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急诊费用报销时救护车费用能不能报销?

日期:2022-06-02 11:05来源:宜昌医保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最近有很多市民咨询救护车费用能不能报销,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但是救护车费用属于湖北省医保目录外的医疗服务项目,是不能参加报销的。

  如果医院没有将目录内的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的,大家也可以带相关报销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出院小结

  6、待遇享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备注:使用限制药品需提供相关医学检查资料

  提交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