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5日开幕
打印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5人,实到4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物流降成本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其说明,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其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和相关名单草案,议程草案将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日程草案将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将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5日至7日在宜昌城区召开。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表决通过了以上决定。
会议在听取关于补选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审议相关议案,表决通过了补选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投票选举刘亮、陈红辉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将选举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黄逊志、李强、杨雄等辞去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上,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周正英强调,要高质高效做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统筹协调、高效落实,确保大会有序、顺利、高效、圆满召开。要务实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但不限于报告中指出的和审议时提出的问题,依法有力推动相关领域问题整改见效。要用心用情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着力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让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更高、成效更显、代表和群众更加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卢斌、郑兴国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传钢、汤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建桦,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记者赵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