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十八批)
打印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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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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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HB202109170060 |
宜昌市枝江市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区家属院内有一口池塘,常年滋生蚊虫,臭气熏天,无人管。 |
枝江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区家属院内有一口池塘,常年滋生蚊虫,臭气熏天,无人管。”,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内有一口池塘”实为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内西南角一长期闲置的堰塘,该堰塘占地约1300平方米。目前院内老年公寓(老人28名、工作人员5名)和居民楼(17户27人)的生活污水排入此堰塘。由于院内生活污水长期排入堰塘,日积月累,堰塘水质越来越差,若遇长期无雨高温天气,则会出现滋生蚊虫和臭气现象。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枝江市政府组织枝江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分局、市信访局、马家店街道组成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整改。 (二)全面启动治理。一是由枝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整改工作,并负责农技中心院内环境清理、绿化工作;安排抽水机连夜抽水,抽排后对排污口逐一封堵,沿池塘布设截污管道,对污水进行截流,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对受污染池塘采取清淤,翻晒等消毒措施,并进行生态补水,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消除异味;二是由住建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迅速启动院内小区改造调查和设计工作,家属院内污水管网工程已纳入改造范围,拟接入周边市政污水主管,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池塘问题。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三)做好群众解释。由马家店街道杨家垱社区对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内及周边住户进行走访沟通,对小区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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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HB202109170046 |
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5号汇才佳苑北斗星足浴店使用燃气锅炉,异味、噪声扰民。 |
西陵区 |
大气、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5号汇才佳苑小区北斗星足浴店使用燃气锅炉,存在异味、噪音扰民现象”,经调查核实为:北斗星足浴店位于西陵区学院街道环城北路5-1号,属于汇才佳苑小区临街商业门店,该楼为商住一体建筑,共有11层,1-2层为商业,3-11层为住宅。该店分上下两层一楼为接待区,二楼为服务区,锅炉房位于二楼北侧。该店使用的锅炉系CLRG-AII型常压热水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运行期间,炉内水温低于设定温度时会自动启动,当炉内水温达到沸腾值并满足储水上限后,锅炉自动停止运行。 该店因公司内部管理原因已于9月12日停业,停业期间还有部分滞留员工,需要使用锅炉供应热水。噪音主要为炉壁因水沸腾产生共振及水泵抽水造成,异味主要为燃气燃烧不充分和加热过程中产生水蒸气及水垢异味,通过管道外排产生,该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学院街道办事处城监中队当场向商户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商家自行停业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异味及噪音对楼上居民的影响,并建议商户采用电热方式进行供水,从根源上解决异味及噪音问题。当事人于2021年9月18日承诺立行立改,在未达到整改要求前不营业。9月19日下午,商户自行向燃气公司申请了燃气报停手续,并签订“停止使用燃气热水锅炉、即时断开燃气管道,若今后继续经营将在各房间内安装电热水器”的承诺书,随后燃气公司对该店实行了断管停气。当日下午,社区网格员逐户上门告知楼上居民整改落实情况并开展沟通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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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HB202109170048 |
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李家坝村5组村民陈某某违建养猪场(有200多头猪),臭气熏天,噪声严重扰民。 |
点军区 |
大气、噪音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李家坝村5组村民陈某某违建猪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8年2月,陈某某自建一栋一层砖木结构建筑,未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建筑用于生猪养殖。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有200多头猪”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猪场存栏生猪共30头,其中母猪5头,育肥猪5头,仔猪20头(寄养),该事项不属实。但根据《点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土城乡李家坝村属“禁养区”,农户自养自食上限为年累计存栏生猪≤5头,该猪场存栏生猪大于5头,存在违规行为。 (三)信访人反映的“臭气熏天,噪声严重扰民”事项,经现场调查核实:经走访调查,该猪场在生猪出栏装车及每天投食饲喂时会有猪叫声,因该猪场与一户居民住房较近,确实会对其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现场核查时有轻微臭味、噪声较小。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18日,点军区畜牧兽医中心现场下达了《整改建议通知书》,宜昌市生态环境点军区分局现场下达《环境问题整改函》。整改措施如下: (一)完善养猪场治污设施。督促陈某某迅速将5头育肥猪、3头母移及猪仔转至猪场西侧,尽可能远离居民楼,并加装隔离板,减少噪声对居民影响;密封化粪池,减少臭气对居民影响。上述整改措施已完成。 (二)迅速处理超过规定的存栏生猪。督促陈某某按要求清运25头生猪,严格落实点军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规定。土城乡政府协助联系生猪收购单位,9月30日前待该养猪场2头带仔母猪满月后,将5头母猪及20头仔猪予以收购并运走,并对养殖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改善场区及周围环境。 (三)依法查处违建行为。针对陈某某养猪场违建问题,由城管部门依法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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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HB202109170035 |
1.宜都市陆城街道头笔社区清江大道78号恒传链条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机械零部件,噪声扰民,环评有问题。 |
宜都市 |
