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的报告

日期:2019-10-28 11:06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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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8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决算情况较好。

  汇总市级和各县市区决算,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23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66030万元,非税收入706320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5790万元(含省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下同)。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75450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1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转移性收入115732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881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其中:增值税1282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1.1%,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升温、项目建设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增值税快速增长;企业所得税431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7%,主要是落实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等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142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2.7%,主要是2018年10月开始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造成减收。非税收入2299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5%,其中,专项收入855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67.9%,主要是清算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一次性入库规模较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18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7.2%,主要是转让耕地占补指标入库的耕地开垦费较大。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79090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3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1%;转移性支出5212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851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0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6%,主要是提高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交通运输支出669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8.3%,主要是实际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多;科学技术支出176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7.4%,主要是工业技改、产业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部分支出分解到县市区,列转移支付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7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4.3%,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兑现资金,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267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1%,主要是因为实际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小于年初预算数;其他支出18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1%,主要是年初预算一些未分配到具体科目而暂列在本科目的资金在执行中据实列支到其他科目。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96360万元。

  2018年市级预备费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898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893万元,转移支付到县市区1093万元,其余部分作为结余已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市级决算批复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26141万元。其中,2019年年初预算已经安排调入243349万元用于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28968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036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6%;二是转移性收入725290万元。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337087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894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4%;二是转移性支出189173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8460万元。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1881万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614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22312万元,为预算的353.9%,主要是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交的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2018年初才入库;二是转移性收入1302万元。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2060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支出3138万元,为预算的62.5%;二是转移性支出18922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8819万元。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54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42694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6506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二是上年结余收入92064万元。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75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6%。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190万元。

  (五)宜昌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40409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19万元,含税收收入126590万元,非税收入47629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66190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0409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625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88934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6850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7598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77408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0万元。

  以上决算的具体情况详见《宜昌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二、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市本级(含高新区,下同)政府债务限额24055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388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31688万元。

  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33977万元,为省政府批准限额的9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06453万元,为限额的93%;专项债务余额1427524万元,为限额的99.7%;均控制在限额内。

  2018年,市本级共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516497万元(新增债券382770万元,置换债券1337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6037万元、专项债券41046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医疗、农业、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税部门认真执行人大相关决议,积极应对稳中有变新形势,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全市经济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一)精准施策,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面对“三期叠加”特殊困难,市级财政积极加力提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支持产业转型。落实资金3.4亿元,支持化工产业专项整治与转型升级、工业技改、磷石膏综合利用。落实资金6.6亿元,支持广汽集团宜昌轿车、宜昌生物技术公共服务中心、宜化系统安全环保升级改造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重点推进石墨、硅基、氟基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安排3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新增长点。着力缓解融资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调度资金5.1亿元,支持全市111家工业企业融资发展。持续推广“财政增信惠农贷”“财政引导及时贷”等九大财政金融产品,累计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52亿元,近800家中小企业受益。

  (二)突出重点,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政策,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度谋划政府债券项目,2018年全市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9.9亿元,其中市本级38.3亿元,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亿元,从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中安排802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占比64.1%,全力保障了精准脱贫攻坚。成功申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家级试点。争取省级资金、基金等近6亿元,推进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

  (三)共建共享,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18年,市本级民生支出 7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4.8%。一方面强化公共服务支撑,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城乡畅通工程等民生工程,支持三峡翻坝转运、三峡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另一方面,重点做好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重效肃纪,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一方面,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市级预算发展性支出项目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全面提升项目支出质量。制定完善《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市直86个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目标考核挂钩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扣减部门预算控制数。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开展全市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集中监督检查、“小金库”清理整治和督查,督促市直单位对国有资产出租、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出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二级单位财务监管的实施意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8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部门在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也指出了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我们高度重视,正在认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深入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帮助实体经济减负增效,优化财税环境。用好重点项目及产业扶持资金、科技专项等资金,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仿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大企业“进规”“进限”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繁荣发展民营经济。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新增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需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扶贫保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安排资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长江流域宜昌段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三)着力补短板促均衡,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75%。支持做好教育、文化、就业等工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不断补齐民生短板。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硬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再追加预算。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分析考核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严格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抓好审计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