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十七批)

日期:2021-09-23 20:41来源: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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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D2HB202109160072

五峰县长乐坪镇白莲观村2组碎石场,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县级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落实不到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信访人反映的“五峰县长乐坪镇白莲观村2组碎石场,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县级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落实不到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五峰县长乐坪镇辖洞口、白岩坪、苏家河、甘沟、月山、百年关、三教庙、柴埠溪、青岩冲、白鹿庄、桥坪、大湾、红渔潭、菖蒲溪、腰牌、石桥沟及长乐社区16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信访人反映的长乐坪镇白莲观村2组无此村级名称,通过白莲观谐音确认为百年关村2组。

(一)五峰县长乐坪镇白莲观村2组碎石场,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的问题。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组织人员,通过无人机航拍百年关村2组全景,确认百年关村2组无碎石场,无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9月2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再次对百年关村全村范围进行航拍,确认百年关村全村无碎石场,无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通过走访百年关村2组村民了解相关情况,所走访村民均确认为本组内无碎石场,无生产污水直排入自然水塘污染老百姓的取水地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县级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从未实施过“县级的退耕还林工程”。百年关村实施的2014、2015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根据《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每亩补助1500元,资金分三次补助到位,工程实施后第一年补助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验收公示结束后,应兑2014年度104204.5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675万元,其中2组13户28.5亩4.275万元;应兑201518户14.7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05万元,其中2组1户1.5亩0.225万元。经查,以上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已由湖北省五峰农村商业银行渔洋关支行直接打到每个退耕农户账户中,政策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到退耕农户。

反映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9月17日,在收到信访件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守疆带领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及百年关村委会相关同志赴现场核实督办。

要求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等补助政策宣传,提高林农对涉林政策的知晓度,尽力避免林农对政策兑现的误解,切实提高林农对国家政策的获得感、幸福感。

2

X2HB202109160055

秭归县沙镇溪镇双院村一组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距离长江仅几百米,未经批准私自侵占村民的山林。生产产生大量废料、淤泥、废水全部排入长江,粉尘污染空气、爆破噪声扰民、使村民房屋受损严重。该公司是在滑坡区山脚选址建矿,危害老百姓生命安全。

秭归县

生态、水、大气、噪音

(一)信访人反映的“秭归县沙镇溪镇双院村一组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距离长江仅几百米问题,经调查核实为:实地调查和内业上图核实,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位于沙镇溪镇高潮村,水磨溪采石场矿区范围距离长江主干线最高水位线最近直线距离1.73公里,距离水磨溪沟长江回水区最高水位线最近直线距离1.24公里。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未经批准私自侵占村民的山林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所占用林地均办理了林地审批手续。一是2019年4月22日在省林业局办理了矿区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手续,同意使用林地面积13.2104公顷,2019年5月9日在秭归县林业局办理采伐证,批准采伐62.5立方米。二是2020年5月19日在省林业局办理了沙镇溪镇水磨溪、枇杷树沟建筑石料开采项目(加工场地)林地使用手续,同意使用林地面积0.7291公顷,该范围内属无立木林地,无林木蓄积。三是该矿山大门公路外侧有一弃渣场,占用面积约4亩,于2021年1月21日在省林业局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同意使用林地面积7.8505公顷,该范围内属无立木林地,无林木蓄积。经现场检查,该矿及弃渣场均没有超越林地审批范围采挖、采伐。经查阅沙镇溪镇、村及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相关档案资料,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所占用林地审批面积21.79公顷,涉及高潮村和双院村农户216户。经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截至目前,仅有双院村1户村民,因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拒签补偿协议,暂未兑付补偿资金。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生产产生大量废料、淤泥、废水全部排入长江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一是该矿山已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设置弃渣场,建设挡渣墙,矿区范围内弃土、弃渣及淤泥堆置于弃渣场内,弃渣场设计容量20.3万立方米,目前已弃渣量约7万立方米,未超出设计容量及弃渣范围;二是该矿山已按照批复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埋设排水管道、修建排水明渠,设置沉沙池,排水沟道及排水明渠畅通,排水功能正常;三是生产加工区实施了雨污分流,建设有废水收集沉淀池和车辆冲洗设施,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等循环利用,未外排;四是对弃渣场内堆放的弃渣,采取了临时苫盖防护措施。现场核实没有废料、淤泥、废水直排长江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粉尘污染空气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对加工生产线安装喷淋设施,粉碎加工采用湿法生产,配备扫水车1台,物料堆放设置有防尘网,现场发现破碎机一级破碎进料口喷淋降尘不到位,存在粉尘污染情况。反映事项属实。