噪音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陆城街道头笔社区清江大道78号恒传链条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机械零部件,噪声扰民,环评有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恒传链条(宜都)有限公司(简称“恒传链条”)位于陆城清江大道78号,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20日经宜都市环保局审批,2019年3月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经冲孔、车、铣等加工成所需的零部件半成品后,再进行热处理、抛丸、防锈处理,之后零部件经装配、精磨等处理后即成产品。 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明确,项目运营期日工作制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生产300天。该公司除热处理车间需24小时保温运行外,其它车间夜间17:00至次日8:00均不生产,热处理车间夜间也仅为设备保温运行,无操作作业,不产生声音。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宜都市环境监测站9月18日夜晚和19日下午分别对该公司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设置3个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多处门窗未关闭,厂区西面、南面靠近居民点,50米范围有13户居民,白天生产噪声对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公司2018年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并经过了宜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核查发现,该公司超出环评范围在热处理车间新设置一小型滤油间,现场有喷漆痕迹。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陆城街道头笔社区清江大道宜都市五杰机械厂,噪声扰民,不知是否符合生态红线相关要求”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都市五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五捷机械”)位于陆城清江大道146号,与恒传链条相邻。该公司汽车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7月6日经宜都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3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生产工艺为将外购钢材按需要切割成合适尺寸,然后利用天然气加热炉加热,再利用空气锤、压力机等设备进行热锻压成型,锻压成型后的半成品进行车、铣、镗、钻等工艺加工,之后再根据原料材质及客户需求进行淬火或者淬油处理,再将淬火处理后的零件回火处理后将产品加工成最终成品,最后对热处理后的产品进行探伤检验、抛丸后包装。 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明确,项目夜间不生产。该公司除热处理车间需24小时保温运行外,其它车间夜间17:00至次日8:00均不生产,热处理车间夜间也仅为设备保温运行,无操作作业,不产生声音。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宜都市环境监测站9月18日夜晚和19日下午分别对该公司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设置3个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多处门窗未关闭,南侧下料车间窗户损坏,厂区西面、南面靠近居民点,50米范围有13户居民,白天生产噪声对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公司位于宜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符合《省环保厅关于湖北宜都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对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9月2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对恒传链条、五捷机械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环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由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恒传链条、五捷机械加大生产噪声管控力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督促五捷机械立即对车间破损窗户进行更换;督促恒传链条严格落实生产期间密闭作业要求,热处理车间中的滤油间不得进行喷漆作业; (三)陆城街道办事处会同恒传链条、五捷机械两家企业加强周边群众的走访和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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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HB202109170029 |
宜都市枝城镇官垱村石料矿山企业,常年无续开采,离居住区不足三百米,采石场爆破振动、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庄稼受到污染。请核实该企业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符合长江经济带的规划。 |
宜都市 |
噪音、大气、土壤 |
宜都市枝城镇官垱村内现有三家非煤露天矿山,主要生产建筑石料,分别为宜都市祥荣矿业有限公司振兴荆荣石料场(原振兴荆荣石料场,简称“祥荣矿业”)、宜昌市欧邦矿业有限公司老虎洞建筑石料矿(原老虎洞采石场,简称“欧邦矿业”)、宜都市东正矿业有限公司炉子岩建筑石料矿(原炉子岩采石场,简称“东正矿业”)。 (一)信访人反映的“常年无序开采”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东正矿业曾存在越界开采问题,并受到原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核查发现,3家企业在开采期间均存在部分块段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的问题(开采平台设置不合理、台阶高度过高)。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离居住区不足三百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祥荣矿业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房屋17栋,其中3栋已由祥荣矿业购买;欧邦矿业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房屋18栋;东正矿业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居民房屋。核查发现,祥荣矿业和欧邦矿业对矿区周边300米范围的居民房屋采取租赁形式取得了房屋使用权,支付房屋租金,商请居民外出租房居住,但存在居民自行回家居住的情况。2021年6月,针对2家企业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民居房屋未拆迁的问题,宜都市应急管理部门未准予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同时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并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采石场爆破振动、噪音、粉尘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3家企业开采过程中,委托具备爆破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爆破作业,制定有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并经过安全评估。据走访了解,企业在爆破作业时有震感,对周边村民存在一定影响。核查中,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对3家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3家矿山矿界处噪声、粉尘未超标。但可明显听到设备和车辆声音,存在一定的噪声影响。3家企业现场设置了冲洗槽、封闭运输皮带、喷淋管道、雾炮机和捕尘装置,厂内道路均已硬化,并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但场内设备设施表面、场内外道路路面以及周边植被表面存在积灰,粉尘污染问题明显。