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宜昌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0-01-27 17:52来源:宜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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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宜昌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财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240753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64359万元,非税收入743180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706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及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其中民生支出4625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 %。

  全市财政收支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政经济运行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收入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凸显,税收增幅预期性回落。全市落实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亿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1个百分点。三是财政支出强度加大、进度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通过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7.1%,有效支撑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述数据均为电报数,可能还会发生变化。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决算办理完毕,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2019年决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26966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6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5%(该调整预算数是指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下同),含税收收入276471万元,非税收入241185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160931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285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74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6360万元,调入资金2518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47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357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42893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59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5%;二是转移性支出502022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793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209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982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780万元;三是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4914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4073万元,结转资金已反映在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中。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98498万元,企业所得税34243万元,个人所得税793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94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551万元,土地增值税39668万元,契税40254万元;专项收入3924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5389万元,罚没收入3186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4137万元,其他收入41868万元。

  一方面,受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影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预期性回落。按政策停止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非税收入中的专项收入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和资产,弥补财政短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加。此外,葛洲坝集团、长江电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企业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协议缴入过渡期补助资金,使得其他收入增收较多。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848万元,教育支出1056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1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7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7456万元,农林水支出623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8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6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33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0416万元。

  部分支出科目完成调整预算的情况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大量对企业的奖补资金转移支付到区级列支,市本级执行数较小;住房保障支出因政策变化,实际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少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中部分城建项目未完成预期进度,结转到下年支出。部分科目支出进度较快,主要原因是: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加大中央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幅增加;大力争取上级对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的支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快速增长;各级财政加大对乡村振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农林水支出增加较多。此外,预备费和年初预算一些未分配到具体科目而暂列在“其他支出”中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相应增加了相关科目的支出。

  2018年决算办理完毕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26141万元,其中260357万元已经在2019年调入用于平衡预算,剩余165784万元,加上2019年预算执行完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780万元,目前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6564万元,其中在2020年预算中已经调入安排159898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98646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86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9%;二是转移性收入58995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4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1881万元,调入资金 244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8120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10842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957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1%;二是转移性支出215111万元,其中补助区级支出536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0000万元,调出资金169748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7804万元,其中带项目结转5281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港口建设费收入93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360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75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31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5070万元,农林水支出25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34万元,其他支出652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62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53万元。

  2019年,受土地市场行情遇冷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预算情况不理想。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较大,其收支进度直接影响了政府性基金收支的预算执行。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756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12202万元,为预算的154.8%;二是上年结余收入155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558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支出6558万元,为预算的96.7%;二是调出资金2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9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利润收入1170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00万元。其中,根据新的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征收办法,对市属国有企业由原来按照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10%征收利润收入,改为按照15%、10%两档分类征收,利润收入增长较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项目:解决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性支出83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95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778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68812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8826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8%;二是上年结余收入86198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7594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935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项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36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54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63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项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08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7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9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4183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较好,主要因为:一是市级财政、税务和人社部门严格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相关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增加较多;二是从7月1日起,执行省统一确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增加了基金收入。此外,新老机保衔接的账务清算,补记了2014年10月以来原试点单位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增幅较大。

  (五)宜昌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20691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000万元,含税收收入129838万元,非税收入53162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137691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0691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640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91228万元,为上解上级支出;三是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823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85737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5547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40190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85313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42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11万元,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7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37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市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决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省核定我市2019年末政府债务限额 6572033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871553万元,含一般债务限额10626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1808868万元。截至2019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258256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825166万元,含一般债务余额 101644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808724万元,未超过省核定限额。上述政府债务余额数据待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年报数后,如有变化再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提质增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切入点,推动经济行稳致远。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履行好财政职能,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2019年全市新增减税36.3亿元,社保降费11.3亿元,有效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支持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安排重点产业发展资金10.8亿元,支持广汽、宜化、兴发等重点企业发展,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全面升级,培育新增长点。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三峡机场开发国际国内航线、外贸“大通关”、始发班轮奖励、宜昌自贸区发展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科技创新,统筹资金7250万元,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支持安琪集团生物技术公共服务中心、人福药业仿制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等发展。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民营经济。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获中央奖励资金4000万元。积极推进“双10亿”项目,市融资担保集团挂牌运营,市民营及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中心稳步推进。持续推广九大财政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近20亿元,近200家中小企业受益。

