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打印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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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贯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10月,市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宜教发〔2017〕7号),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确立了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执法机制。2018年1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联系会,再次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4月,市教育局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宜教办发〔2018〕21号)。5月4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展开。7月3日,市教育局召开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各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以及城区所有文化补习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科、行政审批科、教师管理科、基础教育科、校园综合治理科等科室负责人就下一阶段工作做了详细讲解及布置,区教育局和培训机构负责人代表分表做了表态发言,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向社会公开承诺书上签名。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了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我市14个县市区共摸排机构314家,发现存在问题机构256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机构57家,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查处和整改情况正在整理汇总中。
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工作思路是:
1.教育部门完成对培训机构课程计划、培训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方面情况的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暑假期间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八条“高压线”,包括办学场所安全、聘用在职教师、办学规范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3.在秋季开学检查中重点检查中小学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包括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是否存在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4.针对大量存在的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指导机构办证,重点解决无证办学的问题,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即从2019年1月起我市所有办学机构将具备合格的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
(单位盖章)
2018年8月6日
责任领导:王贵元 联系电话:6443231
承办人: 袁 泉 联系电话:646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