反映事项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根据企业安全评估报告,3家企业采取中深孔爆破,按照《爆破安全规程》,中深孔爆破安全允许距离为300米,可判定3家企业爆破作业对周边居民房屋存在影响。根据2017年5月宜都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2021年3月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企业矿界300米外房屋为一般损坏或A级损伤,由企业出资进行维修,现均能满足安全使用条件,未发生因爆破振动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反映事项属实。 (五)信访人反映的“庄稼受到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9月19日,宜都市农业农村局、枝城镇工作人员对3家企业周边农作物进行走访,发现3家矿山料场附近和运输道路两侧确实存在扬尘污染农作物的现象。反映事项属实。 (六)信访人反映的“是否办理环评手续”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经调查,祥荣矿业、欧邦矿业的采矿项目、洗沙或废石加工项目证照手续齐全,办理了环评并完成验收。东正矿业的采矿项目证照手续齐全,9月18日,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东正矿业一洗沙装置涉嫌未批先建,目前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七)信访人反映的“是否符合长江经济带的规划”事项,经调查核实为:3家企业矿区距离长江最近的约3.6公里。经比对,不属于2019年9月发布的《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中禁止发展的产业项目。 |
属实 |
(一)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宜都市明确市政府副市长张杰牵头办理该信访件,宜都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枝城镇政府、镇派出所、官垱村村委会抽派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督促企业针对涉及的环保、开采、复绿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宜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督促企业按照生态修复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涉嫌未批先建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由宜都市公安局负责对3家矿山企业爆破作业情况开展核查;由枝城镇政府牵头,宜都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经信局参加,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好房屋受损、庄稼污染等问题;由枝城镇政府牵头,及时向周边群众宣传整改查处情况和长江经济带开发相关政策。 9月19日,枝城镇人民政府约谈了三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正确对待群众诉求,迅速开展自查自改。9月22日,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针对东正矿业涉嫌未批先建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月22日,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官垱村3家矿山企业现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着眼长效,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走访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征求群众对于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公布整改进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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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2HB202109170020 |
五峰县仁和坪镇宏盛矿业通过放炮的方式采矿,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大型货运车辆进出压坏市政道路。该公司位于渔洋关镇的石灰生产场地,生产异味严重扰民。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五峰县仁和坪镇宏盛矿业”为五峰宏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富裕冲村(竹园坪)。该项目为五峰宏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搬迁项目,2020年7月开始场平工程,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信访人所反映的“该公司位于渔洋关镇的石灰生产场地”为五峰宏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老厂区,老厂区位于渔洋关镇三房坪村。2019年,因该公司原厂区生产工艺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已停产拟搬迁至富裕冲村(竹园坪)。 (一)信访人反映的“五峰县仁和坪镇宏盛矿业通过放炮的方式采矿,生产扬尘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放炮”实为五峰宏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因项目地势为山地,需要爆破(采用二氧化碳致裂器)作业,采出的石料主要为企业生产自用,部分向宜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销售。该项目现场配置有一辆洒水车,裸露山体覆盖不完全,附近植被有明显落灰。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大型货运车辆进出压坏市政道路”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厂区进出道路为351国道升子坪至观坪段,是“十三”五国家路网建设项目之一,目前正在改造过程中。经道路施工企业自检、监理抽检和业主聘请第三方检测,均为合格,业主也多次巡查,未发现该路段严重损坏现象。该事项不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位于渔洋关镇的石灰生产场地,生产异味严重扰民”事项,经调查核查为:信访人反映的为该公司渔洋关镇老厂区生产车间。9月19日,现场核查时其石灰生产线未生产,已启动老厂区生产设备拆除工作,不存在异味扰民。但该公司车间为半封闭厂房,有4座砖砌烟囱,生产脱硫工艺老旧,正常生产时可能存在异味扰民情况。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五峰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五峰宏盛矿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工程施工附带的石料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对后期因工程建设、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综合利用问题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五峰自治县住建局对该企业下达《五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其后期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加强监管、规范管控。三是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自治县分局对该公司扬尘污染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二)加快老厂区拆迁工作。五峰自治县科技和经信局牵头,加快推进老厂区生产线拆除工作,彻底解决生产异味扰民问题。目前,生产线拆除工作已启动。 (三)加强运输车辆管控。五峰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重载、超载车辆的管控,重载车辆不得进出厂区,防止损坏公路干线。车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平车装载、覆盖、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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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HB202109170015 |
