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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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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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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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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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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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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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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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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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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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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15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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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开凿了一条人工运河,2012年宜昌市政府搞面子工程,在运河水汇入长江处伍家岗区万寿街万寿花园小区旁边修建了一个落差六米左右的水坝,从此,除了八九月长江水位大涨倒灌,抵消了水坝落差的这段时间外,该小区居民长期生活在巨大的水坝产生的噪音污染中,多次反映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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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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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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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城区开凿了一条人工运河,2012年宜昌市政府搞面子工程,在运河水汇入长江处伍家岗区万寿街万寿花园小区旁边修建了一个落差六米左右的水坝,从此,除了八九月长江水位大涨倒灌,抵消了水坝落差的这段时间外,该小区居民长期生活在巨大的水坝产生的噪音污染中,多次反映未果”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宜昌市城区开凿了一条人工运河,2012年宜昌市政府搞面子工程,在运河水汇入长江处伍家岗区万寿街万寿花园小区旁边修建了一个落差六米左右的水坝”的问题。为改善运河环境,宜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关于综合整治宜昌运河的议案》列为2012年人大一号议案,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宜昌运河实施全面整治。宜昌市运河中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由市住建局(原市住建委)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于2012年6月开工,2016年8月完工,2018年4月20日移交伍家岗区城管执法局市政环卫中心维护。由于夷陵大道至沿江大道段运河河床坡度大,该段水流流速较快,河岸两边均为年久失修的高边坡挡土墙,为避免挡土墙坡角因水流常年冲刷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垮塌,同时改善上游在枯水期的水环境,因此在此处设计修建了拦水坝,属实。
(二)“从此,除了八九月长江水位大涨倒灌,抵消了水坝落差的这段时间外,该小区居民长期生活在巨大的水坝产生的噪音污染中”的问题。9月16日-17日,宜昌市住建局会同伍家岗区相关部门到万寿花园小区及运河拦水坝进行现场调查,对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居民反映该拦河坝斜坡落差大,常年水流声音大,特别在枯水期,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经专业机构现场检测,在目前水位无落差的情况下,万寿花园小区V3点位夜间(55分贝)超出标准限值(该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其余点位接近环境噪声限值,在长江水位回落后,水流噪声会更大,噪音污染属实。
(三)“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对湖北阳光信访平台、12345市长热线、市城管委热线电话、伍家岗区政府热线电话、伍家岗区城管执法局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调查梳理,2021年以来,收到12345市长热线转办投诉件1起,责任单位已按时办理回复。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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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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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17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强2次带队调研踏勘现场,会同伍家岗区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查及组织设计等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拟采用工程措施解决该处噪音问题,具体为:从现状拦水坝坝顶处向入江口方向对现状河床进行抬高,形成缓坡消除拦水坝段水流跌差,从而消除因跌差产生的水流噪声。由于实施该措施需在运河枯水期进行,经与运河管理单位协调,计划在运河设施检修断流时立即组织施工,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同时,在完成工程措施之前,为避免拦水钢坝竖起后形成跌差,夜间不启用钢坝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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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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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15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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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务河村铜丰矿业安全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放炮致附近百姓房屋严重损坏;未按要求修复矿山,越界开采;露天碎石,无降尘设施,灰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及百姓生活;长期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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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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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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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雾河村铜丰矿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放炮致附近百姓房屋严重受损;未按要求修复矿山,越界开采;露天碎石,无降尘设施,灰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及百姓生活;长期夜间生产,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铜丰矿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过期”的问题。铜丰矿业2012年3月23日取得《夷陵区环保局关于宜昌铜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夷环函〔2012〕14号),2013年3月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205002010127120085463),有效期至2019年12月7日;2015年6月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2日,目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属实。9月9日、9月14日,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2次带队对铜丰矿业开展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施工。
(二)信访人反映的“放炮致附近百姓房屋严重受损”的问题。根据《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其恢复治理方式为“剥离-凿岩-爆破-铲装-运输(排土)”,2021年铜丰矿业分别于4月9日、4月19日、6月27日实施分段爆破3次,其中4月19日使用乳化炸药最高剂量2688公斤,爆破影响范围200米,炸药量、影响范围等均符合工程规范。9月9日,夷陵区三斗坪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经实地勘察,未发现周边房屋有受损情况。9月12日,夷陵区三斗坪镇政府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紧邻矿场的6户农户房屋及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均为B级以上,无安全隐患。9月14日,夷陵区三斗坪镇再次组织专班对紧邻矿场的81农户房屋及附属构建物进行入户走访勘察,也未发现农户房屋有受损情况。
