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三批)
打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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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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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HB202109220116 |
夷陵区稻花香集团宏信房地产公司建房把晓溪塔街道办事处黄金卡社区平云二路的宜昌佳信化验室巷子内的宿舍楼的排污管道堵住,导致周围住户的粪便和污水溢出便池,流到了街道上,污染环境。 |
水 |
夷陵区 |
夷陵区稻花香集团宏信房地产公司为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房地产”)。2013年12月,宏信房地产成立宏信公园里项目部,整合港埠公司宿舍楼和佳信小区两个地块后,分三期开发建设11栋住宅楼。港埠公司宿舍楼与佳信小区均位于宏信房地产规划的第三期开发建设范围内,分别属于待建的8号楼、7号楼规划住宅用地。 宜昌佳信化验室巷子内的宿舍楼又称佳信小区,位于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平云二路13号,处于宏信房地产规划的开发建设范围内。 (一)信访人反映的“宏信房地产建房把宜昌佳信化验室巷子内的宿舍楼的排污管道堵住,周围住户的粪便和污水溢出便池,流到了街道上”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原佳信小区28户居民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小区化粪池(约10立方米),经化粪池处理后流至港埠公司宿舍楼旁的污水池,污水池由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定期清理,2011年后由宏信房地产定期清运。2021年8月,宏信房地产启动第三期的8号楼建设,需拆除港埠公司宿舍楼,为确保人工拆除安全,采用堆填土方式降低宿舍楼顶部与地面高度。施工企业在堆填土过程中,部分弃土抬高了待拆除港埠公司宿舍楼旁边的污水池液面。施工过程中,未对佳信小区管道及化粪池造成影响。检查时,佳信小区排污沟渠没有受堵,未发现粪便和污水溢出小区便池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佳信小区系90年代开发建设的住宅楼,污水通过排污沟排入佳信小区后的污水池,污水池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鉴于佳信小区系待拆迁区域,由宏信公司利用水泵定期抽排污水坑污水至平云二路市政管网。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4日,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带队进行现场核查,实地查看相关情况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调整后续堆土位置,确保不影响污水池容量。 (二)架设水泵及时抽排污水池内污水至平云二路市政管网,增加抽排频次,确保污水不外溢、不回灌至佳信小区污水管内。 (三)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夷陵区住建局督促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加快待拆港埠公司宿舍楼区域的开发建设,尽快启动佳信小区的征地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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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HB202109220111 |
枝江市安福寺镇内有十几家燃煤作坊,长期燃烧烟雾、粉尘扰民,污染空气环境。 |
大气 |
枝江市 |
信访人反映的“枝江市安福寺镇内有十几家燃煤作坊”为桔皮加热烘干作坊,主要承接枝江安福寺镇食品工业园内罐头加工企业产生的鲜桔皮进行炕干初加工,然后出售给中药材商,助力企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依据《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安福寺镇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炕桔皮作坊均以煤为燃料。 (一)信访人反映的“枝江市安福寺镇内有十几家燃煤作坊”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安福寺镇域内共有12家炕桔皮作坊,均在枝江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炕桔皮作坊为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主要在每年的9月至12月约4个月左右,每吨干柑桔皮需用无烟煤半吨。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长期燃烧烟雾、粉尘扰民,污染空气环境”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上述作坊均使用无烟煤,干燥工艺简单,生产条件比较简陋,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虽然现场没有发现明烟、粉尘和刺激性气味,但在加煤、除灰、起风时可能带来烟尘无组织排放。另外,其煤渣主要作为建筑材料利用,部分为周边农户用于铺路,在装卸转运的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枝江市人民政府明确副市长王江波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枝江市市场监管局、安福寺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督促各作坊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迅速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要求业主使用达到《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中无烟1号标准的无烟煤,购煤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煤质检测报告,并建立台帐。同时鼓励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替代燃煤。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煤燃烧过程管理,确保煤充分燃烧,提高转化率。对鲜桔皮、煤等原材料及煤渣等散体物料分类设置堆场,堆场必须密闭,煤渣堆场要有防尘措施。煤渣和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做好沟通解释。枝江市安福寺镇组织相关各村(社区)和私营业主对作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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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B202109220104 |
西陵区珠海路社区半岛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有个临时建筑垃圾场,垃圾倾倒扬尘极大。 |
大气 |
高新区 |
信访人反映的“西陵区珠海路社区半岛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有个临时建筑垃圾场,垃圾倾倒扬尘极大。”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一期相邻4号楼堡坎处有露天装修垃圾堆放池1处,面积约50平方米,由开发商修建,在居民倾倒装修垃圾和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容易产生一定的扬尘,该事项属实。 自2020年10月,该小区部分居民就开始反映装修垃圾点设置问题,要求予以取消或迁移。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珠海路社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城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应至少设置一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不允许露天设置”的要求,拟定了整改方案,争取资金将该露天装修垃圾池在原址改建为封闭式装修垃圾池,从根本解决问题。该方案于2020年11月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在当年12月的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大党委工作联席会上讨论通过,将小区装修垃圾池问题整改作为2021年度社区需解决的惠民实事项目。但2021年4月21日在原址修建封闭垃圾池施工时,小区4号楼居民一行20余人强烈要求取消该装修垃圾池,施工被迫停止。此后,街道和社区一直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小区内杂物及装修垃圾,社区、物业公司也与小区4号楼居民代表进行多次沟通,但居民代表一直不同意在此处建设封闭式装修垃圾池并反复投诉。现阶段,物业对建筑垃圾池采取了围挡和遮挡网等临时措施。 |
属实 |
(一)对现有垃圾池予以清理。清理现存的装修垃圾与大件杂物并加大清运频次,做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池设置了围挡,调运1台勾臂车铁皮垃圾箱放置在垃圾池内收集暂存装修垃圾,减少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扬尘污染。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大力推动建设规范化垃圾池。按照尊重法规、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的原则,社区将在2021年10月20日前组织小区全体居民针对在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后期还将实行封闭管理、预约投放、定期清运,彻底消除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三)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社区和物业将继续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工作,进一步宣传解释规范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的必要性,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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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HB202109220066 |
