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
打印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6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决定将上述条例(草案)、报告、议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城市建设五年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中心城区社区养老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宜昌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听取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会议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讨论了2023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建议名单;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方案(草案)、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审定了《2023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安排意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项目立法联系点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陈华、罗毅、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