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市场监管局专项督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把牢药店“哨点关卡” 守护防疫“前沿阵地”
打印为督促全区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好药店监测预警的“哨点”作用,连日来,点军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退热、抗生素、抗病毒、感冒咳嗽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实时报送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督促药店做到以下工作要求:配齐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药店的人员坚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等常规防控措施,对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人员拒绝其进入药店;对确实不能出示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老年人等特殊居民,可采取不入店购药等方式进行销售;对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拒绝销售药品。
从建立消杀记录台账、明确消杀区域、消杀物品合格有效三方面加强对卫生环境的检查,设置“退烧止咳药”专区,与其他经营区域保持相对隔离,确保零售药店干净卫生,降低零售药店内部感染风险。
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感冒咳嗽等“四类”药品的顾客主动询问购药原因,近期是否有国内疫情地旅居史以及疫区返回人员接触史,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通过“宜格服务”上传和纸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实名登记销售。
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保障药店正常营业、供应充足,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各乡镇(街办)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各店进行暗访,重点督导检查“四类药”销售监测和登记上报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视检查发现违规次数分别予以现场整改落实、工作约谈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关门学习停业整顿的处理。
截至目前,共检查辖区内药店40家,累计14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26人次,已对11家药店进行工作约谈,下达责令改正文书8份,关门停业学习整顿3家,并要求停业药店定期整改完毕。后续,区市场监管局还将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巡查、抽查和突击检查,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把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通讯员郑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