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六批)
打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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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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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HB202109250089 |
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海通食品有限公司每天消耗柑橘原料近万吨,产生大量的橘皮,橘皮加工需要用到煤炭燃烧,每天燃烧近万斤煤炭,由于大量使用煤炭且又无任何环保设施,煤炭燃烧产生的废气、粉尘污染了周边环境,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
枝江市 |
大气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海通食品有限公司每天消耗柑橘原料近万吨,产生大量的橘皮”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两家企业均为水果罐头生产企业,现为橘子罐头加工生产季节,按其生产规模,每天会产生大量的橘皮,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橘皮加工需要用到煤炭燃烧,每天燃烧近万斤煤炭,由于大量使用煤炭且无任何环保设施,煤炭燃烧产生的废气、粉尘污染了周边环境,附近居民深受其害”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两家企业均无橘皮加工,产生的果皮按照环评要求外售,其中欢乐家食品与枝江市正裕家庭农场签订有销售合同,海通食品与枝江市华峰农副产品加工厂签订有柑橘皮委托处置协议书。经查,两家公司下游橘皮处置企业将收购的橘皮外售给安福寺镇域内12家炕桔皮作坊进行炕干初加工,炕桔皮作坊为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主要在每年的9月至12月约4个月左右,每吨干柑桔皮需用无烟煤半吨。上述作坊干燥工艺简单,生产条件比较简陋,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虽然现场没有发现明烟、粉尘和刺激性气味,但在加煤、除灰、起风时可能带来烟尘无组织排放。另外,其煤渣主要作为建筑材料利用,部分为周边农户用于铺路,在装卸转运的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江波带队到安福寺镇欢乐家食品、海通食品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针对炕橘皮作坊燃煤污染问题,继续按照X2HB202109220111号交办件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枝江市人民政府明确副市长王江波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枝江市市场监管局、安福寺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督促各作坊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迅速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要求业主使用达到《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中无烟1号标准的无烟煤,购煤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煤质检测报告,并建立台帐。同时鼓励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替代燃煤。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煤燃烧过程管理,确保煤充分燃烧,提高转化率。对鲜桔皮、煤等原材料及煤渣等散体物料分类设置堆场,堆场必须密闭,煤渣堆场要有防尘措施。煤渣和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做好沟通解释。枝江市安福寺镇组织相关各村(社区)和私营业主对作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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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HB202109250062 |
宜昌市秭归县水田坝乡永吉村二组的中心养猪场异味扰民。 |
秭归县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水田坝乡永吉村二组的中心养猪场异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秭归县水田坝乡永吉村二组中心养猪场为秭归县康牧生猪养殖家庭农场,该养殖场于2020年12月9日动工建设,2021年7月17日投产运行,目前存栏育肥猪800头,实际建设面积0.13公顷。该养殖场西侧据农户直线距离86米,北侧据农户直线距离41米,东侧及南侧为山林。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该养殖场建设无防护距离要求。场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猪栏粪污通过漏粪板进入积粪池收集后,进行干湿分离,粪水流入沼气池进行发酵,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农户田间做液态肥,干粪通过发酵车间发酵制成有机肥还田利用。 该养殖场排气主要通过负压降温系统排出场外,猪舍共装风机10台,采取生物分解方式,每两天在猪栏投放一次除臭菌降低异味,同时在风机外搭建钢构棚改变排气方向,使异味排往猪场东侧山林。经走访周围农户,该场虽采取一定措施减轻异味,但偶尔能闻到异味。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6日,秭归县副县长宋兴建带领水田坝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导。9月27日,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李章庆到现场进行督导。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对秭归县康牧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如下: (一)成立由水田坝乡党委书记吴雄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导企业立行立改。 (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养殖场异味进行检测,9月29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对周边环境中氨、硫化氢和臭气进行检测,氨和硫化氢)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三)10月15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并安装雾化喷淋除臭系统。 (四)增加生物除臭剂投放频次,由两日一次增加至一日两次,减少猪舍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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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B202109250071 |
