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9-03 10:41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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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二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马卫萍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委员们反映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问题主要情况:

  (一)关于“行业监管单位角色多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我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我局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承担着对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确实存在,按规定,新区推进办负责审查招标文件备案,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审查。市住建委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难度大,综合监管部门“兜底”监管名不正言不顺,且无法律法规支撑。

  (二)关于“招标要求和评标办法缺乏统一规则”的问题

  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评标办法是市住建委2014年制定的《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公路工程项目评标办法执行的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标准招标文件》,水利工程项目执行的是市水利局2016年印发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试行)》。由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一致,项目建设不一致、招标文件不能统一,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是一致的,都在着手信用分的管理。目前,在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已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制作了各类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固化了基本规定,规范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制作。

  (三)关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我局在与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等单位就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事宜开展座谈、交流等活动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围标、串标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我局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过程中,也多次发现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案例,目前主要通过三种手段对围标串标行为加以限制,一是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二是通过交易系统提取招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比对,一致则视同串通围标。三是通过评标系统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我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对围标串标的问题缺少侦查手段,往往对此类案件调查取证、核实并处罚比较困难。

  (四)关于“评标专家管理需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主要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综合监管部门负责日常抽取和监督,我们在办理招投标投诉、举报等案件情况中,确实发现部分专家业务能力和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去年对2起专家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我市过去的《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内容已跟不上发展形势,亟待出台新的办法。

  (五)关于“招投标活动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探索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运用。目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

  (六)关于“过高设置建设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造成当地税收流失”的问题

  过去,过分追求工程质量,提高资质等级现象确实很严重,导致本地税收流失,但近年来,市政府重视发展本地企业,出台了相关办法,这种现象有所改善。目前,住建、交通、水利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资质等级审查,同时,监管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在招标文件答疑阶段也可对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纠正。

  二、落实建议具体情况

  (一)关于“制定规则,完善监管机制”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更加协调顺畅、高效运转。

  二是强化综合协调。2017年底,提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特点,起草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联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的办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信息共享以及标后履约管理等方面联动工作机制,并于今年6月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下一步待提请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讨论通过后印发。

  (二)关于“完善招标要求和评标办法,制定统一规则”

  2017年底,我局提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市范围内平台运行与服务、进场交易范围、交易规则程序和监督管理。2018年1月,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分级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8号),明确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其他交易等六个项目类型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范围和市、县分级管理标准。今年,市住建委已启动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地修订工作。市交通局也将依据交通运输部新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重新修订交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三)关于“多措并举,系统治理围标串标”

  治理围标串标一直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重点、难点,我局围绕打击围标串标做了大量、系统的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引入科技手段,通过“数字见证”“电子网络+音视频”的全过程现场直播,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景监督监管。利用电子交易系统查处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情况。截至目前,共查处涉及“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投标企业共70家,全部记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全省公示。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年初,我局协调各行业部门选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检查专班对全市重大产业、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一次执法检查,重点对有倾向性的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有效的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2018年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实施细则,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项目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7月,对309个工程建设项目随机进行了检查,发现档案不规范问题2处,下达整改通知2份。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四)关于“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机制创新”

  我市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组建宜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类的在库专家共729名,货物、服务类专家611名。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将评标专家管理作为重点内容。

  一是建全管理制度。结合省、市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宜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立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和准入、退出制度,加强评标专家使用、履职、考评管理,确保评标专家素质和评标质量。目前,《办法》已经起草完成,待多方征求意见后印发。

  是加强评标监通过“数字见证”“电子网络+音视频”的模式对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景监督,保证评标委员会履职和独立评标。同时,安排专人对每个项目的评委评标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并现场记录,加强评标专家的考评,确保评标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履职和考评情况对专家库在库专家进行清理。

  三是加强事后监督。加强投诉举报以及异常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2017年以来,查处评标专家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情况共2起,对10名评标专家给予了通报批评。

  (五)关于“完善招投标活动主体诚信管理体制”

  近年来,我局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从“两个方面”来抓。

  一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量化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加大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管理,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量化管理实施以来,共对72家投标企业、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信用量化记分,对72家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记入“黑名单”,有效的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运用。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修改完善评标办法,将信用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审查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2018年6月,起草了《关于加强信用信息运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开展在评标环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权威网站上进行查询,并实行联合惩戒,目前,《通知》已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上讨论通过后印发。

  (六)关于“扶持本土企业发展,增加本地建设领域税收”

  一是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协调住建、交通、水利加强对招标文件中排斥、歧视本地企业等不合规条款的备案管理,及时责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修改完善,营造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主动做好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服务,提供招投标政策咨询指导,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法制宣传日、招投标咨询等机会,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加大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在本地企业中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倒逼企业创新发展,增强自身实力。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责任领导:李有为 联系电话:6858092

  承 办 人:谭 杰 联系电话:6851505

  邮政编码:443005

  公开情况:公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