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坪社区刘家湾小区收了污水处理费,却没有进行污水处理。污水流入北斗坪小河。 |
水 |
兴山县 |
古夫镇北斗坪社区刘家湾小区属于城郊结合部农村居民聚集小区,农民生活用水来自县城自来水供水系统,生活污水属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畴,污水没有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C}{C}{C}(一){C}{C}{C}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坪社区刘家湾小区收了污水处理费”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兴山县县城自来水厂采取同质同价收取古夫镇北斗坪社区刘家湾小区自来水费,自来水收费包含污水处理费。反映事项属实。 {C}{C}{C}(二){C}{C}{C}信访人反映的“没有进行污水处理”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污水处理费用于厕所革命等方式处理污水,2018年国家在实施厕所革命后,对其中30户农户实施了厕所改造;没有进行厕所革命的农户均采用化粪池对污水收集沉淀,部分还田追肥果木树和蔬菜。反映事项不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流入北斗坪小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北斗坪小河,也叫寒溪口小河,刘家湾小区与寒溪口小河之间由古界公路自然隔开,且古界公路路面高程高于农户房屋基础1到3米,农户生活污水根本无法自流进入寒溪口小河,仅通过地下渗漏方式进入河内。2021年9月中旬受暴雨影响,部分排洪沟损毁和公路涵管阻塞未及时修复,导致雨水倒灌至寒溪口和刘家湾小区,部分雨水流入化粪池,致使化粪池污水外溢,污水流入寒溪口和刘家湾小区低洼区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兴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四龙牵头,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古夫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指导、督促、保障信访问题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刘家湾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建设,12月底完成对有条件的农户继续实施厕所革命。二是对吸污车能够到达的农户,不定期采取吸污车清污,并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截止9月24日共清污11户11车33吨。三是12月底完成原有雨水沟修复和雨水扩面收集工程,确保雨水畅通无阻排入寒溪口小河,杜绝雨水倒灌,造成化粪池污水外溢。 (三)加强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做到全程紧盯、严查严督、销号整改。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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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HB202109220050 |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3组和1组有几个不知名的砂石料场,扬尘污染环境。 |
大气 |
当阳市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3组和1组有几个不知名的砂石料场,扬尘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3组和1组分别有1处堆石场和1处砖厂,具体如下:原峡口小学临时堆场,该厂位于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3组,宜昌龙驰物流有限公司租用原峡口小学场地,作为货场使用,主要堆放石英砂料。当阳市玉泉祁建建材厂。该厂位于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2组,经营范围为免烧砖瓦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信访人反映的“扬尘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原峡口小学临时堆场石英砂已基本清空,据走访了解,堆场自2021年春节后即未使用,现场存有少量残留石英砂(约1吨),堆场周围安装有喷淋设施,并建有顶棚,场地全部硬化,不存在明显扬尘污染。祁建建材厂于2021年8月初停产至今,厂区内堆放的砂石原料用防尘网部分覆盖,配有洒水管道降尘。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原峡口小学临时堆场。由三桥村委会负责,督促宜昌龙驰物流有限公司对厂区遗留沙料进行清理。9月25日,宜昌龙驰物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将地面、角落等现场遗留砂料全部清除,场区不再从事中转砂石料。 (二)祁建建材厂。由当阳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祁建建材厂加强内部管理,将砂石原料完整覆盖,即用即盖;加大厂区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扬尘产生。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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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2HB202109220058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丹水社区的沛函集团(砂石料场),借修别墅挖山体,运输石料的货车毁坏了道路,扬尘严重,破坏清江流域生态环境,毁坏山林。 |
生态、大气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信访反映的“沛涵集团”实为沛涵集团下属的“长阳花香水岸康养旅游有限公司”。反映的“修别墅”实为花香水岸公司“清江花香水岸康体养生项目”(以下简称“康体养生项目”),位于龙舟坪镇黄家坪村九组(丹水新区),是2015年长阳县政府招商项目。 (一)信访人反映的“借修别墅挖山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花香水岸公司康体养生项目按照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的规划条件,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已建设3栋联排式低密度房屋,其中2栋已建成,1栋正在建设中。根据现有标准不能认定为别墅。 2021年4月15日,紧邻该项目北侧的黄家坪村九组通村公路垮塌,经长阳县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合调查结论,认为该项目建设开挖施工是导致险情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按照要求,花香水岸公司启动包括削坡减载和道路恢复的应急处置工程,聘请第三方单位编制了《应急处置方案》。5月28日,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了备案,同意按方案实施。6月3日,应急处置工程正式实施。至9月10日,经长阳勘查测绘大队实地勘测,应急处置工程实际占地70.73亩,设计开挖方量31万方,实际开挖已达97万方,远超《应急处置方案》设计方量,涉嫌非法开采砂石。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运输石料的货车毁坏了道路”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花香水岸公司在开挖山体石料运输中,运输石料的货车日最大车流量约200台车次,超出道路设计运输流量,超负荷运载导致318国道长阳白氏坪界牌至偏岩段部分路面毁损。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扬尘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康体养生项目及应急处置工程开挖现场设有8台雾炮并配备水箱,渣土堆场采用抑尘网覆盖,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现场未见明显扬尘。砂石料运输车辆运输在进出场过程中设有冲洗池、自动冲洗平台和人工高压冲洗三级冲洗设施,场区道路采取喷淋抑尘措施。但场外运输中,由于车辆运输量大、冲洗不彻底、部分车辆货箱老化缝隙大、水洗石料未沥干上路等原因,存在带泥行驶、抛洒遗漏的现象,加之清扫不及时,导致道路积尘较多。2021年7月19日,长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项目运输承包单位运输扬尘污染问题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反映事项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破坏清江流域生态环境,毁坏山林”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8年至2021年间,长阳县林业局经省林业部门审批同意,分三次为康体养生项目及应急处置工程办理林地使用审核6.3248公顷。2021年6月11日,长阳县林业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经现场勘验超范围使用林地0.35公顷。2021年7月9日,长阳县林业局向花香水岸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9月3日,对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10日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多次现场核实督办,涉及的花香水岸公司康体养生项目及应急处置工程全面停止建设施工,相关违法问题正按程序调查处理中。长阳县政府组成工作专班,驻场督促整改落实。项目工程原场地开挖山体、毁坏山林以及场区扬尘问题,按照之前制定的整改方案,全部完成了整改,开挖裸露地面、山体现已覆土覆绿。针对本次信访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一)由长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迅速对318国道长阳白氏坪界牌至偏岩段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维修。 (二)由长阳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城市管理执法局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县重点、敏感路段车辆超载、交通扬尘的执法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毁坏道路已维修完成,并加大了清扫洒水频次,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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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HB202109220047 |
