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五批)
打印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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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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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HB202109240101 |
宜昌市当阳市建安小区15号住宅楼一楼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 |
当阳市 |
大气 |
经核查,当阳市建安小区15号住宅楼一楼共有5家餐饮店,具体情况如下: 1.周某某(砂锅肥肠面馆),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东正街51-29,半营业状态,无油烟净化设施。 2.邵某某,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东正街(靠南正街道口),正在整修未营业。 3.张某某(房主,目前在武汉打工),该门面停业闲置,拟于春节前回家装修后出租。 4.洪某(非凡麻辣烫),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南正街与东正街转角,只有水蒸气,无油烟产生。 5.李某某(小面馆),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南正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 |
属实 |
9月26日,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熊祖茂带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现场检查,督办指导该信访件办理。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迅速整改。一是对周某某(砂锅肥肠面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该商户已找到新的经营地址,正在进行装修,新店油烟净化器已安装,9月30日搬迁。二是对经营户邵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2021年9月3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店面正在整修,油烟净化设施已采购。三是电话告知空门面房主张某门面装修后不能用于经营餐饮行业。 (二)加强监管。当阳市城管局安排专班加强巡查,督促上述门店按照要求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当阳市场监管局加强辖区内餐饮行业营业执照审批监管,告知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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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HB202109240057 |
宜昌市猇亭区高湖村兴宇工程公司将渣土拖到山里倾倒,并将高湖村一组的路面全部压坏了。 |
猇亭区 |
土壤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猇亭区高湖村兴宇工程公司将渣土拖到山里倾倒”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兴宇工程公司将渣土拖到山里倾倒实际是向位于鸦鹊岭镇新场村4组的一处低洼田地运输改田所需的土壤,并非倾倒渣土。鸦鹊岭镇新场村4组5户村民的田地因地势低洼,常年积水无法正常耕种。2021年7月2日,村民与宜昌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隆公司”)达成口头协议,鸿隆公司将该企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无偿用于村民改田,随后5户村民联合向新场村村委会提出改田申请(详见附件1)。鸿隆公司于8月4日提出临时用地申请(详见附件2),申请对位于新场村的低洼田进行改田及修复。8月6日,鸦鹊岭镇国土所鉴定该处低洼田确实为园田及耕地,目前不满足耕种条件,同时同意了鸿隆公司的临时用地请示。鸿隆公司在填土改田过程中,拖运了约22500方到新场村,自身产生的土方量不够,于是联系了宜昌市兴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拖运了约7500方到鸦鹊岭镇新场村用于低洼田改造。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将高胡村一组路面全部压坏”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鸿隆公司在填土改田过程中,从宜昌市兴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将土方运到新场村四组,运输过程中将经过猇亭区高湖村一组,致使高湖村一组道路路面部分压坏。反映事项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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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9月26日,宜昌市城管委会同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鸦鹊岭分局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核查,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猇亭区、夷陵区政府牵头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宜昌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土方拖运,禁止再向鸦鹊岭镇新场村倒土。 (二)由夷陵区鸦鹊岭镇新场村委会在农户申请改田及修复上签订明确意见,进一步完善改田手续。 (三)督促宜昌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因运输土方损坏的道路进行了修复。 (四)夷陵区鸦鹊岭镇新场村委会督促宜昌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新场村5户村民根据改田设计图推进相关工作,完成田地复垦,恢复种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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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B202109240054 |
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海通食品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每天加工橘皮燃烧近万斤煤炭产生的废气、粉尘污染了周边环境。 |
枝江市 |
大气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海通食品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欢乐家食品生产过程使用园区集中供热,生产废水配套建设有5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安福寺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口建有在线监控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海通食品于2012年、2017年分别投入建成3台天然气锅炉(2用1备),同时也使用部分园区集中供热。生产废水配套建设有72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安福寺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口建有在线监控设施,出水水质达标。该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每天加工橘皮燃烧近万斤煤炭产生的废气、粉尘污染了周边环境”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两家企业均无橘皮加工,产生的果皮按照环评要求外售,其中欢乐家食品与枝江市正裕家庭农场签订有销售合同,海通食品与枝江市华峰农副产品加工厂签订有柑橘皮委托处置协议书。经查,两家公司下游橘皮处置企业将收购的橘皮外售给安福寺镇域内12家炕桔皮作坊进行炕干初加工,炕桔皮作坊为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主要在每年的9月至12月约4个月左右,每吨干柑桔皮需用无烟煤半吨。上述作坊干燥工艺简单,生产条件比较简陋,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虽然现场没有发现明烟、粉尘和刺激性气味,但在加煤、除灰、起风时可能带来烟尘无组织排放。另外,其煤渣主要作为建筑材料利用,部分为周边农户用于铺路,在装卸转运的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9月23日,我市曾办理了上述炕橘皮作坊燃煤污染信访件(X2HB202109220111号)。 |
属实 |
