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促进全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打印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促进全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对提案内容认真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于2019年4月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印发了《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合理调配教育资源,推进学区、集团内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学校特色共融,促进学区、集团内学校优质发展。并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19年底,力争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60%的学校;到2020年底覆盖率达到70%;学生、家长、社区的满意度平均在85%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运行架构
一是大力推进学区化办学。鼓励支持各县市区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相同或不同学段的学校结成办学联合体,各学区确定一个核心校为牵头学校,其他学校为成员校,学区内各校法人不变。二是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各县市区按照“行政主导、强弱搭配、学校自愿”的原则,优质品牌学校在同一区域内组建办学联合体,设一名集团总校长,全面负责集团各项工作,集团内学校人、财、物统一管理。目前统计,我市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已达到61%,部分县市区已实施了全覆盖。
二、加强干部教师交流
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召开全市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场会,共有9个县市区开展“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各地制订了学区、集团内中层及以上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办法,推动优秀管理干部、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部分紧缺学科教师,探索建立学区、集团内统一招聘、管理制度,同时在薪酬分配、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评先表彰等方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制定办学评估指南
市教育局制定了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稿),指导各县市区从组织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资源共享、优质均衡5个一级指标,愿景规划、组织运作、制度实施等17个二级指标对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要求各地要以学区集团为单位,实施统一考核,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四、发挥网络平台优势
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通过打造覆盖全学科的网上点播平台,实现学区、集团内学校名师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前,全市已建成基于互联网和教学一体机(交互电子白板)的“班班通”设备7238套,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教室的100%全覆盖,我市宜昌教育云作为国家试点项目正式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已有1所国家级、6所省级、25所市级数字校园创建学校,网络教学、在线研修、家校互联、师生互动等逐步成为常态。
您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拓宽了思路,感谢您对教育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施优质带动,缩小城乡差别和校际差距,促进共同发展,全面提高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
(单位盖章)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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