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十批)一

日期:2021-09-16 21:28来源: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责任编辑:周旺成打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一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D2HB202109090066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枣林村2组的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枣林矿区,开采32年。矿区位于村民生产生活区,直线距离只有150-200米。采石爆破对周边住房造成损害,严重开裂;开采引起大面积的山林被毁;开采产生的噪音和粉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对周边的300年古树也造成了影响;矿区侵占了部分永久性耕地。

当阳市

生态

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信访反映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当阳建投公司

(一)枣林矿区开采32情况。

枣林矿区由原当阳市长坂坡钙品有限公司采石场与当阳市晶锐石英材料厂方解石采石场整合而成。当阳市长坂坡钙品有限公司采石场于1998年设立,1999年开始开采,2017年停止开采,共开采18年;当阳市晶锐石英材料厂方解石采石厂于2003年设立并开采,2014年停止开采,共开采11年;两矿于2018年整合成现有当阳建投公司枣林矿区建筑用灰岩矿,尚未恢复开采。因此,从最早开采至今22年。

(二)矿区位于村民生产生活区,直线距离只有150-200情况。

经核实,矿区不在居民生活区内,最近居民距离矿界56.72米,按照《湖北省当阳市枣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应对4户居民进行搬迁。目前在未完成搬迁的情况下,当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督促当阳建投公司对矿区划定了300米的禁采区,保证实际采矿区域与居民的有效防护距离。

(三)采石爆破对周边住房造成损害,严重开裂的问题。

经核实,该矿高陡边坡爆破与最近的农户距离为420m-530m之间;矿山建设与最近的农户距离为300m-480m。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中深孔爆破安全距离200m,向下及复杂地形增加爆破安全距离50%,该矿爆破安全距离确定为300m。经第三方专业机构《爆破振动检测报告》实测认定,爆破振动不会对检测点产生破坏影响,也不会对最近民房产生破坏影响。2020117第三方机构对附近有房屋损害反映的居民崔某的1994年所建房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房屋危险性等级评为B级,但须维修加固,避免危害加大;认定原因是房屋年代久远及周边施工等综合因素。2018年底崔某在老房子旁边新建的房屋现状良好。

(四)开采引起大面积的山林被毁的问题

该矿涉及林地面积26.0084公顷。当阳建投公司20191月至20217月期间共申请办理二期使用林地手续,总面积为26.0084公顷,向国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申请办理四期6份采伐许可证,采伐总面积17.94公顷,目前,矿区实际已砍伐林木面积6公顷,均在允许使用林地和允许采伐范围。因此,山林采伐情况属实,但均为依法采伐,不存在蓄意破坏山林的情况。

(五)开采产生的噪音和粉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的问题。

以前老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利用爆破方式作业,直至2017年停止开采。当阳建投公司取得采矿权后,因原矿山存在安全隐患,201911月开始实施边坡治理,治理中存在爆破排险作业。经核实,2019119日至2021819日,该矿采用逐孔起爆方式共进行了40次爆破作业,仅高陡边坡治理排险施工需要未进行开采活动。破作业以及机械施工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和粉尘污染。202111日至202163日,该矿暂停爆破作业,集中开展基建和安全环保设施建设。一是完成破碎生产线全封闭钢架大棚建造,加装振动筛和布袋收尘设备,加装料场喷淋设备;二是制定和落实爆破作业管控措施,利用带有环保功能的干式捕尘设备潜孔钻进行穿孔作业,同时爆破后及时采用洒水车降尘;三是对原开采矿区进行苫盖;四是在矿区围墙上架设喷淋降尘设施,并对矿区生产道路硬化;五是建设洗车槽和蓄水池,厂区进出口道路硬化,实行进、出车辆分流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污染。前期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至20216月已实际实施整改,目前的整改效果良好。