9月25日,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江波带队到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海通食品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针对炕橘皮作坊燃煤污染问题,继续按照X2HB202109220111号交办件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枝江市人民政府明确副市长王江波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枝江市市场监管局、安福寺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督促各作坊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迅速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要求业主使用达到《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无烟1号标准的无烟煤(即挥发分≤12%、含硫量≤0.5%、灰分≤16%),购煤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煤质检测报告,并建立台帐。同时鼓励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替代燃煤。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煤燃烧过程管理,确保煤充分燃烧,提高转化率。对鲜桔皮、煤等原材料及煤渣等散体物料分类设置堆场,堆场必须密闭,煤渣堆场要有防尘措施。煤渣和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做好沟通解释。枝江市安福寺镇组织相关各村(社区)和私营业主对作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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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HB202109240057 |
宜昌市长阳县都镇湾镇五尖山村七组宜昌富饶新材料有限公司(冯家冲矿场)开采方解石矿,每天放炮作业,破坏生态环境;对周围农户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居民房屋开裂;震裂村里的化粪池和沼气池,粪水横流;农户的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呈黑色。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生态、水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长阳县都镇湾镇五尖山村七组宜昌富饶新材料有限公司(冯家冲矿场)开采方解石矿,每天放炮作业,破坏生态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处于基建期,现场调查时未生产。该矿地下作业开采使用炸药爆破开拓,爆破实行井下爆破,爆破后产生的粉尘使用洒水降尘,少量粉尘由局扇收集吹出,对周边生态环境存在轻微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 对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居民房屋开裂”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井下爆破施工由长阳平安爆破有限公司承办,爆破设计方案由爆破专业工程师制定,爆破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核实时,对矿山周边3户村民进行了走访。据上述村民反映,该矿爆破震动较大,对房屋有影响。现场发现村民房屋部分窗户有掉落玻璃、墙体有小裂缝等现象。2020年8月24日,第三方安全鉴定公司对影响区域内民房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主房为“基本完好房”,附属房为“一般损坏房”。建议加固修复。2021年3月10日,都镇湾镇政府组织矿山业主、五尖山村委会以及矿山附近8户村民召开协调会,研究房屋受损处置问题,与3户相关农户签订了影响补偿协议书,补偿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 震裂村里的化粪池和沼气池,粪水横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矿界影响区域内有两户农户化粪池有裂缝,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外溢现象,其中一户化粪池在矿山开工前因年久失修存在粪水外溢到公路的现象。反映事项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农户的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呈黑色”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矿区影响范围内所有农户饮用水均使用2017年新建于五尖山村五组200立方的集中供水池,该供水池水源地为雪山河村黄草坪取水点,安全无污染。反映事项是村民胡新儒养猪场化粪池粪水外溢,沿山坡流入自建备用水池所致,不是农户饮用水水源。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长阳县委常委、副县长陆洪波带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宜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唐作友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督办。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长阳县都镇湾镇安办牵头负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爆破设计及操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次生环境安全问题。 二是9月27日,都镇湾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周边8户民房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论8户民房为“基本完好房”。企业与3户农户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资金已兑付到位。 三是对两处化粪池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局部损坏”,建议加固维修。目前化粪池粪水已抽空,作为有机肥料在农田中使用,对化粪池裂缝处进行了维修加固,防止再次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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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HB202109240030 |
宜昌市猇亭区黄花镇泽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报告,产生的废泥随意倾倒、生产噪声污染环境。 |
夷陵区 |
噪音、其他污染 |
(一)信访人反映的“泽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报告”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泽颐建材于2021年1月5日注册,1月8日开始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2月委托湖北昌荣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宜昌泽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2月19日,取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关于宜昌泽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夷环函〔2021〕5号)。4月至8月间歇性进行设备调试运行,8月底开始进行环保整改验收,停产至今。 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9月20日组织专家评审,9月22日专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正在准备进行公示。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产生的废泥随意倾倒”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泽颐建材调试运行期间消耗原料83600吨,产生并处置废泥约642.74吨,产生率约为6.8‰,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物料平衡核算,废泥(绝干)产生率为4‰,实际处置废泥量大于理论产生值。其中4月18日至5月25日期间产生废泥70吨,用于宜黄路弃土场生态复绿;5月25日至7月25日期间产生废泥472.74吨,按合同售给宜昌路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透水砖制造,7月25日之后未转运废泥,现库存污泥约100吨。未发现废泥随意倾倒行为。