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宜昌市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宜昌市人社局回复:您好!湖北省老年人护理假规定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15天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假。适用条件为被护理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失能证明。护理期间视同出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如有疑问可致电:0717-605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