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风险提示

日期:2019-01-16 09:37来源:宜昌市房产交易网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风险提示:

  一、要看是否具备房产中介资质。只有在工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在宜昌市房屋交易和产权中心办理网签用户注册的中介机构才具备房产中介资质。

  二、要查询房屋权属状态。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转移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要谨慎支付“诚意金”。法律中没有“诚意金”、“意向金”的概念,只有“定金”与“订金”的说法。“定金”具有合同担保作用,是规范的法律概念,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卖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赔付定金。“订金”不具有合同担保作用,不具有定金性质,收受方违约可以原额返还。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时要充分明确自己支付的款项性质,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四、要谨慎选择打包收费。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中介机构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介机构进行打包收费时往往含糊其辞,对收取的费用没有明细,存在乱收费隐患。如果您自愿选择中介机构打包收费,一定要求其列出详细的收费清单,且双方签字确认。

  五、要谨慎签订书面协议。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之前要对合同条款逐条看清,尤其要重点关注下列条款:佣金、定金及成交价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税费项目及金额、承担责任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六、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要委托证照不齐、没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尽量选择由宜昌市房屋交易和产权中心开设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