(三)“未按要求修复矿山,越界开采”的问题。铜丰矿业在生态修复边坡削坡整形过程中过度开采,导致工作台阶坡面超过《宜昌铜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70度。9月12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宜昌大成测绘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进行现状比对测绘,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对该企业开采的矿石品位和矿产品的利用率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测算结果,铜丰矿业在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红线外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矿8196立方米,计22949吨。
(四)“露天碎石,无降尘设施,灰尘影响农作物生长及百姓生活”的问题。铜丰矿业在边坡削坡整形、危石清理时需要露天施工,主要方式为爆破和碎石等机械作业,破碎机配备有密闭罩、喷淋等降尘降噪设施,但存在堆场防尘网覆盖不完善、矿场进出口洗车槽不规范、,破碎机配备的密闭罩老旧等问题,正常施工时存在扬尘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及周围老百姓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五)“长期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的问题。2021年8月,铜丰矿业共进行8次夜间施工和1次夜间运输,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的情况。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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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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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16,夷陵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李兴兵,夷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汪宏斌、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先后到现场核查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夷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汪宏斌牵头,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梳理铜丰矿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形成清单,分解到责任单位,包保到责任领导,逐条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研判,现场督导。
(二)依法严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立行立改。一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9月15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铜丰矿业“生态修复边坡削坡整形过程中过度开采,导致工作台阶坡面超过方案规定的70度,且在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红线外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矿8196立方米,计22949吨”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建筑用白云岩矿石15749吨,没收7200吨建筑用白云岩矿石违法所得230400元,并处违法所得50%罚款115200元,罚没款合计345600元,并于2021年9月16日移交公安机关。二是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对铜丰矿业扬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开展调查处理。
(三)加强现场环境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修编,重新报批后组织实施,确保达到治理恢复标准。二是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密闭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更换,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修建施工区围挡,落实作业过程中的洒水降尘等措施,完成矿场进出口洗车槽改建工作,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冲洗、覆盖等措施,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三是加强噪音污染防治。在后期恢复治理过程中,适当增加白天运输车辆,保证白天运力需求,严禁夜间施工和夜间运输,严禁超载运输和鸣笛,减少噪音扰民。四是保障施工安全。在重点区域树立警示标识,全面清理恢复治理施工区域的其他无关碎石加工设备,确保运输和施工安全,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
(四)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确保如期整改销号。一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铜丰矿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区公安局迅速对移交的案件依法查处,夷陵区督促企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三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铜丰矿业按照《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实施恢复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矿山修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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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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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1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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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金凤村的600亩林场被非法砍伐,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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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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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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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金凤村的600亩林场被非法砍伐,破坏生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600亩林场被非法砍伐,破坏生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通过以团包、尖峰岭林场为中心,在金凤村范围实地踏勘、无人机航测、村民走访,均未发现2处林场及周边山林被非法砍伐的情况。全村绝大部分区域为山林原始地面,生态保持良好。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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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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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秭归县委常委、副县长宋俊华会同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席祖荣,带领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九畹溪镇政府负责人进行实地调查;9月17日,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曹光毅带队现场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一是开展地面核实。由部门执法人员、镇、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护林员组成地面核查小组,深入团包、尖峰岭林场腹地和周边区域,开展实地踏勘,未发现林场林木砍伐情况;二是开展空中核实。秭归县林业局、九畹溪镇政府分别使用无人机,以团包、尖峰岭林场为中心进行空中航拍,飞行范围覆盖金凤村及周边地区,未发现伐林木产生的秃斑;三是开展走访调查。由九畹溪镇政府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对团包、尖峰岭林场周边农户进行走访询问,普遍反映近几年来无砍伐林地情况。调查核实后,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要求,要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契机,指导督促县、乡镇、村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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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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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1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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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三峡制药有限公司臭气扰民。