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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日期:2026-01-06 09:40来源:宜昌城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诉求内容: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您好,《宜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到账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保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登录“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点击“我要办”,点击“生育津贴申报”自主填报即可。

  如有疑问可致电:0717-673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