(五)信访人反映的“爆破噪声扰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该矿爆破施工由专业爆破公司秭归县民安爆破有限公司承担,爆破前经过实地勘查,制定了专业的爆破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爆破设计进行了安全评价,于2021年4月22日向县公安局备案。在爆破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爆破施工作业,每次爆破作业起爆时间控制在15:00到17:00时间段进行,爆破之前实施了爆破施工公告以及声响和人员安全警戒,爆破作业符合安全规程,爆破时产生一定的噪音。反映事项属实。

(六)信访人反映的“村民房屋受损严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查阅水磨溪矿业公司委托秭归县民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爆破设计书》及秭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材料,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于2020年8月23日对水磨溪矿周边3处民房进行了爆破振动监测,经监测,3个测点均没有振动危害影响。另外该企业2021年以来共进行五次爆破作业,查阅爆破记录,均严格按照爆破方案施工,没有超过单次用药总量及单孔用药量,其爆破振动安全距离为300米。经现场调查,反映房屋安全受影响农户4户,均在爆破影响区范围外。反映事项不属实。

(七)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是在滑坡区山脚选址建矿,危害老百姓生命安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水磨溪采石场矿区选址区域不在秭归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体范围内。水磨溪采石场矿区范围距最近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平面距离约310米,根据监测记录,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2016年以来未发现明显的地面变形,水磨溪采石场矿区距最近的农户房屋距离约430米。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9月17日,秭归县副县长许雷带领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沙镇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督导。9月18日,宜昌市政协副主席谭业明、秭归县委书记、县长杨勇会同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曹光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唐作友、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政委李登峰到现场进行督导,责成企业迅速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副县长许雷牵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沙镇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建工作专班,指导督促企业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

(二)企业立行立改,已于9月21日在破碎机生产线一破进料口处加装1台雾炮机,安装了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完善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管理。

(三)由沙镇溪镇政府、双院村委会牵头负责,进一步做好林地补偿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引导其依法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3

X2HB202109160054

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黎家坪村二组矿粉厂粉尘和噪音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宜都市

大气、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黎家坪村二组矿粉厂粉尘和噪音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粉尘和噪音污染环境”的问题。信访反映的“枝城镇黎家坪村二组矿粉厂”为“宜都市隆鑫加工厂(简称宜都隆鑫主要从事方解石加工、销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过程中磨粉机、电动机和运输皮带等生产设备运行声音。9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分局对该厂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选定的4处厂界监测点位,其中昼间超标1处,夜间4处均超标。现场核实发现,该厂生产区域未完全封闭,矿石运输装卸粉尘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9月17日,经对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粉尘未超过国家标准。

(二)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问题。该厂环评报告中未明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边有5户居民,均离厂区位置较近,该厂产生的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一)提高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宜都市政府副市长张杰牵头,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分局、枝城镇政府、黎家坪村村委会抽派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督导企业开展环保问题整改。

(二)落实责任,强化污染防控治理。指导督促宜都隆鑫公司制定具体整改方案,9月30日封闭厂区生产加工区域,增设喷淋降尘设施堆存原料全部防尘覆盖对已停用的洗矿设备拆除电源和主要动力部件

(三)全面整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严格内部管理责任落实。由生态环境部门针对企业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由自然资源部门督促企业加快完成损毁林地复垦复绿措施。

(四)跟踪督办,确保如期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整改进度,严格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4

D2HB202109160062

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岛花园小区附近有很大的垃圾池,臭味、灰尘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未果,上面检查就弄虚作假。

宜昌高新区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岛花园小区附近有很大的垃圾池,臭味、灰尘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未果,上面检查就弄虚作假。”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半岛花园小区附近有很大的垃圾池,臭味、灰尘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问题。小区一期相邻4号楼堡坎处有露天装修垃圾堆放池1处,面积约50平方米,由开发商修建。经现场核查,因该装修垃圾池同小区4号楼地库出入口通道相邻,居民习惯将生活垃圾丢入装修垃圾池,物业如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混合堆放容易产生异味。另外,该装修垃圾池旁还有一雨水沟,有时雨水沟堵塞,积水无法流出也容易产生异味。在居民倾倒装修垃圾和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容易产生一定的扬尘。