兴山县兴发集团在香溪河源头排放含磷废水,导致河里死了大量鱼。 |
兴山县 |
水 |
(一)信访人反映的“兴山县兴发集团在香溪河源头排放含磷废水”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河化工厂、刘草坡化工厂均为重点污染源,两家化工厂所有项目均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已建成项目均完成了“三同时”验收。两家化工厂自2016年以来实施的所有项目均为污染治理改造项目,无新扩建化工项目。白沙河、刘草坡化工厂自2019年以来,按照《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要求,对黄磷生产线进行整治规范,黄磷车间废水全部采用封闭循环系统,无含磷废水外排。 两家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系统、应急系统运行正常,全部废水排放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现场查看实时在线监测数据及参数设置情况,未见异常。 兴山县环境监测站于9月18日对两家企业4个排污口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对香溪河泗湘溪、长沙坝断面同步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通过9月18日监测报告及8月28日至9月20日应急监测数据情况表明,未发现兴发集团两家沿香溪河企业超标排放或偷排含磷废水等违法行为。未发现企业突发污染事故等异常排放情况。 经调阅资料:两家企业近两个月(7月19日至9月18日)废水排口在线监测日均值报表,期间除白沙河化工厂因洪水影响,水源水质浑浊导致3个排污口排放冷却水总磷日均值异常并报备,其余日均值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查阅企业今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各废水排放口均达标排放,元素磷均为未检出。查阅近期长沙坝(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报表,数据显示香溪河水质正常。调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该企业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于官网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综上所述,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且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远低于国家排放限值标准,不会致鱼死亡。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香溪河里死了大量鱼”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死鱼现象属实,主要分为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自8月26日至9月6日,古洞口泄洪引起死鱼,每年水库泄洪都会出现此类情况。8月25日至26日,兴山县及神农架地区普降暴雨,长达17个小时,导致河流水位上涨,南阳河、古夫河洪水急剧上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8月26日10时香溪河上游毛家河水库开始泄洪,8月26日23时40分至28日1时20分古洞口水库、满天星水库开始泄洪,总时长达40个小时,总计泄洪量超过1641万立方米。8月27日开始,香溪河库区发现泗湘溪至平邑口段有鲤鱼和鲫鱼等死亡现象。泄洪结束后,针对死鱼现象及漂浮物急剧增多的情况,兴山县委县政府迅速安排水利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清理漂浮物及死鱼,至8月29日共清理死鱼约2500公斤左右,从8月30日开始,清理死鱼量逐日递减。兴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从8月28日开始,对沿河化工企业进行源头排查并启动应急监测,严格核查有无污染物排放事故发生。经全面排查,未发现水污染物泄漏、偷排、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第二阶段:9月7日至9月19日,发现该区域只有翘嘴红鲌死亡现象,单日死亡数量逐日递减。 翘嘴红鲌死鱼情况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再次安排从源头进行全面排查,情况如下:兴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香溪河沿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对重点企业及库区地表水水质开展应急监测。白沙河厂区和刘草坡厂区排放废水中:pH值、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检测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值;地表水“向家河”、“昭君镇”、“纸坊河”、“平邑口”、“泗湘溪”、“长沙坝”断面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检测浓度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内。 9月19日,三峡大学等专业机构对该区域水环境进行深层次检测、分析和研判。经三峡大学专业机构对水质进行分析,未发现香溪河水质异常情况。 兴山县公安局通过技侦手段调查后认定无人为电、毒、炸鱼,危化品车辆倾倒、泄漏等事故。联合县环境监测站对昭君镇、泗湘溪、峡口、平邑口4处点位采样送检至宜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反馈“水样中未检出常见的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 兴山县交通运输局调查后排除危化品倾倒、车辆船舶事故污染水体。 兴山县住建局调查未发现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异常排放。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及沿河乡镇调查后未发现面源污染事故。 兴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排查平邑口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无异常。 综上分析,已排除企业非法排污、危化品、农药残留等有毒物质污染水体。 针对此种情况研判,分析原因如下: 8月26日至28日上游开闸泄洪,下游三峡大坝开始汛后蓄水,库区水位由主汛期的145米左右迅速上涨至165米以上,受库区回水顶托,上游洪水在库尾汇流集中,水文参数突变。连续暴雨库区及其上游大量泥沙、自然腐质物短期内集聚该区域,鱼类生存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造成鱼类死亡。 经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研判,翘嘴红鲌死亡原因为:翘嘴红鲌为肉食性鱼类,过量摄食了香溪河内泄洪死亡的鱼、虾,引起肠炎,导致肝脏代谢障碍,造成死亡。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18日,兴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宏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四龙分别带领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核查。9月19日,市政协副主席、三峡大学副校长陈和春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调研核查。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兴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四龙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沿河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优化泄洪方式。古洞口水库泄洪前使用驱鱼器,对泄洪水量及时间提前预判,增加泄洪频次,减少单次泄洪量,减少对鱼类水生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及水质监测,持续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及腐质物,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工作,加强香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