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御江南房地产公司在长江保护带建设别墅区,超过国家的划定红线,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
宜都市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御江南房地产公司实际为宜昌红岭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9月,宜都市规委会研究决定启动荆门山区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同年11月,宜都市政府与宜昌红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荆门山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投资服务协议,项目选址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项目定位为文化旅游、康养休闲,总规划范围1304.66亩。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御江南房地产公司在长江保护带建设别墅区,超过国家的划定红线”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宜都市向宜昌红岭置业有限公司4次供地均下达了规划条件,其中,2015年11月下达规划条件容积率为居住用地1.0-1.2,商服用地不大于1.0;2017年8月下达规划条件容积率为居住用地不大于1.2,商服用地不大于1.0;2018年6月下达规划条件容积率为居住用地不大于1.02;2020年5月下达规划条件容积率为居住用地1.01,商服用地不大于1.0。同时,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该项目不属于规定的禁止类项目;通过将荆门山文化旅游开发项目用地矢量数据与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比对,荆门山文化旅游开发项目不在省级下发原始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评估优化完善后的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该项目已建成部分为双拼住宅,结合规划条件与实地核查情况,该项目不在长江生态红线范围之内,规划下达居住用地容积率均在1.01及以上,不属于别墅用地。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荆门山区域在未开发建设前大部分地区是以白垩系砂砾岩构成的丘陵山地,以低矮灌木、草本植物为主,裸露岩石较多。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生态修复,完成植树930株,绿化面积135亩,项目用地范围内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红花套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虽然项目制定有完善的生态恢复方案,但由于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山地丘陵,局部地形高差较大,施工过程中存在对山体、植被保护不到位,部分山体岩石裸露,生态复绿不及时的问题。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6日至28日,宜昌市副市长刘丰雷,宜都市副市长张杰,宜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夏文翰,宜昌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支队长卢志亮分别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宜都市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宜昌红岭置业有限公司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生态修复工作、同时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同期开挖山体、裸露作业面,最大程度保护好生态环境。 (2)强化整改落实。宜昌红岭置业有限公司御江南项目已落实扬尘防治“六个一百”要求,在项目施工现场对施工区域未作业面裸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落实了常态化洒水降尘、雾炮车喷雾降尘等措施;施工冲洗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接入市政管网。 (3)回应群众关切。宜都市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红花套镇人民政府加强周边群众的走访和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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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HB202109250064 |
宜昌市长阳县白氏坪镇白氏坪村华新水泥厂生产设备落后,用炸药炸山,破坏山林500亩,灰尘、噪声扰民。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大气、噪音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长阳县白氏坪镇白氏坪村华新水泥厂生产设备落后”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华新水泥主机设备均采用国际先进制造装备,破碎系统采用高破碎比的颚式破碎机及圆锥破碎机,熟料冷却系统采用第四代篦式冷却机,水泥粉磨系统采用带辊压机的预粉磨系统。废气排放采用脱硫系统、脱销系统、在线监测系统、除尘系统,排放达到湖北省排放限值,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电机已分批次完成高效节能改造,目前所有电机均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在2019年湖北省节能监察执法核查中,该公司能耗指标达到GB16780-2012准入值及先进值,且已通过国家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质量、能源四大体系认证。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用炸药炸山,破坏山林500亩”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华新水泥白氏坪阴坡石灰石矿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审批手续,采矿过程定期存在爆破作业,其爆破施工由专业爆破公司负责实施,按照爆破设计方案采取钻爆一体的方式进行爆破,并符合有关安全距离要求。按照要求,华新水泥于2020年9月修编了《阴坡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和《阴坡石灰石矿废渣堆边坡临时防护工程设计报告》,开始对矿山全面开展修复,分3年完成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矿区公路沿线和部分山体的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达10.72万平方米。 该矿在开采过程中,共占用林地40.1056公顷,分两次依法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目前实际开挖林地约450亩。该矿均在许可范围进行矿石开采和林地使用,但采矿过程客观上造成了炸药炸山,山林破坏的事实。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灰尘、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华新水泥在生产过程和矿山开采中,均存在粉尘和噪声排放。