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
打印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拟订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29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宜昌市关陵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决定将以上报告、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重点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关于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了以上决定草案代拟稿;听取了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决议草案代拟稿;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决定将以上报告、决定草案、决议草案及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关于开展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情况专题视察的方案、关于开展城市旅游功能完善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成果专题视察的方案,审议了市级重点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管理、全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决定将有关报告印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卢斌、郑兴国、李伦华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记者赵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