反映事项不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生产噪声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泽颐建材于2021年9月14日取得《宜昌泽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检测值昼间<60dR(A)、夜间<55dR(A),均符合标准,但夜间噪声接近临界值,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厂房边界50m,厂区离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120米,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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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9月25日,黄花镇人民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完成加工区域全封闭;二是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墙面内外分别加装7.5cm、12cm厚的隔音棉板;三是废除厂区原运输道路,在远离居民点一侧新修运输道路,离居民点距离增加约250米。以上措施已落实。 (二)避免敏感时段作业。要求企业在厂区门口公示作业时间,环保验收后严格按照公示时间作业(6:00-20:00)生产,并定期开展噪音检测。 (三)强化监督管理。黄花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泽颐建材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完成后方可从事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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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HB202109240025 |
宜昌市宜都市支城镇官平村二组,宜昌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均为林福平,两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均为氯化钡、氢氧化钡等钡盐产品。1.违规违法立项,该公司于 2018年开始新建以上钡盐项目及相关装置,属于违法行为。2.该公司于2021年4月份投产,每天产生危险废物钡渣240吨左右,该公司既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也没有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来合法处置,而是将钡渣运到偏僻处进行违法倾倒。3.该公司在生产氢氧化钡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高浓度高盐废水,且该废水残余钡离子有害物质,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涉钡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的排放标准,总钡不能高于 2PPM。该公司的生产废水未处理达标长期违规排放。 |
宜都市 |
土壤 |
2018年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宜昌市猇亭区搬迁至宜都化工园区,更名为为宜昌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昊公司),2家公司实为一家公司。 (一)信访人反映的“违规违法立项,该公司于2018年开始新建以上钡盐项目及相关装置,属于违法行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8年原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宜昌市搬迁化工企业名单,该公司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合资共同建设陶瓷电容配套电子级原材料生产加工项目;2018年7月7日,山东国瓷陶瓷电容配套电子级原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通过了宜都市政府组织的化工园区入园评审,7月9日,取得宜都市政府的项目预核准通知;2018年7月27日,双方共同出资,在宜都市注册成立“宜昌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30日,华昊公司陶瓷电容及电子级原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在发改部门立项备案,建设性质为迁建;2020年11月6日,宜昌市化工园区办公室下发《关于宜昌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陶瓷电容原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初步设计书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湖北省、宜昌市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项目文件精神,满足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南要求,不存在“违规违法立项”的问题。同时,该项目用地于2018年12月完成征地拆迁,2019年9月完成场地平整,后由宜都市政府交付企业,并非“2018年开始新建以上钡盐项目及相关装置。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于2021年4月份投产,每天产生危险废物钡渣240吨左右,该公司既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也没有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来合法处置,而是将钡渣运到偏僻处进行违法倾倒”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于2021年4月份开始设备调试,2021年6月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共产生3种固体废物。一是矿石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硅钙矿渣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外售。二是硫酸钡提纯过程中产生的硅钙尾渣。该公司氯化钡生产线每天产出纯度60%-70%的硫酸钡中间产物约130吨,累计产出约15800吨。其中,已使用120吨60%-70%的硫酸钡中间产物经旋流精选装置处理进行提纯,累计产出纯度为80%-90%的硫酸钡约100吨,产生硅钙尾渣约20吨。由于高纯纳米硫酸钡生产线2021年12月才可建成,未使用的约15680吨60%-70%的硫酸钡中间产物暂存于厂区库房和企业外租的宜都市荣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仓库内,计划用于后期生产高纯纳米硫酸钡。三是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目前污水处理站每月产生污泥约13吨,已累计产生40余吨。9月27日,该公司已将硅钙尾渣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共计60.17吨交由危废经营单位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固体废物“运到偏僻处进行违法倾倒”的行为。反映事项不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在生产氢氧化钡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高浓度高盐废水,且该废水残余钡离子有害物质,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涉钡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的排放标准,总钡不能高于2PPM。该公司的生产废水未处理达标长期违规排放”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在生产氢氧化钡过程中会产生高盐废水。按照环评要求,通过氢氧化钡车间的两套含钡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再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三板湖工业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明确氢氧化钡车间污水排放口总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mg/L。 9月25日,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氢氧化钡车间废水排口、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公司废水总排口污染物和氢氧化钡车间废水排口总钡均达标;公司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动植物油三项因子超出排放标准限值。该公司存在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目前,氢氧化钡生产车间已停产整治。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宜都市副市长张杰带领生态环境、发改、经商、高新园区、松宜矿区、枝城镇政府现场调查,并连夜开展环境监测。9月27日,宜都市委书记谭建国带队现场督办。9月28日,宜昌市副市长刘丰雷带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核实、督导。