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鸣凤城区核酸采样点的通知

日期:2022-12-08 15:58来源: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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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请市民朋友自觉保持一米线,戴好口罩,积极做好个人防护。自12月8日17:00起对鸣凤城区核酸采样点调整如下:

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