希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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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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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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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三峡制药有限公司臭气扰民。希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宜昌市点军区三峡制药有限公司臭气扰民。希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的问题。三峡药厂废气主要来源于发酵、筛分、板框压滤、危废暂存、污水处理等环节,主要异味气体为氨、硫化氢、臭气。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处理排放,其中:发酵车间废气通过板式换热器二级冷凝,水气旋风分离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通过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用“一级酸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板框压滤废气通过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用“一级酸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池废气通过密闭收集,采用“一级酸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
自2016年开通12369平台以来,陆续收到三峡药厂异味扰民投诉。其中,2016年无投诉,2017年18件,2018年131件,2019年138件,2020年68件,2021年截至目前31件。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厂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年自行监测1次,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自2018年以来,点军区安排专人在企业及其周边驻点蹲守巡查,巡查发现该厂异味扰民现象存在,主要发生在下雨、夜间等气压较低空气不易扩散的情况下,主要原因是企业现场管理不规范,部分设施存在跑冒滴漏,也不排除设备故障情况下产生异味气体扰民问题。9月14日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发酵车间、污水处理站、板框压滤附近存在偶发性异味。
针对废气问题,2018年12月,三峡药厂完成脱氨塔技改升级,新建污泥料仓,增设“新型生物除臭”喷淋系统,厂区所有废气源进行加盖密封,利用负压集中收集处理。2019年至2020年,板框车间增设1套废气处理装置,发酵车间管道改造,利用板式换热器二级冷凝,提升发酵尾气处理效率,污水处理站增设湿法脱硫工艺,通过火炬燃烧深度处理脱硫废气。2021年5月,对原有4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5套。2021年7月,点军区政府筹资约5000万元,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40栋房屋、45户居民全部搬迁。为加强该厂治污设施运行监管,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厂主要治污设施安装用电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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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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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14日,市政府副市长王应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黄文云,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建红,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庆荣及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立即赴现场检查督导,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点军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建红同志牵头,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点军街办、建投水务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和督促三峡药厂信访问题整改工作。
(二)企业深度治理。一是三峡药厂针对卸酸过程中有酸雾产生的问题,从设备上采取硬连接的方式,同时加强卸酸作业的员工规范操作,消除卸酸作业中产生的刺激性气味;二是针对菌渣异味问题,采取双层膜袋包装的方式,防治异味气体外逸;三是针对污水处理站密封不严造成异味气体外逸的问题,全面排查,对发现泄漏点进行密封修复;四是针对发酵车间糖料消毒等作业产生的异味气体,新增板式换热器及废气处理系统,尽可能减少异味气体排放;五是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聚焦高端市场,实现从原料药生产向制剂生产转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三)强化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措施,依法依规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废气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企业排污状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四)回应群众诉求。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实时了解群众意见,及时受理核实群众诉求,坚持严查快处,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五)防范环境风险。针对群众反映的三峡药厂废水排放问题,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流程排污节点排查,规范废水排放行为,同时加强污水管道沿线的系统排查,提前防范、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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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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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1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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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枝江市三宁化工厂排放废水、废气,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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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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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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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三宁化工厂排放废水、废气,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宜昌市枝江市三宁化工厂排放废水扰民”的问题。三宁公司各分公司(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总能力合计为32880t/d,污水排口3个,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企业按要求每月开展了自行监测;9月16日至9月17日,各分公司(厂)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如下:
石宝山新材料分公司:pH7.66、COD30.4mg/L、氨氮12.1mg/L、总磷0.55mg/L、总氮32.69mg/L;
氮肥(磷肥)厂废水:pH7.87、COD47.8mg/L、氨氮10.23mg/L、总磷0.48mg/L、总氮20.39mg/L;
锦纶公司废水:pH8.14、COD67.98mg/L、氨氮1.46mg/L。
各分公司(厂)废水在线数据均达标。调阅近一个月在线监测数据及近半年自行监测报告均达标。
三宁公司污水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能力为5万吨/天,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pH7.38、COD19.68mg/L、氨氮0.73mg/L、总氮4.57mg/L、总磷0.28mg/L)。