(二)多次投诉未果,上面检查就弄虚作假的问题。自2020年10月,该小区部分居民就开始反映装修垃圾点设置问题,要求予以取消或迁移。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珠海路社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据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城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应至少设置一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不允许露天设置的要求,拟定了整改方案:一是由物业负责将装修垃圾池附近的生活垃圾桶迁移至离4号楼地库出口约20米处垃圾分类亭棚内,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开投放(已整改到位);二是争取资金将该露天装修垃圾池在原址改建为封闭式装修垃圾池,从根本解决问题。该方案于2020年11月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在当年12月的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大党委工作联席会上讨论通过,将小区装修垃圾池问题整改作为2021年度社区需解决的惠民实事项目。但2021年4月21日在原址修建封闭垃圾池施工时,小区4号楼居民一行20余人强烈要求取消该装修垃圾池,施工被迫停止。此后,街道和社区一直督促物业及时清理小区内杂物及装修垃圾,社区、物业也与小区4号楼居民代表进行多次沟通,但居民代表一直不同意在此处建设封闭式装修垃圾池而反复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

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宜昌高新区明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伍安军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9月20日,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宜昌市生态环境高新区分局等到现场踏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对现有垃圾池及周边环境予以清理。物业迅速疏通雨水沟,保持边沟畅通,确保无积水。清理现存的装修垃圾与大件杂物并加大清运频次,做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池设置了围挡,调运1台勾臂车铁皮垃圾箱放置在垃圾池内收集暂存装修垃圾,减少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扬尘污染。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大力推动建设规范化垃圾池。按照尊重法规、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的原则,社区将在2021年10月20日前组织小区全体居民针对在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后期还将实行封闭管理、预约投放、定期清运,彻底消除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三)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社区和物业将继续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工作,进一步宣传解释规范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的必要性,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5

D2HB202109160052

宜昌市点军区纳溪谷小区附近很多餐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9月2日举报1次对处理情况不满意。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实际问题。

点军区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纳溪谷小区附近很多餐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9月2日举报1次对处理情况不满意。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实际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多家餐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问题。点军区那溪谷小区C区商业街有以下8家餐馆:闵记餐馆、醉香小厨、酒故事烧烤、香满堂私房菜馆、小刘牛肉面馆、程记早餐、风泊停食府及虎记百味轩餐馆。其中风泊停食府及虎记百味轩餐2家已停业,8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至商业街楼顶或商户门前,存在油烟污染

(二)9月2日举报1次对处理情况不满意的问题。9月3日接D2HB202109020013信访件后,点军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黄文云赴现场办公,点军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建红等领导2次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整改方案。点军区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酒故事烧烤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分,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闵记餐馆、醉香小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9月10日前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清洁,确保正常运行;对酒故事烧烤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9月10日前设置规范的油烟收集和处置设施。9月6日起,上述3家餐饮单位停业9月8日,专业机构完成对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9月9日,那溪谷小区建设单位组织对整改方案开展专家论证,并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完善。9月13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闵记餐馆和醉香小厨升级油烟净化设备,增加出风口风管,并对风机房采取了降噪消音措施。对酒故事烧烤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出风口,改善排烟效果,并要求定期清洗及维护。9月16日,对闵记餐馆、醉香小厨新增油烟净化设施进行调试,截至信访人二次投诉前,隔音降噪等整改措施尚未全部完成

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点军区明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建红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针对投诉人不满意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整改:

一是针对前期投诉的3家餐饮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施工进程,优化整改措施,对风管包裹隔音棉以隔音降噪,增补固定支架稳固风管,增补减震胶垫减少震动;二是针对其余正在经营、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3家餐饮单位,督促其定期清洗维护,建立清洗台账,行业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三是针对该区域餐饮项目,严把准入关。

