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加快“僵尸社”清理、大力发展联合社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10-09 15:46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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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4、125、128号建议的答复

  分类:A

汪宗平、王东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加快“僵尸社”清理、大力发展联合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加快“僵尸社”清理的建议

  (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在去年举办三期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知识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举办两期培训班,6月底已培训一期,拟在11月份再举办一期。累计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300多人。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市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示范社联创活动,以创建推动业务指导下沉和合作社规范运行。同时,对去年评选出来的标杆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激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在夷陵区被确定为全国试点以后,我市又根据各地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了当阳、五峰作为全省试点,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行为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二)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根据你们的建议和中央、省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从今年元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合作社发展现状调研及“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专项清理工作分为全面排查、整顿提高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到11月底全面结束。目前全面排查工作已完成,进入整顿提高阶段。全市已排查合作社8575家、发现有不规范等问题的合作社2997家,已分类处置1112家。一是摸底排查,掌握实情。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清查因资金短缺、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无农民实际参与的,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检查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是精准甄别,分类指导。对经营发展存在困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在开办网店、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产品质量检测、市场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社”或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为其他类型经济组织,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三是加强监管,依法处理。对在摸底排查、专项抽查中,发现经营情况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失联的、没有进行年报公示的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连续两年没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合作社,实行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二、关于大力发展联合社的建议

  一是拟建全市联合社。为了引导组织全市合作社做大做强,拟组建宜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目前已有10多家有一定实力的合作社自愿作为发起人,开展相关筹备工作。二是引导发展联合社。近年来,我市加大发展联合社的力度,培养了星翔农产品、邓村绿茶等一批有实力的联合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已发展联合社10多家。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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