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完善社区基层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宜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分类:A
陈正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完善社区基层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党委、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社区工作者肩负着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重任,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目前,全市多部门在保障社区阵地、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等方面采取了很多举措。
一是工资保障方面。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宜昌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管理的意见(试行)》(宜办发〔2012〕29号),统一工资制度,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宜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确定,由市区财政分级负担,2018年在市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情况下仍按13399元/人标准补贴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全市共计1149.18万元。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宜昌城区社区网格管理员工资管理的意见》(宜人社发〔2013〕30号)和市有关网格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2018年市财政补贴城区社区网格管理员经费4336万元。对于社区难以自筹“五险一金”等保险经费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后向市政府提出提议,保障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各项待遇。
二是阵地保障方面。市规划局按《宜昌市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在新建住宅项目下达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时,明确规划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也落实相关政策,社区活动用房项目单独选址的,可采取划拨方式进行供地;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活动用房的,目前已实行了按规划要求配建建筑面积纳入居住小区地块出让条件,在出让公告中明确受让人为社区活动用房建设责任单位,配套社区活动用房建成后不动产及产权无偿移交辖区政府。市委组织部从2016年开始,计划3年内将村(社区)阵地建设全部进行达标升级。市民政局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依据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则,在“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明确提出城市社区综合设施不少于1000平方米,农村社区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是身份和上升渠道方面。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拓展社区工作人员上升渠道的要求,街道(乡镇)机关面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各县(市、区)还根据本地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本地社区干部储备情况,统筹设置部分职位定向招录社区(村)干部,并纳入每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一并组织实施。据统计,自开展从村(社区)定向招录公务员以来,全市共约300多名村(社区)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
为保障社区工作者各项待遇,市人社局、市创新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宜昌市城区社区工作者人事管理意见(试行)》(宜人社发〔2017〕5号)进行规范,把社区专职委员与社区网格员统筹管理,同工同酬,在综合目标考核、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工作中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待遇正从法规层面得到保障和落实。
宜昌市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
责任领导:董 菊 联系电话:6381151
承 办 人:杜天柏 联系电话:6235145
邮政编码:443000
公开情况: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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