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村二组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扰民,损害农作物生长。 |
大气、噪音 |
秭归县 |
{C}{C}{C}(一){C}{C}{C}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村二组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问题与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2HB202109100008号交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该信访件目前已办结。经现场调查核实,原信访件中反映该公司粉尘、噪音扰民的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从杉木溪大桥入口至厂区物料堆场约500米进厂道路喷淋设施,在洗车机处设置视频监控,严格执行出厂车辆清洗制度,严禁超载鸣笛等扰民情况。目前,进出厂区道路安装有禁鸣标识,喷淋降尘等环保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损害农作物生长”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企业周边农田位于茅坪镇兰陵溪村二组,主要农作物为柑橘和茶叶。2019年8月,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粉尘污染农作物事宜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期间因村委会对补偿范围和实物调查认定未完成,一直不能确定补偿户数,至2021年3月才确定完成。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协议兑现补偿资金。目前,公司厂区已采取了喷淋降尘、物料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周边农作物(茶叶、柑橘)附着灰尘较少,手摸农作物叶片手指不变色。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加大矿山企业监管力度,落实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二)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最大限度降低粉尘、噪音污染。 (三)妥善处理企地关系,加强与周边农户沟通联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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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2HB202109220072 |
1.夷陵区下堡坪乡赵勉河村四组宜昌茶马格建材有限公司以清理河道需堆沙石料为名,征用村里基本农田十余亩,实质是开碎石场,施工作业和中转贩运沙石产生大量粉尘,使农民作物堆积大量灰尘,影响农民收成和生活。2.该公司设置高压电线违规占山占地。 |
生态、大气 |
夷陵区 |
{C}{C}{C}(一){C}{C}{C}信访人反映的“宜昌茶马格建材有限公司以清理河道需堆沙石料为名,征用村里基本农田十余亩,实质是开碎石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反映宜昌茶马格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实际为下堡坪乡赵勉河村工程建设弃渣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取得立项、环评、用地批复,项目中包含弃渣破碎处理生产线,采用机械破碎利用弃渣制砂。目前生产线尚未建设完工,未开展碎石作业。现场堆放的砂石料为郑万铁路施工弃渣,并非清理河道产生的砂石,附近河道内无施工机械作业,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该项目占地8.95亩,原土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园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已办理完成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土地类型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施工作业和中转贩运沙石产生大量粉尘,使农民作物堆积大量灰尘,影响农民收成和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渣石物料未覆盖、未安装围挡屏障、无车辆冲洗装置等问题,存在扬尘污染。此外,受郑万高铁施工扩路及道路运输影响,导致附近农作物表面有明显积尘,对附近农民造成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设置高压电线违规占山占地”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项目架设用电线路过程中涉及需要采伐林木的已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违规占山占地。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夷陵区分局根据《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茶马格公司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立案调查。 (二)全面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由下堡坪乡政府督促茶马格公司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使用防尘网覆盖现场堆放的渣石物料;完成厂区周边自动洒水降尘设备及围挡屏障安装;安排人工对进料口及厂区出口车辆进行洒水清洗。二是加强运输扬尘管控,进一步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及限载限速等污染防治措施。 (三)清洗受到粉尘污染的茶树。由下堡坪乡政府督促企业对周边茶树进行清洗,视受损情况,由污染主体对茶农进行补偿。 截至目前,夷陵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茶马格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堆场已用防尘网覆盖,厂区周边已安装自动洒水降尘设施,进出车辆已安排人工进行清洗,车辆运输严格覆盖封闭,场区围挡已开始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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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2HB202109220045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王家棚村中锰科技公司,采锰矿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环境和饮用水源。 |
水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一)信访人反映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王家棚村中锰科技公司采锰矿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污染了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中锰(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矿石加工,不存在矿石开采行为。其王家棚矿山采矿废水经长阳古城锰矿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2018年,长阳古城锰矿有限公司新扩建了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每天1800立方。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丹水最终汇入清江。公司废水总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宜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行实时监控。 中锰(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炼锰矿车间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实行循环利用不外排。公司陈家湾尾矿库(2018年闭库)渗滤液经环保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总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各项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后经沿头溪最终汇入清江。2021年3月23日、6月16日、9月23日,长阳环境保护监测站该公司影响区域下游地表水体进行监督性采样监测,总锰达标。