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精品旅游民宿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打印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姜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品旅游民宿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民宿旅游是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发展乡村旅游不仅能解决游客住宿难、住宿贵的问题,而且也是村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旅游民宿,不断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发展旅游民宿
2016年,全市启动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修改》。总规修改提出乡村建设用地开发策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策略、乡村景观风貌建设策略三大策略优化村庄布局和引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发展乡村旅游和乡村特色民宿奠定基础。其中,乡村建设用地开发策略方面,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差异化发展原则,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改造,集约利用土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策略方面,提出积极发展乡村地区第三产业,通过非农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结合自身优势条件选择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旅游民宿等产业。2018年6月,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宜昌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战略规划》。战略规划提出应充分结合本土特色文化和资源,彰显地方特色,发展专业化的旅游产品。提出应充分发挥自身良好的气候及生态环境条件,积极发展以度假休闲、健康疗养为主的专业化旅游功能,打造高品质的休闲村镇、养生谷地、疗养院、生态酒店及旅游民宿等产品。同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要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目前,全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为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同时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闲置房屋整治等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宿)配套设施等建设,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农村各类资源整合,推进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形成村域空间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一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开展编制《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及城镇空间三类空间范围,强化用途管制,确定乡村地区发展目标和要求,引导乡村地区开发。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文件精神及要求,指导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民宿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全域旅游,稳步发展旅游民宿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并把发展旅游民宿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支持、配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原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明确了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乡村民宿发展与经营,鼓励农户将宅基地房屋统一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租赁给经营主体用于发展乡村民宿。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夷陵区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县区被纳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同时,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向纵深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创建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远安县率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总体规划和全域旅游规划“五规合一”;夷陵区2018年“缤纷四季·乡约夷陵”形成乡镇竞争申办格局,在全国发展乡村民宿推进现场会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上交流经验;兴山县申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民宿规模发展不断壮大。当前,随着大众旅游新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乡村旅游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发展民宿旅游产业,拉长服务链条,提升服务功能,实行精品化服务,增强文化特征,大大提高了乡村旅游的品质,促进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目前,我市正在着手加强旅游民宿的统筹和规划调研,加强对旅游民宿的规范健康发展。
{C}三、{C}贯彻民宿标准,规范发展旅游民宿
为了加强旅游民宿的规范化发展,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根据“民宿标准”,在基本卫生方面、安全方面、服务质量方面、生态环保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化要求,发展乡村民宿旅游,并要求村民摒弃多年形成的不文明、不卫生的生活陋习,将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渗透到村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将现代管理引进到民宿旅游经营中,全面提升乡村社会化管理水平。为了宣传贯彻国家旅游民宿标准和加强经验交流,在长阳县召开了全市旅游民宿现场交流会,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旅游民宿标准,现场观摩。旅游民宿的负责人近100多人参会。由于我市旅游民宿发展势头迅猛,宜昌市被国家文旅部纳入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市级试点单位。10家单位申报纳入国家级民宿试点名单,其中申报五星级4家,四星级6家。7月,长阳清舍民宿通过了国家文旅部组织的旅游民宿专家组五星级民宿的评定。为更好地促进旅游民宿发展,我市还组建了20多人的旅游民宿专家库,由旅游院校专家、饭店管理专家、旅游民宿经营者共同组成,专门指导全市旅游民宿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四、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扶持旅游民宿
近年来,我市把旅游民宿纳入旅游项目,积极申报,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为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先后争取到省级财政旅游专项基金615万元。会同市发改委申报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项目,包括白溢寨、栗子坪等6村,争取资金500万元;申报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石牌抗战遗址)1200万元。推荐32个招商项目、17个规划项目进入湖北省旅游资源交易平台。不断推动休闲农业与最美乡村建设结合,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镇,2018年全市17个村被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30个村被评为宜昌市最美休闲乡村,每个村可获中央财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30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民宿经济的积极性。发挥我市宜昌交旅控股集团等企业的带头作用,利用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打造一批我市精品民宿项目,为加快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积极开展营销,全面推广旅游民宿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宜昌旅游发展联盟的引领作用,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节庆活动和营销活动,积极宣传全域旅游的新成果,宣传旅游民宿发展的新成就。落实旅游专项资金2700万元,将乡村旅游(含民宿)宣传纳入我市整体宣传营销范围,大力支持我市“十三五”期间湖北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和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规划、产业培育、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提高我市乡村旅游知名度。全市先后举办了枝江市桃花艺术节、长阳县廪君文化旅游节、远安县嫘祖文化节、五峰县土家女儿会等特色主题旅游促销活动。加强了“屈原昭君故里 世界水电名城”城市形象整体宣传,在央视《朝闻天下》、《晚间黄金栏目套》播出形象广告;在高铁、航空杂志以及北京、武汉火车站和咸阳、萧山机场发布形象广告。落实资金200万元,在CCTV-1/CCTV-新闻频道推出宜昌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充分展示宜昌文化内涵,扩大宜昌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吸引中外游客来宜昌旅游,住宜昌旅游民宿,促进全市旅游民宿的客房入住率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宜昌旅游民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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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情况(“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