  (二)以聚焦重点任务为着力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内,政府债务收支和还本付息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控,分类施策,妥善化解,让债务始终处于安全状态。抢抓重大发展机遇,深度谋划政府债券项目,2019年争取债券资金130.3亿元,其中市本级59.6亿元,为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落实资金投入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亿元,从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中落实1.1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安排农业专项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安排节能环保等支出31.7亿元,重点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污水、危险废弃物等污染物分类处置和生态园林景观维护管养,支持长江、联棚河等岸线整治,落实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玛瑙河流域环境整治奖补政策等。争取中央、省级资金8.7亿元,稳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8亿元、股权投资基金4.2亿元,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消除长江污染隐患。

  (三)以增进民生福祉为落脚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实在在地强化基本民生投入力度,让高质量发展更有温度。市本级民生支出9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安排资金36.7亿元,保障沿江大道延伸段、江城大道下段、港窑路、三峡机场改扩建等市级74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全市累计运作项目30个,总投资合计273亿元。其中,民营资本参与项目11个,总投资42亿元。安排市级奖补资金4200万元用于“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安排资金3亿元,用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创业扶持,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权益,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计划。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77万元、担保费补助1820万元,为2819名创业者提供无息贷款4.6亿元,比2018年全年增长近5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90元/人/年提高到52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由670元/人/月提高到6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6000元/人/年提高到6240元/人/年。支持城区养老,落实城区高龄老人补贴资金986万元。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推进亚行贷款2亿美元养老综合示范项目。

  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坚持教育优先,筹措资金10.9亿元,促进学前、义务、高中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改善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支持三峡大学“双一流”建设,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提升校园安全防护能力。筹措资金7360万元,支持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和“文惠卡”推广等文化惠民项目。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筹集资金21.6亿元,重点支持九码头、樵湖岭、宜药片区、鑫鼎片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健康宜昌”建设,安排资金6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资金4000万元,支持24家菜市场提质惠民新建及改造。落实资金6809万元,重点支持食药品监管抽检、农产品生产基地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和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排资金2739万元,用于生猪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猪肉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支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安排资金2.6亿元,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雪亮工程”、智慧城市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突破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全覆盖。一是绩效管理过程全覆盖。强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将预算评审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对市直部门申报的196个项目进行评审,淘汰不成熟项目58个,项目总投资8.2亿元。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为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建立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实行预算绩效目标和执行进度双监控,督促部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绩效评价全覆盖。推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市直8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基本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覆盖。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目标考核挂钩制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扣减2020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控制数1.1亿元。

  (五)以夯实财政管理为支撑点,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加强财政财务监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督查,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抽查40家市直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严格调查核实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整改违规问题。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级一般性支出下降10%,“三公”经费支出在低基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

  强化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按程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资产清查,制定市直行政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优化、简化资产管理程序,稳妥有序落实搬迁单位和机构改革单位资产管理。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全市270余家单位推广运用市级会计核算服务平台,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试点运用内控信息系统,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和内容要求,组织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和市直87个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财政部《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升审查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增强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们对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实体经济困难较多,新增长点培育尚需稳固,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强,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财政支出需求旺盛与支出结构固化、预算执行时效性及绩效性不高的现象并存,预算项目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三是虽然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结构性、局部性的债务风险仍需要密切关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坚持稳字当头,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从我市来看,2020年财政经济运行形势更为严峻。收入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巩固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幅预计仍会延续低增长走势。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兜底线任务更加艰巨。综合分析,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必须形成过“紧日子”共识,做好“开源挖潜”文章,用紧预算应对紧平衡、紧运行。2020年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严格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增减因素,预计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以上。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35497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00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113549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635497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9681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328707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109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00万元,其中:一是税收收入280000万元,含增值税95591万元,企业所得税31100万元,个人所得税7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288万元,土地增值税60550万元,契税32298万元等;二是非税收入220000万元,含专项收入2190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98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9582万元等。

  2.转移性收入113549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10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42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34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82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07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资金调入 1757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898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9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044万元,教育支出1048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7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8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7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3182万元,农林水支出398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3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49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69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719万元,预备费10000万元等。上述支出预算数含财政及各部门预测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也包括2019年结转下年的支出。

