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称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宜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分类:A
李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收悉后,我们立即赴部分县市了解征询食药监系统关于职称晋升的需求和实际。具体情况为,2014年食药监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中有三类人员,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编制人员,而事业编制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有职称晋升需求,但是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贡献的总体评价,这部分有职称晋升需求的人员需要在现有岗位上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作出一定的工作业绩才能申报晋升职称,所以确实存在部分人员反映职称晋升难的问题,但实际上渠道是畅通的。
现行的职称政策和我市食药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情况为:一是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正常申报职称,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正常申报晋升职称。二是目前国家规定的职称系列有27个,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以对应相关系列专业正常申报晋升职称。三是近年来,我市也确有部分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顺利晋升职称,有的是通过起点确认渠道直接取得工程系列食品工程、食品检测(验)、医药工程、药品检测(验)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还有的是通过评审取得档案管理专业中初级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职称政策宣传覆盖面和可及性,同时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职称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更好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该系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责任领导:郭建民 联系电话:6056480
承 办 人:蒋忠民 联系电话:6056817
邮政编码:443000
公开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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