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请问宜昌市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分别是多少?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网友您好!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减半。”如若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宜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