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重度污染天气中小学应急预案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9-02 17:02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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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二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卢以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度污染天气中小学应急预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鄂教办发【2016】10号)文件要求,2017年7月我局组织对《宜昌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宜教办发【2016】17号)进行了修订,更名为《宜昌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宜教体艺函【2017】12号)。

  宜昌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

  责任领导:张金华 联系电话:6448117

  承办人:王书洲 联系电话:6448117

  邮政编码:4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