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二批)

日期:2021-09-28 18:46来源: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X2HB202109210043

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茅庄村某干部将养猪废水排入河道。并用挖机在河道采石碎沙,借口是清理河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茅庄村某干部将养猪废水排入河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茅庄村现在职村干部有5名,通过对该村所有村干部居住地进行实地查勘,其中,4名村干部居住地不在河道附近,仅茅庄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某在河边居住。某某共养殖自食自用年猪4头,猪圈面积12平方米,无外排口,建有5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所产生排泄物采用“干湿分离”方式处置,养殖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且每两个月清理一次。现场核查时,化粪池已装满一半,未溢出干粪用橡胶桶转运到自家菜园地用作肥料,核查时猪圈旁还有两桶干猪粪未转运经实地查看,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未发现有粪污直排通道和管道渗漏,粪污处理池也未溢出。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并用挖机在河道采石碎沙,借口是清理河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茅庄村位于湾潭河上游,每遇汛期洪水来势凶猛,极易造成泥沙淤积堵塞。2021年6月16日,原五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湾潭河县级河长李章庆同志例行巡河。现场发现湾潭河茅庄段部分河段不同程度存在泥沙淤积、河床抬高、行洪断面狭窄的问题,严重威胁河道两岸农户、农房、农田及351国道通行安全。现场要求,由湾潭镇人民政府牵头,迅速组织力量,调度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后有村民反应蛟儿湾出口茅庄桥孔砂石淤积严重,影响公路桥梁安全,危及农房

为落实县级河长巡河要求,确保安全度汛。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禁采期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防汛应急抢险、航道应急抢通除外)的规定,茅庄村委会经报请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由村委会组织对安全隐患河段进行清淤疏浚,以确保汛期行洪安全。清淤所产生的河道砂石未进行深加工及对外销售,用于公益性项目宜来高速黄厂安置点和嫩台子安置点填方。

通过对湾潭河茅庄段沿途查勘,发现河道面貌自然通畅,未发现任何砂石料深加工设备,湾潭河茅庄村段小地名蛟儿湾、土坪、黄厂、横河(位于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上游50米左右处)、嫩台子、关岔口共6处河道内确有河道清挖痕迹,位于湾潭河右岸3处临河工程堆填有来自河道内的未经破碎加工的砂石料。

今年6月份以来,该河道清淤疏浚活动为防汛必要活动,清淤疏浚活动由湾潭镇人民政府主导和监管,村委会实施。清淤活动属政府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且未对茅庄村域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该信访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9月22日,五峰县领导罗华育带领县政府办、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湾潭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局相关负责同志实地核查相关情况。市畜牧兽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沈洪学带领相关人员现场进行核查,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许岳武继续按规定清理化粪池,转运干粪橡胶桶,确保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2、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淤工作的规范管理,避免对茅庄村域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

X2HB202109210052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投诉宜昌市湖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将额环境赔偿款设立信托,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未依法修复。

猇亭区

其他污染

(一)信访人反映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投诉宜昌市湖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将巨额环境赔偿款设立信托,经调查核实为:2017年1月18日,中国绿发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明德1号宜化环保慈善信托合同,该信托基金依法依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环保社会组织的依法设立、资助环保组织或其他单位对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活动、奖励表彰对保护生态环境有突出贡献的人和单位。截2020年12月31日,该信托共批准通过各类资助项目53个,协议资助金额合计669.61万元,已拨付资助金额443.342万元,信托财产余额243.104932万元。该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未依法修复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自2016年以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磷石膏渣场的环保治理,对磷石膏渣场具备覆土条件的区域持续进行播撒草籽、生态修复,目前植被生长茂盛,符合生态环境修复要求。该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2021年9月23至24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应华宜昌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吴正新猇亭区政府党组成员向光富等赴湖北宜化进行现场核实,调阅了宜化环保慈善基金相关材料,并实地勘察磷石膏渣场生态修复情

2021年9月22日,中国绿发会致函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信托及生态修复问题回复》,表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对磷石膏渣场具备覆土条件的区域持续进行生态修复,并播撒草籽,植被生长茂盛,符合生态环境修复要求。中国绿发会未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诉,保留对恶意投诉者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3

D2HB202109210033

宜昌市高新区恒大地景小区2号楼和3号楼附近的运河公园,水闸噪音严重扰民。

宜昌高新区

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恒大地景实为位于宜昌市港窑路28号的恒大帝景小区。信访人反映的水闸位于运河湿地公园内,2011年由宜昌城投公司为湿地公园生态补水而修建,现由宜昌市云集山庄管理处负责管养维护。水闸原为电动控制翻板坝,后因洪水将电动设施冲毁,目前只能手动操作。该水闸距离恒大帝景2、3号楼150米左右。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高新区恒大地景小区2号楼和3号楼附近的运河公园,水闸噪音严重扰民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因运河河道在此有90°直角转向,河道变窄,水流更急。加之水闸处的翻板闸将坝前水位抬高,丰水期水流落差可达6米,高水位落差导致泄流时发出较强的轰隆声,尤其是当上游东山电站发电或发生洪水时,该处的泄洪水量骤增,会产生强烈的轰隆声。走访附近居民了解到,在恒大帝景2号楼、3号楼能明显感觉到轰隆水声,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9月22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在该小区2号楼2单元3户居民家中开展噪声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昼间1户超标,夜间3户均超标。该事项属实。

