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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宜昌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09:18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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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宜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6月8-11日宜昌市多地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天气。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我市强降水过程仍较频繁,雨日多、累计雨量大,雨量较历史同期偏多。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研判,认为我市已达到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宜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6月12日14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重点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江河湖库防汛安全;
二是加强防御强降水可能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 涝等次生灾害,高度关注强降水叠加影响;
三是注意防范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危害;
四是防范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行、城市管理和旅游安全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宜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