煤质发生器产生煤气,混合原料进行熔炼制瓶,未直接燃烧。 2.信访人反映“星鑫包装有限公司烟囱排放黑烟,污水直排”属实。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现场踏勘和调阅该企业用电量缴费发票显示,该企业于2020年1月22日因环保问题停产整改至今。2020年1月11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在对该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窑炉尾气无脱硝设施;二是煤渣、煤灰露天堆放;三是煤气发生炉酚水与冷却水混排,废水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到位。2020年1月13日,枝江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3.信访人反映“附近的亮新建材公司灰尘大,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属实。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大门未关闭,部分门窗破损,车间及厂区部分路面因清扫不及时存在积尘,厂门内外存在扬尘车辙印。 4.信访人反映“投诉人反映亮新建材遇检查期间停止生产”不属实。经调阅生产记录,该企业自2020年7月投入试运行以来,一直正常生产。十一期间,企业全员放假,未生产。不存在遇检查期间停止生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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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一)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 1.查处情况。2020年1月13日,枝江市生态环境分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2.整改落实情况。(1)加快整改进度。现场检查时,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窑炉尾气脱硝设施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煤渣和煤灰已经清理。枝江市责令该公司加快环保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时效,整改未完成,公司不得擅自点火开工。(2)加强企业监管。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加大对该企业帮扶频次,待企业正常生产,具备监测条件后,对企业开展监测,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二)枝江市亮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查处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针对公司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对于存在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2.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现场管理。一是要求企业立即修复车间破损门窗,生产期间关闭车间大门,避免生产期间粉尘向外逸散。二是要求企业在车间生产过程中全程正常运行喷淋、加湿和雾炮设施。三是生产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地面及大门两侧外部道路清扫和冲洗保洁,确保无积尘。四是运输原料及产品的车辆要密闭,进出厂区要通过车辆冲洗装置进行冲洗,避免污染厂区及外部道路。(2)强化日常监管。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待企业正常生产具备监测条件后,对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粉尘监测,若存在超标排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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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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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0﹞D0930-009 |
当阳市坝陵办事处坝陵大道17号侨兴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恶臭难以忍受。 |
当阳市 |
大气、废水 |
投诉人反映“当阳市坝陵办事处坝陵大道17号侨兴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恶臭难以忍受”,属实。调查情况:小区位于城中村,建于1997年,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处理,未接入市政排污管网,因年代久远造成淤积,污水有时溢出产生臭味。 |
属实 |
1.坝陵办事处已将该小区纳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区排水管网建设,已于9月上旬完成招投标程序并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地上违建拆除。 2.10月1日上午,坝陵办事处和社区组织专人到居民家中进行沟通,宣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时间安排。 3.施工单位已组织吸粪车一辆,对小区化粪池污水进行清淤,排除污水,消除臭味。 4.10月3日管网施工机械已进场,计划30日内完成施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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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0﹞X0930-001 |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3组光平矿业有限公司过度开采矿山,生态受到破坏,周边居民房屋受到损坏,希望得到赔偿。 |
宜都市 |
生态 |
1.信访件反映的过度开采矿山问题。光平矿业于2018年3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经核实,该公司评估出让资源储量231.1万吨,2018年消耗29.7万吨,2019年消耗57万吨,2020年截止9月消耗35.8万吨,未超出评估出让资源总量。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2.信访件反映的生态受到破坏问题。该公司是独立矿区,有清晰的矿界范围、专用的运输通道、完备的矿山设施,但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生态环境影响,信访件反映的破坏环境情况属实。 3.信访件反映的周边居民房屋受到损坏问题。光平矿业委托宜都盛滕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爆破作业服务,该公司自4月22日进行2020年度第一次爆破作业开始,就对爆破振动进行了自测,其放置的测振仪监测到的最大一次爆破振动速度为0.32cm/s,低于国家标准。 经查阅宜都盛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日志,该爆破公司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无违规爆破行为。经现场调查核实,爆破对房屋有一定影响但不严重,该问题基本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
属属实 |
1.查处情况。10月1日,宜都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办公会,对来信中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梳理研判。会后,姚家店镇人民政府立即会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宜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姚家店镇油榨坪村干部到鲁某某家、曹某某家、屈某某家进行走访或电话沟通;同时对光平矿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调阅了相关资料。鉴于未发现光平矿业存在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未进行立案处理。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光平矿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开采、生态修复、爆破等现场作业,姚家店镇人民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都市应急管理局、宜都市公安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针对生态破坏的问题,该公司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开采终了平台、排土场、道路两边等区域已进行复土复绿,完成矿区复绿面积45.5亩,总投资约80万元。另该公司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是姚家店镇人民政府加大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宣传力度,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引导并帮助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四是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2020年12月底矿山即将到期关闭的情况,指导企业启动为期半年的矿山生态修复的准备工作。 该信访件来信中反映的不属于本次生态环境督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已由宜都市信访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