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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关于调整核酸查验的公告
日期:2022-12-08 13:07来源: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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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2月8日12时起对夷陵区核酸查验范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二、确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可通过共同缔造组织小区居民自采或就近到医疗机构检测。
特此公告。
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