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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专5)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日期:2020-12-07 15:05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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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反馈问题
2017年水利部门排查发现,全省1294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中895个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其中561个为无手续的码头和造船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和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进行清理整治,清退乱占滥用和占而不用的长江岸线,规范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管理。
三、整改措施
(五)严格长江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对不符合规划的码头一律不得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未开展港口总体规划环评的新建码头一律暂缓受理码头环评文件。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三峡枢纽港管理委员会(筹)关于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对全市“规范”类码头积极开展环评现状评价备案工作;对符合港口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提升”类已建成码头,主动服务,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码头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