6

D2HB202109160044

宜昌市五峰县鱼洋关镇汉马池村附近的大山被原交通局职工邓某非法开采,粉尘污染环境。2.长乐坪镇腰牌村1组半边埫沙石料场,没有任何手续,粉尘污染环境。3.当地政府、国土、环保部门不作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生态、大气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五峰县渔洋关镇汉马池村附近大山被原交通局职工邓某非法开采,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该采石场为公益性项目备案制取料点,主要服务新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县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备案业主单位: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经营单位:湖北鸿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取料点位于渔洋关镇汉马池村二组。备案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信访人所反映的“原交通局职工邓某”为邓某飞,系受委托生产单位负责人。该取料点办理有备案手续,没有超越备案区范围,附近无农户、农田。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设置的喷淋设施以及车轮冲洗池可正常使用,已开挖面部分覆盖有防尘网,场区便道周边树叶有积灰,存在一定粉尘污染。因宜来高速1标段3号便道经过该取料点区域,为保障宜来高速项目建设,该取料点已停止开采,部分区域转为宜来高速1标段3号便道施工区域。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长乐坪镇腰牌村1组半边淌沙石料场,没有任何手续,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该砂石料场为公益性项目备案制取料点,主要服务长乐坪镇腰牌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神康堂道地产业园循环公路项目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备案业主单位: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取料点位于长乐坪镇腰牌村一组半边埫。备案期限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该取料点办理有备案手续,没有超越备案区范围。核查时,现场未作业,正在安装一套砂石料破碎系统,尚未完成安装,已现场要求其立即拆除设施设备。该取料点场地露天堆存砂石料未按要求进行覆盖,路面有积灰,存在一定的粉尘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当地政府、国土、环保部门不作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各取料点在项目备案前,由五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拟备案取料点统一编制开采方案,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各申报的取料点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按程序予以备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各取料点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各取料点若发生信访投诉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备案点。仅2021年,对各取料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达3次以上。2021年4月26日、7月13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汉马池取料场进行了巡查,5月11日对半边埫取料场进行了巡查。2021年3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对2个取料点开展现场检查,4月15日、4月16日分别要求2个取料点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7月28日、9月9日再次对2个取料点现场检查,下发了《五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公益性项目普通石料开采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通知书。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9月17日,五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守疆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长乐坪镇政府相关人员赴现场核实,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同步到达现场核实。根据现场情况,明确以下整改措施:

(一)汉马池取料点。一是取消该取料点的备案。9月1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取消五峰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取料场备案的函》,要求停止开采,拆除设备,关闭场所。二是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对该取料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涉嫌违法行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三是督促宜来高速便道施工方加强现场扬尘管控,保证抑尘设施正常运行。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对宜来高速便道外原取料点区域进行复绿修复。

(二)对半边埫砂取料点。一是取消该取料点备案,9月1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长乐坪镇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取消长乐坪镇腰牌村一组半边淌取料场备案的函》,要求立即停止开采,拆除设备,关闭场所。二是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对取料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涉嫌违法行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三是由长乐坪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取料点对场区内堆料进行覆盖,并清理道路积尘。四是由县林业局落实关闭后的生态修复工作。

7

D2HB202109160040

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6号的猴王焊丝厂生产过程中废气直排,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周边居民不敢开窗。

伍家岗区

大气、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6号的猴王焊丝厂生产过程中废气直排,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周边居民不敢开窗。”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一)猴王焊丝厂生产过程中废气直排的问题。生产废气主要来自电解镀铜工段,含酸碱废气通过车间内集气装置到配套建设的碱洗喷淋塔处理后排放,不属于直排,该事项不属实,但仍然产生了一定的废气和异味。9月18日晚,伍家岗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值为0.4毫克/立方米,检测结果达标,较上一次投诉,企业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周边居民不敢开窗的问题。公司老厂区处于24小时生产状态,16台拉丝机、1条展化线、28台绕线机、1台退火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在运行。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冷却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9月3日至4日,伍家岗区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噪声开展监督性检测,4个检测点位有2个夜间噪音检测结果超标,2个达到标准限值9月18日晚,伍家岗区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开展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个检测点位均达标,较上一次投诉,企业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9月6日,我市曾收到涉及该企业信访交办件当日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杨磊公司现场督办9月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丰雷赴企业现场办公9月18日下午,伍家岗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下:

(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杨磊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经信局、宝塔河街办抽调工作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继续督促猴王焊丝公司全力做好异味和噪音污染问题整改以及搬迁工作。

(二)加强厂区环境问题整改。伍家岗区督促企业继续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猴王焊丝公司加强对废气收集、处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长期坚持二是督促企业及时对破损窗户靠近碧波翠苑小区车间大门已局部破损的隔音门帘进行修缮已完成)。三是关停拉丝设备4台(套),绕线设备2台(套),晚7:30至次日早上7:00关闭车间大门,减少噪音排放已完成四是促企业加强对生产管理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设备操作、保养培训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长期坚持

(三)加快厂区征收搬迁进度。督促企业加快厂区搬迁,2021年10月初完成第一批次搬迁,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体搬迁。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开展信访件办理回访工作,认真收集周边居民意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企业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老厂区废气、噪音自行检测,检测结果予以公示,告知周边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