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排放的废水污染了饮用水源”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公司排水下游无饮用水源地。2007年到2019年9月,沿头溪流域沿线居民饮水由长阳龙舟坪镇网洲溪供水厂集中供水,该水源地在中锰科技公司所在流域上游1公里;2019年10月至今,供水水源地调整为郑家榜村母龙洞集中供水,该水源地位于中锰科技公司所在流域上游5公里以上,经检测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Ι类饮用水标准。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4日,长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丹带领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县科技经信局、龙舟坪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执法人员赴实地核查督办。下一步,长阳县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强化环保设施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超标排放实行零容忍,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流域治理,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大沿头溪流域的河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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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HB202109220044 |
宜昌市当阳市当阳北高速出口(峡口加油站)的区域,有很多家水泥厂、采石厂、运输货物来往的车辆扬尘严重。224省道当阳往远安的路段周围的居民受到扬尘的污染。 |
大气 |
当阳市 |
信访交办件关联到S224保当线中当阳至远安交界全长23.711公里,属省道S224保当线,为一级公路。当阳北高速出口为呼北高速当阳出口之一,位于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三桥村。 经调查核实,该区域是当阳市重要的建材生产集中地,有多家水泥厂、采石厂,散体物料重载货运车辆多,日均约3000多台次,部分运输车辆存在覆盖不全、沿途抛洒情况,造成路面污染。224省道是这些企业建材产品外运的主要通道,224省道当阳段2007年改建成一级路后已运行12年,由于长期超期服役及因收费公路政策限制,一直未进行维修,加之交通量的快速增长,通行车辆长期重载,导致路面不同程度破损,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近年来,当阳市采取了系列措施防控该路段扬尘:一是加强道路维修。交通部门一方面及时采取路面灌缝、坑槽修补等日常保养措施,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于2019年对石头店至当阳北互通7.6公里路面实施大中修改造,目前路况基本良好。二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交通部门对224省道开展常态化全线清扫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辅以人工配合保洁,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开展运输车辆整治。公安交警、交通、城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当阳市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加大该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一是专门安排洒水车、洗扫车各1台,加强清扫保洁和清扫冲洗降尘力度。二是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大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深入到各货场、砂石料场、渣土运输等企业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平车转载、全面覆盖、清洁上路等保障措施,减少扬尘源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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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2HB202109220023 |
聂家河镇聂家河村1组宜昌中泰新材料公司(矿石加工)距离长江支流聂河仅几百米且靠近居民生活区,粉尘、噪音扰民,地上污水无收集直排。 |
大气、噪音、水 |
宜都市 |
宜昌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公司”)位于宜都市聂家河镇聂家河村一组。 (一)信访人反映的“距离长江支流聂河仅几百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聂河为聂家河镇简称,非河流名称,聂家河镇境内有渔洋河,系清江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中泰公司位于聂家河镇渔洋河左岸,不在渔洋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距河道超过100米,距渔洋河与清江交汇处约25.3km。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靠近居民生活区,粉尘、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中泰公司项目环评报告中未明确卫生防护距离。公司北侧有2户居民,南侧有3户居民,均靠近厂界,与厂区噪声源距离达100米以上。环评要求该公司生产车间南侧、北侧墙壁应采取封闭措施,车间内部破碎机等高振动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粉尘由布袋收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南侧、北侧墙壁均已封闭,车间窗户采取彩钢瓦密封,破碎机、磨机均作相应减震处理。但存在封闭标准较低,未采用吸声材料封闭,收尘器滤袋未及时更换,地面未及时清扫,车间内部防噪设施不完善等问题。9月23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噪音、粉尘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昼间1个点位超标,夜间3个点位超标;粉尘4个点位均达标。同时走访周边居民,反映噪音、粉尘对其生活有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地上污水无收集直排”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矿石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进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但初期雨水无收集回用系统。存在清污合流、排放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9月25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对渔洋河中泰公司上下游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为Ⅱ类,未发现该公司排水污染河流的情况。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强化领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宜都市明确副市长张杰牵头办理该信访件,从宜都市政府办、聂家河镇政府、生态环境分局、水利湖泊局抽调6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督导中泰公司进行全面整改。 (二)强化监管,压实环境管理责任。9月26日,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中泰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由聂家河镇负责督促该公司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一是粉尘治理方面:重点区域设置喷淋设施、拆除收尘风机排气烘干管道、增加清扫频次、加强收尘设施的检修管理。二是噪音治理方面:检修消音设备,实施降噪工程,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三是废水治理方面: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加强生产废水处理,定期清理生活废水化粪池。 (三)跟踪督办,确保如期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加强走访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征求群众对于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公布整改进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厂区进出通道安装了喷淋装置,在堆场增设雾炮机1台,收尘风机排气烘干管道已全部拆除;完成了收尘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滤袋300余条;将装包发货区清扫作业频次增至一班两次。对环磨、雷磨设备消音器完成了检修;全面停止了原料区铲车、叉车夜间作业,昼间运行保证门窗关闭,并制了内部巡检规程;此外,沉淀池清理工作已启动;雨水收集池、收集沟沉淀池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已完成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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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2HB202109220052 |
宜昌市当阳市当阳豪山建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从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存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以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 |