核查发现,其厂区路面喷淋设施到位,车间、传送带等均已进行封闭,生产装置配套建有除尘设施;其矿区已转入高陡边坡修复治理阶段,未进行开采作业,矿区路面有喷淋设施,大部分区域覆盖降尘网,部分区域已覆土植绿。根据华新水泥今年1至3季度自行监测环境检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噪声、粉尘均达标。但周边植物表面可见一定积尘,无组织排放扬尘对周边存在一定影响。华新水泥自2018年以来大力实施环保整改,配合地方政府对厂区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户居民实施了搬迁安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但在此前开采过程中,采矿机械作业、爆破、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围居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5日至26日,长阳县政府、宜昌市自然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生态环境局先后到现场调查核实。9月27日,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再次现场督办,结合之前提出的整改要求,明确了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一是由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二是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企业矿山开采现场监管,督促加快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三是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音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低设备声级。 目前,该公司已新购置洒水车2台,排查和更换厂区、矿区喷淋雾化头330个,每间隔20分钟喷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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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50078 |
宜昌市长阳县都镇湾镇杨柘坪村五组方解石矿开采矿车严重超载,造成三条乡道严重受损,扬尘扰民。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大气 |
根据信访件反映事项该条线路沿线涉及有关矿山共5家,分别是神龙方解石矿、杨柘坪方解石矿、掘鑫方解石矿、大水泉方解石矿、勒石包方解石矿(上述5矿地点位于杨柘坪村),该类型矿山主要污染源为噪音和粉尘。 (一)信访人反映的“开采矿车严重超载,造成三条乡道严重受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矿山运输共涉及三条乡村道路,一是谢秋线,为该村出行主干道;二是擂鼓台至五尖山线和江家巷子至五尖山线,为谢秋线支线。三条线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路面损坏情况。尤其是谢秋线:由于该条线路于2006年建成建成,服务时间较长;当年设计的公路等级远未不能满足现在的运输载荷要求;加之受财力影响,乡村道路的维护、管理不到位;同时,该条线路为沿途5家矿山出行的必经之路,部分矿山运输车辆超载。多方面原因导致该三条线路受到不同程度损坏。2020年3月,都镇湾镇结合精准扶贫相关项目,开始着手改善杨柘坪村道路交通状况,重点对谢秋线进行提档升级,分段对谢秋线主干道公路路基实施扩宽工程,由原来路基3.5米扩宽到5.5米,实施长度共计15.084公里,并于2020年11月交工验收。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扬尘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家矿山均为洞采作业,矿区扬尘情况较好,运输车辆出入均采取了洗车槽或人工清洗,尽可能降低车辆扬尘。但由于5家矿山运输车辆不同程度存在覆盖不到位、扬洒跑漏的情况;加之道路受损,谢秋线主干道公路路基扩宽工程因资金限制,仅完成路基扩宽,尚未进行道路硬化工程,导致路面积尘较多,扬尘污染严重。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落实公路专项养护机制。由都镇湾镇政府牵头组织涉关村研究谢秋线公路养护方案,形成长效养护机制,聘请专业公司落实日常道路养护。目前都镇湾镇公路办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养护协议,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谢秋线主干道开展日常养护,擂鼓台至五尖山线、江家巷子至五尖山线村道直线由杨柘坪村委会落实属地养护责任。 (二)严禁超载超重运输,确保运输安全。目前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都镇湾镇矿山企业已全部停工停产,矿山外运车辆全部停运。矿山复工后由长阳县交通和交警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严查超载情况,严格控制装矿量。 (三)针对扬尘问题,加大洒水降尘措施。由镇湾镇政府负责安排2台洒水车对沿线公路,特别是居民居住点集中路段定时进行洒水降尘。矿山复工复产后由都镇湾镇政府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由矿山负责落实人员、设备对沿线道路进行降尘,同时严格落实矿车覆盖及车轮清洗等措施。目前洒水降尘措施已落实到位。 (四)尽快实施道路硬化升级。由都镇湾镇政府负责,加快实施谢秋线主干道公路后续硬化工程。目前,都镇湾镇政府已向长阳县发改局申报了2021年水毁公路修复项目,目前项目申报资料及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计划硬化里程约15公里。长阳县发改局现已批复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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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HB202109250058 |
宜昌市长阳县贺家坪镇七里坪村高某某私自挖山取石,削平了几座山,破坏生态环境。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生态 |
(一)信访人反映的“贺家坪镇七里坪村高某某私自挖山取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高某某,男,长阳县贺家坪镇七里坪村四组人,村经济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全村无矿山、砂石厂等工矿企业。因反映的挖山取石地点不详,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贺家坪镇政府组建专班对七里坪村村域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明显大范围挖山取石现场痕迹,仅发现3处小型涉及开挖的工程建设,分别为:第一处位于该村五组燕子窝,为“秭归县移民安置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施工现场,其中贺家坪段13公里,涉及贺家坪镇龙王冲、白沙驿、七里坪三个村,七里坪村仅占较小部分。2021年5月贺家坪段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七里坪村已实施建设约300米,开挖面积约40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该村五组火镰坡口,为七里坪村“715水毁公路修复(火镰坡口)”项目原施工现场。