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
打印12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决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宜昌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草案)》及其说明,表决通过了这个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一府两院”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情况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所作的人事任免事项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及相关决定(草案)。会议决定接受孙惠波辞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任命夏远亮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院长职务。
会上,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周正英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科学统筹、高效落实,确保大会高效圆满。要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办法要求,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满意度测评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依法有力推动相关领域问题整改见效,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服务发展、改善民生。要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深情怀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升见面率、落实率,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郑兴国、李伦华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澎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建桦,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记者赵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