大气 |
当阳市 |
宜昌市当阳市当阳豪山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标准限值分别为30mg/m3、50mg/m3、180mg/m3。 经核查,该企业1#干燥塔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小时数据无超标,日均值无超标;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32条,日均值无超标。2#干燥塔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7条,日均值无超标;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共165条,日均值无超标。3#干燥塔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26条,日均值无超标;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118条,日均值无超标。脱硫塔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7条,日均值无超标;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732条,日均值超标7条。日均值超标中4次是因为在线监控设施故障造成,3次是因为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抢修时造成的,企业均及时向宜昌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和当阳市生态环境分局书面报备,并提供了报备和故障处理的相关材料。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4日,当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熊祖茂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减少突发状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检查指导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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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2HB202109220051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盛世华沣陶瓷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的现象。企业自报氮氧化物浓度排放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50毫克。湖北盛世华沣陶瓷有限公司辊道窑烟气排放口001以及002在2020年7月到2021年9月间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了每立方米50毫克,由此可以看出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十分严重。 |
大气 |
当阳市 |
经核查,湖北盛世华沣陶瓷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应为180mg/m3。通过查询宜昌市污染源应急指挥平台历史数据,2020年7月到2021年9月间,湖北盛世华沣陶瓷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小时数据无超标,日均值无超标;喷雾塔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小时数据超标53条,日均值超标1条,该日均值超标是由于运维人员处理采样管堵塞故障,造成含氧量升高,导致折算值超标。该公司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已立即向宜昌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和当阳市生态环境分局报备,并提供了故障处理的相关材料。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4日,当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熊祖茂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核查,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各行业部门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日常指导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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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2HB202109220057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的现象。企业自报二氧化硫浓度排放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50毫克。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2#废气排放口002在2021年6月到9月间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了每立方米50毫克,由此可以看出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十分严重。 |
大气 |
当阳市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标准限值分别为30mg/m3、50mg/m3、180mg/m3。 经核查,该公司2#废气排放口2021年6月到9月间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121条,日均值超标4条。其中6月3日和6月4日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分别为56.788mg/m³和51.185mg/m³,是由于线路跳闸,窑炉故障抢修导致超标;8月14日和8月15日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分别为193.583mg/m³和215.514mg/m³,是由于2#在线检测设备所属窑炉因脱硫塔机械故障以及管路堵塞需清理修复导致超标。企业均及时在宜昌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和当阳市生态环境分局书面报备,并提供了报备和故障处理的相关材料。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减少突发状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 (二)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升环保设施运维管理水平,确保主要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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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50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的现象。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二线废气排放口在2021年7月间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企业自报排放标准,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十分严重。 |
大气 |
当阳市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标准限值分别为30mg/m3、50mg/m3、180mg/m3。 经核查,该公司排口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80mg/m3,在线监测小时数据无超标,日均值无超标。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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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220021 |
信访人对猇亭区蔡家畈社区三组环境脏乱差,养鸡养鸭,小区消防通道和下水通道都被违章建筑挡住这项信访整改公示不满意(信访编号:D2HB202101611),区政府和居委会上门让村民签字承认“环境卫生搞得好,下水道也不堵塞”,为了证明这项投诉不属实。当地政府弄虚作假,天然气管道和违章建筑该拆的也没有拆。 |
其他污染 |
猇亭区 |