(六)对周边的300年古树也造成了影响的问题。

据了解,信访反映的古树为矿区附近有一株栎树,学名栓皮栎。此树不在矿区范围,该矿高陡边坡治理作业区与树木距离约400米。此前,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树干有白蚁危害,并已侵入截枝断面的洞中木质部。同时修建S276公路时,树木一侧根系有所损伤。对此,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已采取了治理和保护措施。因此,此树损坏与该矿无直接关系,并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理。目前,此树树形外观完整,未见新折(断)枝现象,树叶颜色基本正常,未出现叶片枯萎和和其它异常情况。

(七)矿区侵占了部分永久性耕地的问题。

经核实,枣林矿区原压占耕地(旱地)1726平方米。当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于20218月将枣林矿区范围予以调整,调减面积2101平方米。新的矿区范围不再占压耕地。

属实

(一)进一步实施整改。当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阳建投公司进一步完善防尘网铺设,减少裸露面、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将该矿区作为重点扬尘源进行管理,安装自动监控在线设备。目前,新增铺设防尘网18万㎡,扬尘在线设备已安装到位,整改要求已经落实。

(二)持续加强监管。自然资源、建投集团、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玉泉街道等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X2HB202109090112

湖北昆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宜昌市高新区兰台支路华商搅拌站对面一闲置山体边坡地方,以建设项目部的名义给高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使用,该地块门口招牌是宜昌高新区涵青百货经营部,属于国有自然山体下边坡林地,使用人利用项目部的名义将地块进行封闭,开挖毁坏自然山地,内部面积由100平方左右违法扩大接近2000平米,严重毁坏生态环境,违规侵占国有土地。

宜昌高新区

生态

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宜昌高新区兰台支路周家冲村山体边坡处。20189湖北昆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阳公司与宜昌高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园林公司签订协议,承接宜昌高新园林养护及苗繁育中心项目20197昆阳公司以宜昌高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简称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名义,向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共2.7亩土地作为项目部临时用地,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后,昆阳公司在该地块修建了临时板房作办公使用,在该地块外侧修建围墙,围墙内区域作物料、设备堆存使用。

(一)开挖毁坏自然山地的问题。

经宜昌市林业部门比对2019年林地一张图数据库,该地块中涉及部分林地(约900平方米),未依法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手续。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建设改变了该地块的林地生产条件。

(二)内部面积由100平方左右违法扩大接近2000平米的问题。

昆阳公司20197月以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名义,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办理了该地块的临时用地手续,获批临时用地0.18公顷(折合1800平方米),现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实际占地未超过1800平方米,不存在违法扩大2000平米的情况。

(三)严重毁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苗木繁育中心项目部建设改变了约900平方米林地用途,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其建成后仅作办公和物料设备存放使用,无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无严重毁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四)违规侵占国有土地的问题。

经核实,该地块属周家冲村集体土地,昆阳公司虽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但有效期仅至2021625日止,目前临时用地许可已经到期,昆阳公司未依法退还土地给周家冲村,也未履行恢复土地原状法律义务,属于超期占用集体土地。

属实

(一)对超期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昆阳公司迅速退还土地,对现有地上构筑物进行拆除;

(二)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在场地清理完成后,尽快恢复该地块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

X2HB202109090103

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是采花毛尖核心产区,该县在采花乡黄家台村一组深山里面的唐家湾小河边兴建了一座垃圾焚烧厂(目前已投产运营),主要是收集周边乡镇垃圾,存放到一定数量再进行焚烧。由于垃圾是露天堆放在村民必经的路边,晴天时气味难闻,雨天时污水横流,并且污水是直接流到距离焚烧厂直线距离不足20米的小河里。垃圾焚烧时飘散的气味很难闻,未燃烬的垃圾灰渣也是直接倾倒在河边撂荒的耕地上。该焚烧厂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空气、水源,严重影响当地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间接影响了采花毛尖的品质、品牌,盼调查处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大气

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采花乡黄家台村垃圾焚烧厂,是五峰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采花乡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置站位于采花乡黄家台村一组唐家湾。采花乡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置站于2018517日由五峰自治县发改局批准立项,20194完成环评手续6月启动建设,2020518日试运行。2020520216月,因设备故障导致长时间停炉维修13次,于2021614停止该处置站运行。试运行期间,设备共处置生活垃圾776.5吨。

