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营造优良文旅营商环境

日期:2023-08-02 09:43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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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海涛

  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文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突出组织领导 压实工作责任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坚持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如何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直文旅系统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内容。结合省市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主持研究起草了《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突出制度落实 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程序对《宜昌市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拟定了市文旅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并在市文旅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清理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实行3件,宣布失效的7件,需要修订的1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162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突出部门特色 开展普法宣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编写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立足部门职能,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8·8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并将其融入到廉政文艺直通车、送戏下乡、广电“村村响”等日常工作中,推进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突出服务为民 优化营商环境

  及时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亿元,暂退旅行社质保金623.476万元,兑现旅行社奖励300.77万元,发放导游稳岗补贴140.9万元,申报贷款贴息1.16亿元。先后与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就研学旅行、职工疗休养联合印发文件,帮助旅行社拓展市内业务。

  全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持续巩固“我要开网吧”“我要开旅行社”一事联办办理成果。扎实做好省政府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村)减负工作。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取消3项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5项。

  突出综合治理 净化文旅市场

  积极配合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行动以及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04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410家次,网络巡查1518家,立案30起,办结27起,接处投诉举报203起,办理“宜接就办”412件。

  落实审慎包容执法,依法从轻处罚17起,减轻处罚4起,分期缴纳罚款1起,延期缴纳罚款1起,4起案例被文旅部、省行政执法局和市司法局通报表扬。主动扛起行业监管责任,研究起草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实施细则。组建专班配合市级专案组对“翼教育”立案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充分结合文旅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文化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尝试制定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操作指南,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防止权力滥用,促进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讲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