(一)信访人反映的“区政府和居委会上门让村民签字承认“环境卫生搞得好,下水道也不堵塞,为了证明这项投诉不属实。当地政府弄虚作假”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9月19日,虎牙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接到信访交办件后,迅速赶赴蔡家畈三组现场核查。为了全面准确核查到信访人所反映相关情况,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次实名问卷调查。因为时间紧迫,问卷调查采取随机发放、现场填写、现场收回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全程均由居民自主回答,工作人员未作任何引导或采取任何强迫居民的手段,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让村民签字承认“环境卫生搞得好,下水道也不堵塞”的现象,也不是为了证明这项投诉不属实。该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天然气管道和违章建筑该拆的也没有拆”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猇亭区燃气管道安全隐患点共计28处,涉及区城管部门整改的安全隐患点15处,截止9月27日,已完成隐患整改14处,中燃公司对上述14处隐患点隐患消除情况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剩余蔡家畈社区1处。蔡家畈社区三组(亚元新村)建于2002年,系台商工业园(亚元科技公司)项目拆迁后区政府统一规划的安置点,为拆迁安置户按分配的地基自建的民宅,大部分安置户在其宅基地周边搭建了各种建(构)筑物,属于积存违建。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收到信访件后,猇亭区政府领导左晓、向光富带队赴现场办公。针对蔡家贩天然气管网问题,由中燃公司按照燃气管网相关安全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燃气管道改道工程。针对违建问题,猇亭区政府将按照《宜昌市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蔡家畈社区三组(亚元新村)片区纳入整治计划,统一对该片区违建进行整治和拆除。上述事项作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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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33 |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鑫来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长期超标,企业自报排放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50毫克,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四线干燥塔废气排放口008以及炉窑废气排放口005在2021年1月到2021年9月间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了每立方米50毫克,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十分严重。 |
大气 |
当阳市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湖北鑫来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应为“湖北鑫来利陶瓷发展有限公司”。该企业废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标准限值分别为30mg/m3、50mg/m3、180mg/m3。 经核查,2021年1-9月,湖北鑫来利陶瓷发展有限公司1#废气排放口(信访人反映的炉窑废气排放口005)二氧化硫小时数据超标18条,日均值无超标;3#废气排放口(信访人反映的四线干燥塔废气排放口008)二氧化硫小时数据超标33条,日均值无超标;3#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小时数据超标7条,日均值无超标。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以排放浓度日均值为衡量其是否超标的依据,该公司在2021年1-9月期间干燥塔废气排放口008以及炉窑废气排放口005二氧化硫日均排放浓度均未超过50mg/m3的排放限值,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减少突发状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 (二)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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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220017 |
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万科理想城旁边的工地离居民楼只有100米,每天早上六点开始施工,噪音扰民。 |
噪音 |
夷陵区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万科理想城旁边”现有四处建筑工地: 万科理想城项目:A区为洋房区已进入装饰装修园林施工阶段;B区为高层区现处于主体施工阶段;C区为高层区目前已交付;D区为洋房区现处于交付验收阶段;联投城市水岸东城中心10号商业地块项目,现处于主体施工阶段;联投银河公园11号地块项目,共3橦高层,G8号楼已封顶,G7和G6现已施工至29层,本月底封顶;宜昌恒大名都二期,现处于停工状态。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万科理想城旁边的工地离居民楼只有100米”,经调查核实为:恒大名都小区(一期)距最近的施工楼栋(万科理想城B区)直线距离为70.3米,万科理想城小区(C区)距最近的施工楼栋(万科理想城B区)直线距离为168米,万科理想城小区(D区/悦府)距最近的施工楼栋(万科理想城B区)直线距离为169米,联投银河公园小区(一期)距最近的施工楼栋(联投城市水岸东城中心10号商业地块项目)直线距离为90.88米,联投银河公园(别墅区)距最近的施工楼栋(联投银河公园11号地块)26.5米。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工地每天早上六点开始施工,噪音扰民”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受近期高温天气影响,为避免中午高温时段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保证工地有效作业时间,该片区建筑工地采取“早开工晚收工”的措施,但时间都控制在6:00至22:00。确需晚间施工且符合夜间施工条件的需提前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经查看在建项目人员进出考勤及施工日志,每天开始施工时间均控制在6:00以后。经查阅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三个项目均未在早上六点就开始浇筑混凝土、土方开挖及桩基施工等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经查看各项目现场安装的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6:00以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基本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昼间限值内,但偶尔存在噪声值超标情况,存在一定的噪音扰民情况。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强化噪声污染管控措施。一是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作业棚,减少强噪音的产生和扩散。二是施工现场采用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及新型隔音围护,降低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三是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7:00至22:00,避开居民休息等敏感时段作业。四是减少在施工现场从事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制作,如混凝土搅拌、木材、钢筋及其它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五是实时对工地噪声进行监测,发现噪音超标的及时调整。以上措施已落实。 (二)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工作,各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倡文明施工,严控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噪声,共同创造良好声环境。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关于严格管理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的紧急通知》,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噪声管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施工噪声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文明施工监管执法。上述项目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属地住建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强化对在建工地施工噪声管控,对违法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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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220014 |
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小庙村三组政府修建的饮用水工程烂尾,一下雨涨水后石头、沙子冲到农田里,影响耕种。 |
其他污染 |
夷陵区 |
信访人反映的“政府修建的饮水工程”为雾渡河水源工程,位于雾渡河镇小庙村三组,工程内容为修建拦河坝等。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小庙村三组政府修建的饮水工程烂尾”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饮水工程”实为夷陵区2018年度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子项目,项目内容为在雾渡河镇小庙村修建拦水坝,该项目已于2020年11月竣工,并在竣工后,由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验收,2021年7月,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报夷陵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目前正在审计。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一下雨涨水后石头、沙子冲到农田里,影响耕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1年6月17日,夷陵区雾渡河镇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取水坝附近部分泥沙被山洪冲入下游农田。7月22日,夷陵区雾渡河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灾情,就青苗补偿与农田恢复初步达成协商意见。9月23日,夷陵区雾渡河镇再次到现场核实情况,与涉及农户核对农田及作物受损情况,核实3户共4.2亩农田受损,并议定青苗补偿和农田恢复方案。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是落实青苗补偿。9月24日,夷陵区雾渡河镇小庙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青苗补偿协议,按照《夷陵区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规定的青苗补偿标准,于9月27日将青苗补偿费兑付给受损农户; 二是启动农田恢复治理。夷陵区雾渡河镇人民政府筹集资金对受损农田进行恢复治理,已完成田间石头清理和泥土翻松,恢复农田耕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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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24 |