  4.转移性支出32870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0472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基本财力保障、对区级的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等;专项转移支付122176万元,主要用于对区级的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专项补助以及对县市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精准扶贫等专项补助;上解上级支出86059万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109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12559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19147万元,含港口建设费收入101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135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93412万元,含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56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804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03507万元,其中: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46407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5748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0万元,其他支出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68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058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0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12518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三是债务还本支出3192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9052万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718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12520万元,含利润收入1152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000万元;二是上年结余收入5198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755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支出12755万元,含解决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0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1950万元;二是调出资金4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余963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96407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787053万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51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7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416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5216万元;二是上年结余收入209354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79651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495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6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744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3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216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99892万元。

  (五)市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纳入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84个部门,280个部门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参公单位110个,公益类事业单位170个。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人员共有27470人,其中:在职16071人,离退休11399人。

  市直部门预算资金来源1585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3069万元,经营收入4210万元,事业收入484992万元,其他收入2061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694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2741万元。

  市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4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28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9095万元,项目支出72355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26824万元,上年结余(转)安排的支出142027万元。

  市直部门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60万元,主要是未用完的上年非税资金结余及政策性专款专用资金。

  (六)宜昌高新区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8235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00万元,含税收收入150000万元,非税收入42000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46235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8235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72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104825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23838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6994万元,其中:一是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6570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07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857万元;二是上年结余收入424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66570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26367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9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42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1710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10473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16万元;二是上年结余收入1237万元。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02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21万元。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结余1505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四、2020年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把调结构作为根本任务,把防风险作为底线任务,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灵活运用财政逆周期调节工具,与货币、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一)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坚决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做好支出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建立支出政策监控机制,在尽力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量力而行,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确定各项政策支出标准和补助范围,既缓解支出压力,又保持可持续发展后劲。加强对财政困难区县“三保”预算安排的检查和指导,确保不发生拖欠工资和民生资金等问题。

  (二)重点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支持新旧动能接续转化。继续安排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亿元、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支持化工产业绿色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广汽项目和710所国家深海智能装备产业园和总部研发基地等项目建设。三是助力第三产业发展。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物流、康养、大数据、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四是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宜昌自贸片区、综合保税区发展和三峡机场开发国际国内航线,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五是发挥财税金融协同作用,加速推进“两个10亿元”项目,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科技专项调增为8000万元。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扶持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仿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创新主体。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安排奖励资金4000万元,用于鼓励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突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着眼长远发展,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推进城乡道路、市政管网、停车场等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等基础性工作,加大争取政府债务限额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统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和存量资金等51.2亿元,对投资规模大、前期工作扎实、能有效带动社会投入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支持,重点支持三峡高速互通立交、江城大道下段、沿江大道延伸段、宜长公路、湖北航空学院市政配套道路、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

  (五)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专项资金2.1亿元,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继续安排资金1.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确保扶贫资金发挥绩效。重拳整治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修复生态增颜值,增色添彩提品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确保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内。用足用好限额,保障重点领域和全市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让债务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安排资金47.8亿元,重点做好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保障,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优先发展教育,支持发展优质、公平、均衡的义务教育,办好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普通高中,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分流职工、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和解困帮扶工作。加大企业稳岗、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力度。支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保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支持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支持深化全国健康城市建设,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博物馆、史志馆、奥体中心等场馆运营,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狠抓农业生产保障供给,加大畜牧业扶持力度,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做到保供稳价。支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五、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坚持稳字当头,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做好财政开源挖潜的文章,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财政开源增收工作面临的问题,着力做优做强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以稳求进,以进固稳,合理确定收入预期目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把握和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精准性,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强化预算执行硬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压缩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集中财力重点保障重大政策支出和民生支出。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发展性支出项目预算事前评估,加强项目预算前期评审论证,推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完善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监控管理,逐步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深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项目预算支出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机制,落实预算绩效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筑牢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防火墙”。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建立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提高战略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时代宜昌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7.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8.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9.返还性收入: 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等。

  10.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1.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12.上解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13.民生支出:是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

  14.一般性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等。

  15.“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6.政府债务:指按预算法规定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2014年底清理甄别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

  17.一般债券:是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8.专项债券:是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9.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20.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财政评审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目前在实施过程中,还引入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的模式。

  21.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为监控重点,实时接收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和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信息,及时发现、纠正预算单位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的一种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