(二)“宜昌市枝江市三宁化工厂排放废气扰民”的问题。三宁公司各分公司(厂)主要废气排放口16个,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同时每季度按要求对各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了自行监测;9月16日至9月17日,各分公司(厂)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在线数据均达标。调阅近一个月在线监测数据及近半年自行监测报告均达标。但是受天气、气压等因素影响,在气压较低、静风等条件下,气体不易扩散,会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锦纶公司污水处理站挥发性恶臭气体治理工作于2021年5月启动,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12月31日前可完成整改。在完工之前,产生的异味随风向变化会对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宜昌市枝江市三宁化工厂排放噪声扰民”的问题。三宁公司存在两处噪音超标,一是输煤管带机在输煤时管带机滚筒异响造成的噪声超标,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6月,枝江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输煤管带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为80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枝江市生态环境分局向三宁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企业于6月启动管带机噪声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推进中,预计12月31日前可以完成建设。二是石宝山新材料分公司生产设备(含空分装置)正处于调试阶段,负荷变化较大,存在短时气体放空情况,造成噪声超标。2021年9月16日,枝江市环境监测站对石宝山新材料分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空分装置厂界外噪声为84dB(A)、85.9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枝江市生态环境分局向三宁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公司目前正在加紧调试,同时对放空管采取加装消音设备等措施,以降低噪音影响,预计12月31日前调试正常,消除噪音影响。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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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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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17日,枝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芳帅,市委常委姚迎九,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熊剑鸣等市领导先后带队到三宁公司督办问题整改,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效整改到位。宜昌市经信商务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到枝江就三宁公司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导,召开专题研判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枝江市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商务局、枝江经济开发区成立工作专班,对三宁公司开展现场驻点检查帮扶,重点查看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并对企业环境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二)企业深度治理。督促指导三宁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加盖及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己内酰胺污水处理站挥发性恶臭气体、通过对输煤管线的外围做全封闭的隔声板结构降低企业输煤管带机噪声以及通过吸声降噪、更换隔声窗和设计隔声墙等方式降低石宝山新材料分公司空分装置噪声等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将相关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重点督办任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督促落实整改,指导督促三宁公司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迅速推进实施,确保问题高质高效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监督性监测,严格按照重点污染源管理及“双随机”管理要求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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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1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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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小溪塔街办事处星合农贸公司旁边,长岭岗柑橘场附近有个占地一两百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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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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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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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的“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星合农贸公司旁边,长岭岗柑橘场附近有个占地一两百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影响居民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有个占地一两百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的问题。2010年,夷陵区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办公会议纪要》(〔2010〕18号)“同意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区综合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现场勘查后确定选址长岭岗,并要求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启动消纳场建设。2019年4月25日该消纳场取得《关于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夷环审〔2019〕32号),2021年5月14日,完成环评阶段性验收。2021年省林业局下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鄂林审准〔2021〕916号),同意该消纳场项目使用小溪塔街道农贸公司集体林地,但该消纳场暂未取得土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信访人反映的“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该消纳场未落实夜间停工作业机制,存在19:00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入场倾倒的情况,运输车辆噪声对道路两旁居民有一定影响。现场核查时,该消纳场按照《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阶段性验收报告》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但场内扬尘喷淋设施未运行,作业期间存在扬尘污染。进场道路上存在运输车辆造成地面扬尘的问题,存在一定环境影响。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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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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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带队开展现场调查,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成立专班,明确责任。由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牵头,组建由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小溪塔街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清单,定点定责,督促企业开展整改。
(二)突出重点,迅速整改。一是责令消纳场停止运行。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运行。二是完善环保措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保持喷淋管道、雾炮机、洒水车等防尘设施正常运行。对填埋完成区域进行绿网覆盖,做好日常消杀,确保场地无异味、无裸土。三是严格规范分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企业设置分拣区围挡,规范分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不入场,场内垃圾严格分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路面降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小溪塔街道对场区周边道路,加大路面清扫频次,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两次。截至目前,该消纳场防尘措施、规范分拣、路面降尘相关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三)闭环管理,避免反弹。一是公开监督方式。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公布监管单位及责任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区生态环境分局利用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开展不定时抽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现场巡查及执法力度,对消纳场及周边路段做到一日三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小溪塔街道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经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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