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116号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存在较为明显的超标现象。根据该公司自行发布的监测数据,在2020年6月以及2021年7~9月期间,该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明显超过企业自报标准每立方米100毫克,该企业排污超标较为严重。 |
大气 |
猇亭区 |
经现场核查,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以及2021年7-9月期间机组启动5次,机组烟囱入口日数据均未超标;氮氧化物小时数据高于其超低排放标准50 mg/Nm3出现5次,均在机组启动并网后2小时以内。 根据2016年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NOX的稳定运行达标判定期为机组启动后出力达到额定的50%开始到机组解列前出力降到额定的50%为止。在此期间外的启动和停机时段内的排放数据可不作为火电机组NOX达标判定依据。其中,启动时间原则上并网后不得超过4小时,如企业可提供一年以上在线监测数据等证明实际启动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适当延长,最高可延长至8小时;停机时间为1小时”。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机组启动并网后加负荷初期,锅炉烟温低,脱硝催化剂不具备投用条件,氮氧化物高于50 mg/Nm3时段均在机组启动并网后2小时以内,符合《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故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NOX等大气排放数据实时传送到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接受全天候监管。公司每次机组启动均已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猇亭区分局报备。 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2021年9月24日,猇亭区副区长向光富带领猇亭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及运维方技术人员到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经现场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并分析,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以及2021年7-9月期间,氮氧化物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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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2HB202109220007 |
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长江路6号湖北宝塔沛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超标的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10月到2021年7月期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部分超标。 |
水 |
猇亭区 |
经查询宜昌市污染源应急指挥平台历史数据,湖北宝塔沛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小时均值、日均值全部达标。2021年3月到2021年7月期间,该企业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未超标,但出现多次瞬时值超标导致小时均值超标情况。 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以排放浓度日均值为衡量其是否超标的依据,该公司在2020年10月到2021年7月期间,COD日均排放浓度均未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400mg/L排放浓度限值,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等管理运行水平,聘请高水平专业技术力量为在线监测稳定达标运行保驾护航。提高企业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环境部门。 (二)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在线平台结果应用等手段,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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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X2HB202109220005 |
宜昌市当阳市107省道210号湖北凯旋陶瓷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存在超标的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的1#脱硫塔烟囱在2021年7~9月期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持续超标,3#干燥塔烟囱也在2021年7月出现部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现象。 |
大气 |
当阳市 |
湖北凯旋陶瓷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标准限值分别为30mg/m3、50mg/m3、180mg/m3。 经调阅该公司1#脱硫塔烟囱2021年7~9月和3#干燥塔烟囱2021年7月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氮氧化物超标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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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X2HB202109220023 |
宜昌市秭归县人民医院的氨氮排放浓度存在长期严重超标的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医院氨氮排放浓度在有数据的时期存在长期严重超标的问题,最高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五倍。 |
水 |
秭归县 |
秭归县人民医院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0号,为县级综合二等甲级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医院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正常。通过查阅宜昌市污染源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库平台历史数据,自2021年4月1日联网上线以来,氨氮日均值最高为52.96mg/L。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对医院废水预处理后的氨氮排放限值没有明确的规定,医院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中对预处理后的废水氨氮指标也没有排放限值要求。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3日,秭归县副县长许雷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县卫健局负责人到秭归县人民医院现场调查核实,要求医院高度重视医疗废水的处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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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25 |
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湖北金民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的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有数据的时期存在持续超标问题,特别是自2020年4月开始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长期高于标准限值。 |
水 |
秭归县 |
