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专12)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日期:2020-12-07 15:06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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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馈问题

  长江湖北段水运交通发达,2017年进港客船42万艘次、货船16万艘次、危险品船1.8万艘次,船舶污染与风险应急问题不容忽视。船舶污水直排情况普遍。2016年以来宜昌海事局已完成的35次船舶生活污水委托抽测中,有23次超标,超标率高达65.7%;三峡海事局2018年委托抽测船舶生活污水8次,超标率100%。督察组在荆门市现场抽查4艘货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处于闲置状态,生活污水直接排江。

  二、整改目标

  建立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和联单制度,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2020年底前,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三、整改措施

  (二)严格实施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污染物违规偷排行为。

  (六)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三峡坝区待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推进绿色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研究推进三峡待闸锚地岸电建设,推动建立船舶污染物联防联治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编制了《宜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技术规程》,规范了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船、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污染防治等相关技术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宜昌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印发至各县市区相关单位,用于指导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污染防治工作和专用码头防污染设施建设。

  我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联合长江通信管理局共同打造《绿色峡江》专题广播节目,印发《长江宜昌段生态公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动生态公民建设向长江延伸,定期向船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市民游客等宣传长江大保护重大举措,普及船舶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生态公民行为准则等。6月8日,长江通信管理局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已经首播《绿色峡江》栏目,目前已累计开展三期共24篇稿件的宣传报道。向长江延伸生态公民宣传工作属长江流域城市首创,是我市共抓长江大保护一项创新性工作。

  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油污水和废油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将船舶污染物收集企业收集的油污水和废油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其规范使用“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将油污水和废油转移、处置的过程在物联网系统上申报登记,生成电子转移联单。组织全市具有船舶废油经营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大力推广“净小宜”和“船e行”系统,做好废油处置单位和船舶污染物收集单位的对接。目前,我市已在“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上申报登记的水上船舶废油收集船舶企业共13家。

  2.印发《长江宜昌段共抓大保护联动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整合长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共同查处问题、共同治理问题”的共抓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格局。2020年6月,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宜昌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并邀请市检察院、葛洲坝检察院全程参加。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行为。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