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社区机构门牌和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宜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分类:A
杨玉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社区机构门牌和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应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但近年来社区演变成“小政府”,承担的行政性事务越来越繁重的问题,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2015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36号),要求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6年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6〕30号),部署安排了“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制度牌匾”等清理任务。两年来,我市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去年,中央、省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首次对城乡社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出台了首个政策文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高度重视,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创新基层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意见,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将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等一系列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的措施写进了实施意见,现已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意见,正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年内要出台。文件出台后,各县市区也将结合各地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和细则,各职能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对社区组织机构、门牌、制度和考核等问题进行规范。
宜昌市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
责任领导:董 菊 联系电话:6381151
承 办 人:杜天柏 联系电话:6235145
邮政编码:443000
公开情况: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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