2021年7月15日因受暴雨影响,七里坪村火镰坡口发生了小型山体滑坡,导致该处公路下档垮塌、板面断裂。7月16日,贺家坪镇应急办、农公办到场制定了修复方案。7月21日,经七里坪村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定项目正式立项。经镇政府审批后,于8月17日正式开工,9月5日完工。涉及开挖面积约300平方米坡面和路面,开挖方量约200立方米,产生的少量石料,用于两侧坡面的堡坎、挡墙修建,未外运、外售。第三处位于该村四组仙剑山文旅康养项目九号客栈东侧,为“仙剑山9号客栈旁滑坡清除”项目原施工现场。2020年9月14日,受连日暴雨天气影响,七里坪村四组仙剑山文旅康养项目九号客栈东侧发生了小型山体滑坡,2020年9月,七里坪村委会制定修复方案,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在贺家坪镇政府审定后,于2020年11月正式开工,2020年12月5日完工。涉及开挖面积约1500平方米坡面,开挖方量约600立方米,产生的约300方石料,一部分直接该处挡墙修建,剩余石料现堆放于七里坪村五组一处空地,未外运、外售。 以上3处开挖点均办理了项目建设(用地、林地)审批手续或紧急排险处置施工审批,其中秭归县移民安置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方为秭归县乡镇政府,2处紧急排险处置施工项目主体为七里坪村委会,且建设过程均为集体审议、集体管理,不存在高某某个人私自挖山取石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削平了几座山,破坏了生态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1年9月26日,经长阳县自然资源部门现场核实比对,三处开挖点共涉及占用占用耕地0.3亩,占用林地2.6亩,总体面积较小,且除施工区域外,其它区域植被良好,仍为自然山体状态,不存在大面积削山、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6日,长阳县委常委覃宏明带领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以及贺家坪镇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步赶赴现场核实。结合反映的情况,举一反三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一是长阳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涉及占用林地、开挖土地项目的现场监管,严禁违规毁坏林地、非法开采砂石等行为。 二是贺家坪镇政府、七里坪村委会加强对村民耕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合法建设项目加强对村民的沟通和解释,寻求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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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HB202109250052 |
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清江尚玲珑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噪声扰民,早上五点半开始作业,项目建设周期很长。 |
伍家岗区 |
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清江尚玲珑小区建设项目”,当前在建工程为“清江·尚玲珑1#、4#楼及地下室二B区”,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周边被成熟住宅区环绕。 (一)信访人反映的“清江尚玲珑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噪声扰民”事项,经核实调查为:项目噪音来源主要为混凝土浇筑施工及土方、钢筋、模板运输等产生的噪音。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早上五点半开始作业”事项,经核实调查为:伍家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调取施工工地场内监控发现,该工地近期存在凌晨5:30分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和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项目建设周期很长”事项,经核实调查为:清江尚玲珑小区建设楼栋多,于2012年分批建设至今。现施工的1#、4#楼项目属小区内建设的最后一个标段,将于2021年底完工。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施工单位下达《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同时参建各方联合签订承诺书,承诺将混凝土施工时间调整为7:00至21:00,杜绝未审批的夜间施工行为。 (二)宝塔河街道、社区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做好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通过网格员入户积极宣传夜间施工相关规定,搜集居民意见,及时反馈居民建议和诉求。区城管执法局积极跟进落实整改要求,9月27日、28日经现场核查场内监控,施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9月27日宝塔河街道、社区随机对周边5户居民进行回访,居民均表示未听到施工噪音,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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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HB202109250049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大道清江国际小区A栋九楼生产一种肥料,臭气扰民。向县政府投诉多次,都没有人解决。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大道清江国际小区A栋九楼”为湖北勤劳农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该公司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停业状态。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大道清江国际小区A栋九楼生产一种肥料,臭气扰民”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勤劳农夫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因经营不善,2020年又遭遇新冠疫情,导致用于生产捕食螨的原材料堆积,因保管不善,致使部分麸皮等原材料受潮发酵产生异味,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向政府投诉多次,都没有人解决”的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1年9月24日,清江国际小区居民在宜微格群反映“A栋4号户型9楼臭味难闻”,网格员看到信息后迅速上报社区书记,立即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与驻社区民警、110民警一起,迅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与刘某某(系公司负责人的丈夫)沟通,要求清除臭味,持续到凌晨1点半刘某某同意次日继续沟通。9月25日上午,社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和勤劳农夫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通过沟通,公司负责人愿意积极处理,并同意与楼上住户见面沟通,征得业主谅解。