属实

9月2223日,宜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李黎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总工程师刘克清等先后到现场调查核实。9月26日,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镝率相关科室会同云集山庄管理处负责人(运河公园港窑路段管养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研究整改措施。云集山庄管理处将采取补水期间拉起水闸,完成补水之后放下水闸,尽力降低水位落差,减少噪音,目前已完成整改。

4

X2HB202109210011

长阳县贺家坪镇堡镇四组长阳县联盛矿业公司开采铁矿石,侵占山林田地大约五百亩,导致当地居民无良田种植,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生态

(一)信访人反映的“长阳县贺家坪镇堡镇四组长阳联盛矿业贸易有限公司开采铁矿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2004年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后,在堡镇村四组开始探矿作业,2014年8月因资金困难,矿石品位低等多种因素影响,停止探矿至今。经走访了解,该公司在2006年7月至2010年3月非勘查许可有效期间,仍有探矿行为,属非法开采。因已过两年追诉时效,不予行政处罚。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侵占山林田地大约五百亩,导致当地居民无良田种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探矿共涉及开采林地面积为9.21亩,主要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因项目属于探矿,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占用林地所涉及的3名农户当时办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林地的情况存在。现场核查发现,原准予探矿区域内大部分范围未遭损毁,现仍保持原生植被,原探矿损毁范围经过天然更新,现植被已自然恢复。经自然资源部门勘查,探矿占用耕地面积为2.7亩,占用耕地面积小,且已及时复垦覆绿,不存在导致当地居民无田种植的情况。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目前原探矿区域植被良好,通过退耕还草和自然修复,无明显裸露,自然环境基本恢复矿区下游水体水质清澈,未见明显生态环境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一是长阳县林业局负责对监管此区域的林业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对探矿区域内进一步开展补植补造,确保植被恢复零死角、全覆盖。

二是贺家坪镇政府、堡镇村委会加强对农户的宣传、解释,及时走访了解群众有关诉求,对合理诉求妥善处理。

三是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强采矿、探矿的现场监管,严禁无证探矿,非法开采。

5

D2HB202109210007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钟家湾村一组腾飞矿业开采砂石,产生的粉尘、噪音很大,爆破砂石使周边群众的房屋受损很大。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大气、噪音

信访反映的腾飞矿业实为长阳腾飞矿业有限公司严家包采石场(以下简称腾飞矿业),位于长阳县大堰乡钟家湾村一组,主要从事建筑石料开采。20209月,与相邻的长阳保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公司达成协议,由保成公司负责腾飞公司现场骨料加工。

腾飞矿业202082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820日。20209该矿通过环评审批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20201026日开工建设保成公司年产砂石骨料50万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20216月通过环评审批,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环保竣工验收正在公示中,尚未投入生产。

(一)信访人反映的腾飞矿业开采砂石,产生的粉尘、噪音很大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腾飞矿业根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的建设计划,开展了运输公路扩建、采石场堆场建设施工,暂未进行首采平台废土石剥离作业,矿区顶部覆盖暂未开挖。保成公司完成了骨料生产厂房及生产线建设,尚未正式生产。但在2个项目三通一平建设过程中,施工作业、车辆运输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一般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内,现场踏勘周围敏感点均在施工场地150m范围外。

目前2家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同时厂区内采取不间断的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和机械出入均经过洗车槽清洗。此外及时补植了厂区绿化树木。现场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声源前度在65~90dBA)之间,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控制噪音污染,企业对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18处民房实施搬迁,厂区内采取了全封闭车间建设,运输机械限速、禁鸣,安装了噪音自动监测设备,专门对厂区及交通运输噪声进行动态监测。

2021830日至831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环境检测,数据显示,除个别点位受省道道路交通影响噪声超标外,粉尘和多数点位噪声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爆破砂石使周边群众的房屋受损很大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项目基建过程中存在爆破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专业爆破公司制定的爆破设计方案执行,所有爆破点位均严格按照振动和安全距离要求,明确了具体的爆破方案及爆破药量。但据周边居民反映,仍存在房屋受损的情况。对此,在乡镇政府的协调下,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与矿界300米内范围农户签订了搬迁协议,在矿界300米范围外重新选址建房。目前,企业集中安置9户,分散安置11户,搬迁房正已在建设中。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一是由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障环保设施规范运行,严控粉尘、噪声污染,严格按照项目三同时要求完成环评验收。

二是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公安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定期开展巡查,严控企业夜间施工(生产)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三是大堰乡政府安排专人加强协调企地对接,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和谐企地关系。

目前企业项目环评验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正在验收公示中。大堰乡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周边居民搬迁协调,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