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业务)相关政策知识解答

1、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各是多少?
答: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5%(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2元由单位缴纳。
2、单位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范围是多少?
答:缴费基数标准为5250,最高基数15750、最低基数2880。如参保人员有公务员补助医疗险种,最低基数为5250。
3、单位每月何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业务?有哪几种途径?
答:每月1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均可办理职工医保人员增减业务。办理途径有两种:一是登录宜昌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办理;二是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4、窗口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业务需携带什么资料?
答:窗口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业务需携带《宜昌市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特殊业务需增加相应的资料,如办理退休需提供《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死亡减员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5、单位退休职工能否自己来办理医保退休清算?
答:在单位办理养老退休的职工,其退休医保清算只能由单位办理。如单位已办理其减员,需增回至单位后再办理清算。
6、申请办理退休的职工医保需缴纳到什么时间?
答:医疗保险费是按月缴纳的,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当月仍是单位在职职工,医保需缴纳至退休当月。
7、职工月初离职,单位能否不缴纳当月医保费或者缴纳后退费?
答:离职当月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当月医保且不能缴纳后退费,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并要承担员工应享受的医保待遇。
8、与员工签订了协议,试用期需要缴纳医保吗?
答:《社会保险法》、《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也要为员工缴纳医保。
9、参保单位办理了参保登记并增加人员,什么时候缴纳医保费费用?
答:每月1-10日经办机构会对数据进行整理,核定费用并发送征集到税务部门。参保单位10日后可在税务平台缴纳费用,新参保单位次月10日后可以缴费。
10、单位员工即将退休但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答:单位员工办理退休后,如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或一次性清算两种方式缴纳医保。按月缴费指的是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因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而选择继续按照在职职工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费,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以审批的月退休费总额为缴费基数。退休费总额低于缴费基数标准的,以本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缴费基数。一次性清算是按退休时缴费基数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补收不足年限医保费用,次月从单位补收。
11、为什么每年12月要开展退休人员退休金申报工作?
答:宜昌市医保缴费年限足够的退休人员是以上年度退休金为基数划分医保个人账户,为保障职工待遇,退休职工需要申报退休金。
12、哪些人员和单位需要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退休金?
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养老在外地退休但医保在宜昌的退休人员每年12月需及时进行退休金申报。在宜昌市(含县市区)办理企业养老退休的人员无需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数据。
13、退休人员未及时申报退休金会有什么影响?
答:如单位或个人未及时申报退休金,会导致退休人员仍按原基数划分医保个人账户,造成的损失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15、医保网厅可办理哪些单位业务?
答:正常的医保人员增减可以直接在“职工缴费管理”模块办理,在职转退休和死亡退保等特殊业务不能直接申报减员,需通过“常用业务——网厅代办” 模块上传增减表和退休审批表或死亡证明等资料办理。
16、在哪里查询下载每个月的医保核定单?
答:参保单位可在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专栏和通知公告专栏下载每个月核定单,也可登录互联网+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在“报表打印——单位征集单打印”模块查询下载征集信息。
17、在哪里核对单位人员及个人缴费明细?
答:登录互联网+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在“信息查询——职工参保花名册查询”模块查询单位人员;在“信息查询——职工缴费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员工缴费明细。
18、参保单位能否为职工补缴医保?如何办理?
答:医保可以补缴。(1)参保人员因中断缴费而补缴的:单位填写增减表申请,提供养老参保凭证即可补缴,跨年度补缴以上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基数。(2)补缴突破职工本人首次参保时间的:单位提供职工在单位工作证明,填写《宜昌市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经审批后办理补缴,但不得突破单位首次参保时间。(3)当年新参保未及时申报的:单位提供养老参保凭证办理增员并进行补收。
19、参保单位在医保网厅办理人员增减时,系统提示“该人员已参加城居,请办理暂停城居”,如何处理?
答:该提示是指该员工正在参加或者曾经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暂停。该提示不影响单位正常增员,确不能增员的,参保单位可发网厅代办办理。单位办理增员后,应告知员工尽快报停城乡居民医保,以免影响待遇。
20、参保单位在医保网厅办理增员时,系统提示“该人员已有核定记录”,如何处理?
答:如核定记录编号尾数为4085,则说明该员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预缴了医保,需退费后再增员。如核定记录编号为其他,说明该员工当月已在其他单位缴纳医保,可改增员时间为次月。如仍不能增员,则需联系员工原单位办理减员。
21、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预缴后,到单位上班,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由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预缴退费,可退申报次月预缴费用。职工办理退费手续后,参保单位即可办理增员。
22、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登记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答:企业单位携带市场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参保登记;企业单位还可通过宜昌市互联网+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需1个工作日审核办理完结。
23、单位如何办理登记信息变更(如法人、单位名称)或登记注销业务?
答:(1)单位如需变更登记信息,可携带市场统一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信息;单位还可通过宜昌市互联网+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变更登记信息,需1个工作日审核。
(2)单位如需注销登记信息,需携带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登记证明或有关机关终止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4、什么是大额医疗保险?职工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是为减轻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对参保职工因住院或者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进行报销,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
单位参保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25、如何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步征收,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同步。2021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2元/月∙人。
26、大额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如何才能享受?
答: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和个人共同负担,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为90%,支付限额35万。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无需另外申报,自动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范围,在出院时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步直接结算。
27、某单位已缴纳当月医保费,但查询仍然欠费,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通常情况下,单位缴纳医保费后,相关数据经银行、税务系统处理后,次日会传至医保部门。如查询显示欠费的,参保单位可办理手工到账业务:一是通过网厅申请手工到账,审核通过后即时到账;二是持《税收完税证明》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28、参保单位在医保网厅办理人员报减业务时,提示单位欠费,不允许报减,但单位刚刚已缴费,还未到账,问医保网厅可否办理单位手工到账?
答:医保网厅可办理单位手工到账业务,操作如下:
(1)打开“宜昌市互联网+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网页
(2)点击“法人用户登录”
(3)进入界面点击“单位管理—单位手工到账”
(4)进入单位手工到账界面点击“查询”
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征集流水号”,点击“确定”,保存成功。
下拉至“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浏览”,上传“税收完税证明”即可。
29、参保单位在网厅办理手工到账业务时,提示需要上传《税收完税证明》,请问这个证明要在哪里下载呢?
答:《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下载,操作如下: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
(2)登录后点击“办税中心”—“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界面后输入税款起止所属期,查询,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