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九批)
打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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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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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HB202109080053 |
夷陵区江北翻坝高速公路在乐天溪村2组修路,施工结束也没有修复周边环境,废土废渣到处乱堆乱放,下大雨废土废渣冲坏沟渠,耕地和村民房屋也遭到冲毁。 |
夷陵区 |
土壤 |
信访人反映的“夷陵区江北翻坝高速公路在乐天溪村2组修路,施工结束也没有修复周边环境,废土废渣到处乱堆乱放,下大雨废土废渣冲坏沟渠,耕地和村民房屋也遭到冲毁”事项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为: (一)“夷陵区江北翻坝高速公路在乐天溪村2组修路,施工结束也没有修复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核实,2021年4月底,位于乐天溪村2组的江北高速幺棚子大桥段已落实浆砌石排水沟、挡土墙、撒草籽复绿等水土保持措施。整个江北高速项目在道路工程交工验收前均已完成周边环境修复。 (二)“废土废渣到处乱堆乱放”的问题。江北高速一标段施工单位在乐天溪村境内建有2处弃渣场,均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设置,其中距离破石头湾最近的1处弃渣场位于破石头湾以西200米处。9月10日,宜昌市、夷陵区水利部门随机对江北高速一标段双向14km施工现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和废土废渣堆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乐天溪村境内的2个弃渣场拦挡、排水、复绿等均已完成,一标段区域无明显废土废渣乱堆乱放情况。 (三)“下大雨废土废渣冲坏沟渠,耕地和村民房屋也遭到冲毁”的问题。2021年7月20日晚9:00左右,夷陵区乐天溪镇全域普降暴雨,最大降雨量达268mm。暴雨后,破石头湾沿沟渠附近的农田受损约10亩,因浸泡造成局部垮塌的土坯房2栋,进泥沙受损的房屋8栋,进泥沙受损的厂房2栋。 经核查,位于乐天溪村境内的2处弃渣场,未因雨受损,无废土废渣流失。破石头湾沟渠、耕地和村民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是7月20日特大暴雨导致山洪远超沟渠的行洪能力,山洪漫灌,且由于地势较陡,造成上游自然高地砂石随山洪冲刷而下,并非江北高速项目废土废渣所致。 灾情发生后,乐天溪镇、村两级迅速响应,当即组织人员、设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对破石头湾区域的沟渠进行了疏浚,对2栋局部垮塌的房屋进行了拆除避险,并协助8户村民房屋、2栋厂房进行室内室外淤泥清除,至7月26日抢险救灾工作全部完成。目前,灾后重建工作仍在推进中。 |
不属实 |
9月9日下午,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带领区翻坝高速协调指挥部、宜昌市生态环境夷陵区分局、乐天溪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市、区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先后进行现场核实。针对信访反映出的群众诉求,夷陵区委、区政府要求乐天溪镇、村党员干部对受灾群众进行再走访、再沟通,安抚群众情绪,解释受灾原因。同时积极对上争取灾毁补助资金,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持续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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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HB202109080086 |
宜昌市中铁世纪山水项目违规开山建造别墅,生产废水直排龙盘湖,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 |
伍家岗区 |
大气、水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中铁世纪山水项目违规开山建造别墅,生产废水直排龙盘湖,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事项属实。经调查核实为: (一)“违规开山建造别墅”问题。 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简称“世纪山水项目”),共有七个地块,分别为1区、2区、3区、4区,5-1区、5-2区、15区。整体方案于2011年9月经第三次宜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五个区已建成,2区和5-2区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申请对其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并于同年9月经第二次宜昌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2区设置6栋26层和2栋25层住宅,5-2区设置24栋4层双拼、联排住宅。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1月核发了2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5月核发了5-2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述两区目前正在施工。世纪山水项目严格按照市规委会确定的方案建设,不存在违规建造问题。 (二)“生产废水直排龙盘湖”问题。 世纪山水项目1、2、3、4区,5-1区、15区目前已完成建设,均安装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2、3、4区预处理后的污水接入伍临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处理;5-1区和15区尚未入住,污水处理设施接入市政管网的支管正在建设中。5-2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8万平方米,配套建设3个化粪池。建设工地建有工人居住和办公活动板房,工地内施工区和办公区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离。 经现场核查,1号化粪池池体存在破损并设置溢流口,化粪池内污水通过溢流口溢流、渗漏至外环境,化粪池外部地面有积水,积水向山体一侧缓慢流动;2号化粪池池沿与地面平齐,厂区雨污水可汇入其中,化粪池外发现一根连通池内的白色溢流管;3号化粪池也设置了溢流口。因5-2区项目所在区域尚未连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方委托宜发环卫有限公司采用吸污车转运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台账记录显示2021年共委托转运污水87车次,合计水量619吨。但是,通过调取2021年1月至6月1日托运确认单仅为20车,因此,5-2区项目污水经收集,只有部分通过吸污车转运,还有部分污水溢流、渗漏排入周边山体,可能通过土壤或地下水渗漏进入龙盘湖,居民反映生产废水直排龙盘湖属实。 (三)“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现场核实,5-2区项目场内道路未完全进行硬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洒水不及时,车辆过往有扬尘。 |
属实 |
(一)规范污水处理。现场检测5-2区内1号化粪池溢流口,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宜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已对施工方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调查处理,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督促项目方封堵溢流口及破损渗漏点。伍家岗区城管局督促项目方必须委托在伍家岗区市政环卫处登记备案的有资质的环卫公司转运污水,按要求落实转运记录。 (二)加强降尘措施。宜昌市住建局当场责令参建单位立即停工整改,要求参建单位提高裸土覆盖标准,扩大道路硬化范围,加大工地喷雾系统开启、洒水车清洗和垃圾清运频次,对办公生活区和施工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区建设。严格生活区卫生管理,同时更换提标脚手架上的密目网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 (三)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后期现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巡查制度,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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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B202109080061 |
宜昌市高新区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未批违建,非法采砂。 |