经现场调查核实,湖北金民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5日停产至今。通过查阅宜昌市污染源应急指挥平台历史数据,该公司自2018年6月5日有数据显示至今,化学需氧量没有日均值浓度超标情况。该公司2020年4月1日以来,共发现3天6次COD小时浓度超标情况。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以排放浓度日均值为衡量其是否超标的依据,该公司COD日均最高排放浓度没有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COD350mg/L日均排放浓度限值,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3日,秭归县副县长许雷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破产期间(该公司自2020年7月5日停产后拟开展破产工作)环境安全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检查指导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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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12 |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存在超标的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在2021年8~9月期间自动监测数据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部分超标。 |
大气 |
当阳市 |
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三桥村,建有4000t/d、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了2套水泥窑余热发电机组,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生活垃圾,120t/d污泥生产线。企业具有年产水泥350万吨,年处理固体废物18万吨的生产能力。 经核查,2021年8-9月,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窑尾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4条,日均值无超标;2#窑尾烟气氮氧化物小时数据超标11条,日均值无超标。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以排放浓度日均值为衡量其是否超标的依据,该公司在2021年8-9月期间,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均未超过320mg/m3的排放限值,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4日,当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熊祖茂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督导,要求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管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备案,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在线平台结果应用,依法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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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20040 |
宜昌市枝江市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总进口的化学需氧量存在超标现象。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在2021年1月、4月、5月以及8月自动监测数据的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标准限值。 |
水 |
枝江市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实为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枝江市住建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阅污水处理厂进水COD 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发现:2021年1月8日19时、1月18日13时、5月3日3时出现过COD瞬时值超标,4月和8月均无此现象。 根据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当进水COD日均值超过350mg/L,才认为进水COD出现超标现象。分别调阅2021年1月8日、1月18日和5月3日进水COD在线设备日均值数据,显示当日进水COD日均值均不超过进水水质标准(350mg/L),不认定为进水COD出现超标现象。同时,根据行业标准,污水处理厂每2小时取1次瞬时进水水样,并将1天24小时采集的12个瞬时样混合成1个样进行分析,通过查阅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5月3日水质日报表,发现进水COD检测结果均不超过进水COD设计标准350mg/L,进水水质正常。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4日枝江市副市长王江波带队到枝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等管理运行水平,聘请高水平专业技术力量为在线监测稳定达标运行保驾护航。提高企业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要求污水处理厂做好进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管理,强化第三方定期对设备进行校验,并做好相应的运维记录,确保设备高效、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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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220005 |
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莲沱村7组村里修建居民安置房破坏大量基本农田,造成土地流失,并强行占用农户田地和山林,未按标准予以补偿。 |
生态 |
夷陵区 |
2014年底,莲沱村委会在白果树埫片区开展集中安置居民点场平及道路取直改造工作。2016年2月,工程完工。按照当时设计规模,该居民点可安置14户居民。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先后有9户进入该居民点建房。2017年末,村委会对该居民点进行了扩建,用以安置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4月,扩建工程完工。经扩建,该居民点可提供16个宅基地,已全部分配到户,目前有13个宅基地已建成房屋,尚有3个宅基地暂未建房。 (一)信访人反映的“莲沱村7组村里修建居民安置房破坏大量基本农田”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通过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套合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核查,白果树埫片区新建的集中安置居民点占地类型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园地和林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造成土地流失”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居民点建设虽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但实际占用了园地和林地。通过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张图”系统比对,该居民点16个宅基地及附属房占地1711.19平方米,其中占用村庄建设用地612.71平方米,园地266.03平方米,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832.45平方米。有9个宅基地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剩余7个宅基地及附属房尚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客观上造成了莲沱村农用地的减少。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强行占用农户田地和山林”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莲沱村委会在该居民点动工建设前充分征求了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并于2015年3月31日组织被占用户、建房户等相关权利人召开了屋场会,会上一致同意建设集中安置居民点,并就青苗及附属房的占用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协议。2017年12月,该居民点进行扩建,莲沱村委会对扩建压占的青苗进行了第二轮补偿。该居民点建设占地均经被占田地、山林农户的协商同意,且及时补偿到位,不存在强行占用农户田地和山林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未按标准予以补偿”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居民点所占用的土地不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范围内,也未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征收,不适用征地补偿标准。涉及的土地补偿问题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已协商达成一致。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带队到白果树埫片区现场督办。9月23日至24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赴现场核实。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由乐天溪镇政府会同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完善白果树埫片区居民点宅基地的规划及用地审批,对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法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二是乐天溪镇、村两级安排人员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被占用户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