针对大部分业主只有中午、晚上才会在家的实际,龙门社区书记和网格员利用中午和晚上与公司负责人一起走访了部分业主,不在家的业主采取电话沟通方式。社区一边安抚业主情绪,一边督促盛俊尽快解决,为后期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该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6日上午,长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秦道见组织召开信访件研判紧急会议,确定由县科技经信局牵头,组成专班开展工作。随后,牵头单位县科技经信局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县分局、龙舟坪镇政府、龙门社区、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9月26日下午,长阳自治县领导欧阳劲松带领专班到现场核查督办。 经与公司负责人共同商议,明确由公司法人负责在9月30日以前将受潮发酵产生异味的原材料打包装袋,组织车辆运至武汉,对场所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消除异味,并签定了承诺书。考虑到该公司经济困难,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县科技经信局帮助解决。同时,龙舟坪镇会同社区、物业向周边住户做好协调解释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有异味原材料的搬离,并进行了室内清洗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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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HB202109250049 |
西陵区万佳城市花园小区附近星光天地综合体施工噪音、油烟污染严重。 |
西陵区 |
噪音、大气 |
星光天地项目属于大型商业综合体,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121号,共有4层建筑,主要经营餐饮、娱乐、健身等行业。该商业综合体靠近万佳城市花园小区D栋、E栋的楼顶平台安装有中央空调、油烟净化器等设备。 (一)信访人反映的“西陵区万佳城市花园小区附近星光天地综合体施工噪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信访人反映的施工噪音主要来自于:6户住宅装修、17套办公装修、1户商业门面装修和楼顶平台的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设备发出噪声。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油烟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 星光天地现有餐饮19家,有油烟产生的13家,店内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通过统一专用烟道,排到4楼天台。天台顶部的3组6根管道将其分开成6个,分别在出口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空。其中有3个排放口紧靠万佳城市花园小区。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噪音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施工噪音问题,由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业主三方单独签订关于控制施工噪音的文件,不再以装修手册中的条款代替,并加密巡查次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二是针对设备噪音问题,对噪音源设备采用 U 型隔音墙围拢。结合现场运行设备在低处且在环形中间的情况,在设备三面加装吸音墙,且吸音墙顶部采取向设备方向倾斜的特殊技术处理,确保往万佳花园方向的声音被吸收,由此来解决对万佳花园业主的影响。 (二)油烟整改措施。一是将油烟管道延伸至夷陵大道边与其他油烟设备的管道合并,并在末端增加喷淋吸附水箱进一步减少油烟的味道,且将2#楼遮挡,防止对万佳花园业主造成影响。二是提高楼顶净化设备和每家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的清洗频次,建立台账随时备查,同时就整改效果和居民沟通,直至居民满意。 (三)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西陵区云集街办、果园路社区负责同志与星光天地负责人于9月27日与万佳城市花园小区居民进行沟通,对该企业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二是邀请万佳城市花园小区居民代表围绕整改方案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方案和明确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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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09250035 |
宜昌市高新区民富医院一楼后面两个排气扇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噪音 |
信访人所述“民富医院”实为宜昌民福医院,位于城东大道15号,该医院为民营二级综合医院。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高新区民富医院一楼后面两个排气扇噪声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所反映的“两个排风扇”实为民福医院中央空调系统配套的两个冷却水塔,位于该医院楼体东北侧,医院主体建筑与后面堡坎之间,现场检查时只有一台在运行,冷却水塔西侧、南侧及上方安装有彩钢板进行了局部封闭降噪。9月26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医院西侧边界开展噪声监测,夜间检测结果超标。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多次反映未果”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1年以来,关于该医院中央空调冷却水塔噪声扰民的投诉只有宜昌市生态环境局12369平台转办信访件1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及时受理,并迅速督促民福医院开展整改:一是要求医院合理调整冷却塔的运行时间,两台冷却水塔于晚上9点30分后停运一台,减少噪声排放;二是在冷却水塔周围增加了隔音挡板,减少噪声扰民。该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8日,宜昌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伍安军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高新区社管办、东山花园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督促民福医院于2021年10月13日前委托专业机构,对冷却水塔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隔音设备,降低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民福医院噪音问题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同时加强对该医院的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