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组建专班,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宜都市明确市副市长张杰牵头办理该信访件,从市政府办、松宜矿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经商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督导华昊公司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华昊公司成立整改专班,迅速启动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问题销号。 (二)强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9月26日,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对华昊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积极配合问题调查工作,迅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环保管理水平。针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启动立案调查,9月28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三)分类施策,全面消除环保问题。宜都市工作专班会同企业针对相关问题,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1.废水治理方面。主要采取落实车间机封水闭路循环、完善污水处理工艺、加强环境监测力度等方面做好废水治理。氢氧化钡生产车间继续停产整治,待整治措施全部完成后,才可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已完成了高纯氯化钡车间和离心氯化钡车间机封水闭路循环工作;絮凝设备正在采购中,预计10月31日前投入使用;自9月27日起,企业每日对总排口开展自行监测,实时掌握水质情况,目前未出现超标情况。2.硫酸钡中间产物回收利用方面。主要采取加强硫酸钡中间产物的暂存管理,同时加速推进硫酸钡生产线建设,尽快实现暂存硫酸钡中间产物的规范利用。截至目前,华昊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硅钙尾渣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将根据鉴定结果落实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在鉴定结果明确前,将现存硅钙尾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委托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已对暂存的中间产物进行覆盖,对暂存区域增设围挡;倒排工期,加快高纯纳米硫酸钡生产线建设,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整改成效。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环境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废水超标原因进行溯源,找准问题症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精准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作专班督促华昊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筑牢环保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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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HB202109240015 |
宜昌市开发区港窑路25-3号楼下的老重庆串串香餐馆,没有任何隔音设施,夜间噪音扰民。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开发区港窑路25-3号楼下的老重庆串串香餐馆,没有任何隔音设施,夜间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港窑路25-3号楼为南苑二区居民区内楼体,老重庆串串香餐馆于2020年9月签署租赁合同,租期至2025年9月,主要经营火锅项目。现场核查,老重庆串串香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无明显噪音;存在出店经营行为,居民反映的噪音主要为食客在店外就餐过程中发出的喧闹声。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是由南苑街办综合执法中心针对该商户出店经营问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出店经营行为处罚,并要求一日内完成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二是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南苑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南苑社区,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商户经营者劝导就餐人员在店内文明就餐,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居民所产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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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HB202109240011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白氏坪村华新水泥厂挖山采矿,破坏山林,施工噪音扰民,放炮导致房屋开裂,货车的运行导致公路被损毁。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生态、噪音 |
(一)信访人反映的“华新水泥厂挖山采矿,破坏山林”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华新水泥白氏坪阴坡石灰石矿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审批手续。经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未发现越层越界等违规开采行为。在长期开采过程中,因受雨水冲刷、风化等地质因素影响,历史遗留有150米的高陡边坡。为化解安全风险,华新水泥按要求于2020年9月修编了《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长阳阴坡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和《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长阳阴坡石灰石矿废渣堆边坡临时防护工程设计报告》,开始对高陡边坡所在区域全面开展修复,分3年完成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矿区公路沿线和部分山体的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达10.72万平方米。 该矿在开采过程中,共占用林地40.1056公顷,分两次依法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该矿均在许可范围进行矿石开采和林地使用,但采矿过程客观上造成了山体被挖、山林损坏的事实。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施工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目前转入高陡边坡修复治理阶段,已未进行开采作业。根据华新水泥今年1至3季度自行监测环境检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噪声均达标。此外,华新水泥自2018年以来大力实施环保整改,配合地方政府对厂区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137栋房屋159户居民实施了搬迁安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但在此前开采过程中,采矿机械作业、爆破、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围居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放炮导致房屋开裂”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在之前开采中定期实施爆破作业,其爆破施工均由专业爆破公司承包实施,按要求编制了爆破设计方案,采取钻爆一体的方式进行爆破,并对安全距离提前做好了测算。但有居民反映,其房屋因爆破受到损坏。2021年8月,华新水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反映的受损房屋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显示房屋基本完好,安全等级为A级。2021年9月中旬,华新水泥与周边93户居民签订了炮损补偿协议,现补偿已全部到位。 