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住房,可以既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日期:2024-08-02 10:22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徐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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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根据《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宜房公管【2022】2号文件第一条,“放宽二套房公积金使用限制。取消‘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及‘所购住房为第二套住房,若已提取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
政策解读: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既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也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二选一”。
温馨提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同时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和提取应同时办理手续,以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