站内建有封闭式垃圾房,垃圾房内设置有混凝土垃圾贮坑,处置站内及站点周边未发现垃圾露天堆放及堆放于路边的痕迹,目前站内暂存生活垃圾约50吨,现场无难闻气味。处置站设置有渗滤液收集池,无外排设施。卫生间生活废水配套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站内及周边区域未发现污水横流或流入附近河流痕迹也无污水直接流入距离站房直线距离不足20米小河中的痕迹。

处置站在试运行期间产生的炉渣暂存于距该站约200米处的路边临时堆场内,堆场外沿建有挡土墙。临时堆场用地由黄家台村委会与农户协议征收,位于坡度约80度的林地范围,不属于撂荒耕地。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处置站产生的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应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处置站未按规定处置炉渣。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处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通过无人机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茶园农田但在距该站点约50米有1处房屋,为一名汪姓老人临时住所,老人常住黄家台村七组大儿子家。

属实

911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已责成采花乡组织人员对热解炉炉渣进行清理,截至912日,现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共计清理转运炉渣135.99吨。该部分炉渣运送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该站严格规范相关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在未达标前不得运行。在该站停运期间,采花乡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理。

4

D2HB202109090053

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3组的宜昌市富石建材有限公司离居民区很近、采石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严重扰民。附近还有一个私人菌种场实际是非法采石的,装运石头的运输车辆对道路损坏很严重,采石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严重扰民。

夷陵区

生态

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富石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富石建材),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3组,环保手续齐全。私人菌种场实为:夷陵区黄花镇繁荣食用菌场(简称繁荣食用菌场),位于黄花镇黄花场社区3组,主要从事经营食用菌种植及销售。201810月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7月批准农用地面积0.3800公顷,用地项目为食用菌培育基地。20215月,办理了环评备案。

(一)宜昌市富石建材有限公司离居民区很近、采石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严重扰民问题。富石建材矿区开采加工作业区中心点距最近居民住宅地309米,符合环评中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100米。富石建材采矿为露天开采,使用打楔分离开采的方式采矿。作业过程中,柴油空压机、挖掘机、装载机运转时产生噪声;锯石切割、打楔分离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经走访周边农户,群众反映企业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对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二)私人菌种场实际是非法采石问题。繁荣食用菌场紧邻富石采石场,菌场生产基地项目场平区域含有一定量的灰岩资源。根据场平工程设计说明,需开挖4.23万吨灰岩,除去项目道路、场地平整及挡土墙等工程所需0.55万吨灰岩,剩余3.68万吨灰岩由黄花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公开拍卖,2020127日繁荣食用菌场经营者竞得剩余灰岩,后进场开展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该菌场因进场道路硬化施工、疫情防控等原因于20215月停工至今。

(三)装运石头的运输车辆对道路损坏很严重,采石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严重扰民问题。繁荣食用菌场与富石建材共用同一运输通道,路段总长1400米,路宽7米,为水泥硬化路面。该道路因富石采石场及菌场载重车辆长期通行,造成1400米道路水泥面板有不同程度破损。菌场主要通过破碎锤、挖机设备进行场平,场平过程中产生了噪音及粉尘。企业已采用选用低噪音设备施工、严控多台设备同时施工等方式降噪;施工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降尘。

属实

(一)完善降尘设施,降低粉尘影响。一是要求富石建材生产时保证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车辆清洗、覆盖后方可上路。二是要求繁荣食用菌场920日前增加1台雾炮,恢复生产后,严格按要求落实降尘措施,所有车辆清洗、覆盖后方可上路。

(二)控制噪声污染,避免敏感时间作业。严禁两家企业柴油空压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三台以上同时作业;同时要求企业在厂区门口公示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公示时间作业,节假日期间适当减少作业时长。

(三)严查车辆超载,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道路运输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撒水清扫频次,并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养护。

(四)及时对道路进行维修,并定期维护。由黄花场社区立即对1400米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并定期进行维护,待该矿区闭坑后,再对道路进行全面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