为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影响,支持企业持续发展,2021年9月长阳县政府结合华新水泥远景发展规划,与该公司签订了《华新长阳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计划在之前已完成搬迁159户居民的基础上,对规划的产业园范围内剩余的116户居民全部实施搬迁,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反映事项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货车的运行导致公路被损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华新水泥运输石料、水泥的货车所经道路主要为318国道往宜都市方向,最大进出车流量约300多台车次,超出了道路设计运输流量,超负荷运载导致318国道白氏坪至宜都红花套段部分路面毁损。今年以来,长阳县交通运输部门已对318国道集中修补四次,路面破损处已经全部修复完毕。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长阳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钰林带领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以及龙舟坪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9月26日宜昌市自然规划局副局长唐作友、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曹光毅、生态环境局流域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席祖荣带领各部门执法人员赴现场核实。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明确了以下整改要求: 一是由长阳县交通运输局督促企业合理调整车辆运输频次,严禁超载上路,减轻道路运载负荷。县交通运输局在白氏坪范围不定期进行道路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运输车辆严格查处,并追究涉及的相关企业责任。 二是由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大量高噪音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 三是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矿山开采现场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期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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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HB202109240001 |
宜昌市长阳县腾飞矿业有限公司长期严重违法开山采石碎砂,通宵施工,粉尘、爆破噪声扰民。该公司截断村民生活水源、挖断屯水道路及水管,基层干部不作为。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生态、大气、噪音 |
长阳腾飞矿业有限公司严家包采石场位于长阳县大堰乡钟家湾村一组,于2020年8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8月20日,主要进行建筑石料开采,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间,该矿先后通过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全设施设计、林地使用、临时用地、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2020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建设完成,尚未正式开采。 2020年9月,腾飞矿业有限公司与长阳保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保成公司在腾飞公司矿区内配套新建年产砂石骨料50万吨生产线,目前项目已建设完工,正在环保竣工验收公示中,尚未正式投产。 (一)信访人反映的“长期严重违法开山采石碎砂,通宵施工”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后,完成了运输公路扩建、采石场堆场开挖施工。经核查,开挖过程附带采出石料89916.5吨,其中86334.5吨捐赠给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少数外售。2021年6月,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施工过程超范围开挖近2亩,经对超范围开挖区域进行方量测算,将此部分(3582吨)认定为非法开采,于8月6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25370元。因此该矿建设中实际存在开山采石行为,并有部分开挖作业构成非法开采。 其配套砂石骨料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为调试新装生产设备,利用该矿产生的石料进行了数次碎砂生产试运行。其中发现过一次夜间施工调试设备的情况,大堰乡政府收到相关信息后,及时制止夜间施工行为,要求该矿及配套砂石骨料生产线在22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为保证企业切实落实,大堰乡政府于2021年8月在厂区大门安装了高清红外摄像头用于监控,截至目前未再发现深夜施工情况。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粉尘、爆破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目前,该矿粉尘主要来源于项目三通一平建设的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按照环评要求,该矿、配套建设了全封闭厂房、车间吸尘收尘设备、皮带运输防尘罩以及喷淋设备和洒水车等。同时,修建了1740m³的水池确保厂区降尘供水需求。厂区内采取不间断的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和机械出入均经过洗车槽清洗。此外及时补植了厂区绿化树木。 现场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爆破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声源前度在65~90dB(A)之间,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为防止噪音扰民以及避免爆破振动对周边的影响,企业对矿区300米范围内的18处民房实施了搬迁,厂区内采取了全封闭车间建设,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安装了噪音自动监测设备,专门对厂区及交通运输噪声进行动态监测。 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环境检测,数据显示,除个别点位受省道道路交通影响噪声超标外,粉尘和多数点位噪声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截断村民生活水源、挖断屯水道路及水管”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地为喀斯特地貌,无地表径流,无村民生活自然水源。当地村民用水方式为蓄水池集中供水,村内建有蓄水池。经走访了解,该矿周边100余户村民均实现集中供水,现管道入户、供水正常。该矿为解决矿山生产生活用水,在矿区打有两口水井,其中一口水井已建成使用,另一口水井正在建设中,避免了挤占村民用水。厂区大门旁边有一条人行上山小路,因厂区建设,小路变窄,山上未见囤水设施。反映事项不属实。 (四)信访人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企业自落户当地后,大堰乡政府成立了项目协调专班驻企办公,一方面服务企业建设,另一方面及时协调企业与周边群众关系。村民反映的合理诉求均能及时响应、解决,先后协调企业解决了夜间施工管控、周边村民搬迁等重大问题。同时监督企业规范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对企业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此信访反映的内容与之前D2HB202109210007号交办件反映的问题相似。9月22日,长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覃红带领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走访。此件交办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长阳县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再次现场核实。进一步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是由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粉尘、噪声控制;二是各职能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加强监管,定期巡查,严控企业夜间施工、超范围开采等违规行为;三是乡镇政府进一步做好企地对接,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和谐企地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