宜昌高新区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高新区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未批违建,非法采砂”事项属实。 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简称“东山建总”)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政府平台公司。信访反映的未批违建、非法采砂地点位于宜昌高新区田家河大道西侧,原为李家湾村集体农用地。2021年2月,东山建总对该地块启动场平工程。经调查核实,东山建总场平工程地块目前仍属于李家湾村集体土地,该地块早已进入用地报批程序,并于2021年8月通过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缺审批,但尚未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目前,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的情况下,开展场平工程属于未批先建,且工程中开挖作业随产砂石,可认定为非法采砂行为。 在场平工程开挖过程中,产生部分土石方弃方,为合理利用,东山建总于2021年5月在位于场平地块西北侧约2公里原收储地块配套建设了土石方废料利用项目。该项目委托宜昌圣齐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圣齐商贸”)具体建设、运行。8月20日该项目建成运行。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亩,建有破碎筛分生产线(移动式)1条和生活区活动板房,场内配套洒水车1辆,建有车辆进出冲洗槽。土石方利用项目所产碎石用料用于园区李家湾一路、马家铺路等财政投资基础设施工程,多余部分外售,所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但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现场核查发现,其破碎设备均为露天开敞式,生产区域及堆场区域土地未硬化,露天堆放石料约3000吨。 |
属实 |
(一)加快完善用地手续。为保障项目用地合法性,加快推进场平地块整改,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用地申报力度,争取尽快获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责令东山建总暂停该地块场平工程施工,已开挖区域采取覆网苫盖,在用地获批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二)尽快拆除违建项目。要求东山建总落实责任、立行立改,于9月14日前拆除违建的土石方利用项目设施,场地达到“四清”要求,剩余石料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截至目前,土石方利用项目全部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现场物料及裸土已覆盖。 (三)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宜昌高新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依法予以查处。目前,针对场平工程违法用地问题,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对东山建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针对土石方利用项目未批先建和扬尘污染问题,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对东山建总、圣齐商贸立案调查,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东山建总对土石方利用项目设施予以拆除,圣齐商贸严格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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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HB202109080060 |
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务河村铜丰矿业碎石场环境污染严重,铜丰矿业放炮,严重损害周围房屋,特别是周围水井。2.铜丰矿业露天开采,露天碎石,长期夜间生产,有时夜间运输,噪音严重扰民。 |
夷陵区 |
生态、大气、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夷陵区三斗坪镇雾河村铜丰矿业采石场”为宜昌铜丰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铜丰矿业),位于三斗坪镇雾河村一组。 2012年3月,铜丰矿业办理了环评手续,2013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7日。采矿权到期后,铜丰矿业编制了《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2021年3月,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企业下发了《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宜昌铜丰矿业有限公司开展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恢复治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2021年4月1日,铜丰矿业按照方案开始施工,因作业设备老旧破损,该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起停产检修,至今未施工。 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一)“铜丰矿业环境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未施工,现场存在堆场覆盖不完全、密闭罩破损等环境问题,正常施工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二)“铜丰矿业放炮,严重损害周围房屋,特别是周围水井”问题。根据《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其恢复治理工艺流程为“剥离-凿岩-爆破-铲装-运输(排土)”。经调查,2021年铜丰矿业分别于4月9日、4月19日、6月27日实施分段爆破3次,爆破影响范围200米,炸药量、影响范围等均符合工程规范。9月9日,夷陵区三斗坪镇政府对紧邻矿场的6户农户实地勘察,未发现周边房屋、水井有明显受损情况。9月12日,又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6户农户房屋及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均为B级以上,无安全隐患。 (三)“铜丰矿业露天开采,露天碎石,长期夜间生产,有时夜间运输,噪音严重扰民”问题。根据《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该公司在边坡削坡整形、危石清理时需要露天施工,主要为爆破、碎石等作业。爆破时间为7:30-17:30,碎石作业为7:00-12:00,13:30-18:00,破碎机配备有密闭罩等降尘降噪设施。《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尽量避免夜晚施工,经调查,2021年8月铜丰矿业共进行8次夜间施工和1次夜间运输,存在夜间噪音扰民情况。 |
属实 |
(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夷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汪宏斌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梳理铜丰矿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形成清单,逐条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研判,现场督导。 (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作业过程中落实洒水降尘等措施。二是对密闭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三是完成矿场进出口洗车槽改建工作,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冲洗、覆盖等要求;四是适当增加白天运输车辆,保证白天运力需求,严禁夜间施工和运输。以上整改措施于2021年9月25日前全部落实到位,经夷陵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工,确保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修复治理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督促铜丰矿业严格落实扬尘及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按期完成矿山修复治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专人加强对铜丰矿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夜间施工及夜间运输的查处力度;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向周边居民通报整改工作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