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9-02 10:12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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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二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白琳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综合市国土局、林业局、规划局等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法制殡葬”,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把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大公墓建设力度,有力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先行先试。2011年,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我市开始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枝江、当阳市率先起步,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245家,全面推进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

  二、推进绿色生态文明祭祀安葬。清明节期间,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宜昌城区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通告》(宜府发〔2016〕5号),全面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市民政局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文明祭祀的暗访巡查。通过市、区两级的宣传引导和集中整治,形成“宜昌是我家,美丽靠大家”的和谐共生理念,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城区文明祭祀的理念深入人心、安全防范全面加强,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三沿五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青山绿水得到保护。在全市大力推行城乡节地生态安葬。按照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的要求,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宜昌中心城区对选择骨灰撒林安葬方式的逝者家庭,给予2000元奖励。

  三、加大政策扶持,发挥城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民政部门发挥殡葬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和协调。2017年和2018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城区1个城市生态公益性公墓和4个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示范项目。全面落实经营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区面积占比10%的要求。市殡葬所新增公益性墓区,设置墓穴550套,平均价格3000元/套,面向低收入和困难群体。当阳市新增完成400套公益性墓穴,可有效解决城中村群众安葬难问题。远安县投资近500万元建设生态公益性公墓,设立树葬、草坪葬专用区,并免费提供专区。组织编制《宜昌市中心城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年)》,并对公墓的设置位置及用地规模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今后,全市将推行以乡镇或多村为单位,联合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节约土地资源。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份开始,全国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把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作为兜底性、基本性、人性化制度安排,推动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争取到2020年,全面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坚持公益性为导向,规范公益性墓地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今后,政府投入兴建的城乡公益性公墓,要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经营性公墓要转变经营理念,修订建设规划,争取到2020年底,全面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二是加快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殡葬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新风正气,积极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让传统的孝道和尊重往生的礼遇真正成为广大民众的心内选择与弘扬。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文明节俭办丧事。让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宣传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有所提高。

  我们一定履行职责,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文明发展长。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宜昌市民政局

  2018年9月7日

  责任领导:蒋旭 联系电话:6227216

  责 任 人:张翠 联系电话:638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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