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级财政加快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要求市直预算单位必须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发展性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发展性支出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市级所有发展性支出项目通过部门和财政两次评审以后才能安排预算。
二是强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直81个部门的2018年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大与2020年预算编制的挂钩力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三是建立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制定印发了《宜昌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对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纠正预算执行偏差,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在2018年部门决算中,要求市直预算部门全部公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信息和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信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社会公众全面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