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七批)
打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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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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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HB202109260091 |
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兰岭溪村湖北长投兰鑫公司将矿渣倒入杉木溪河道里,填了二十三亩多河地用于做料场,破坏生态环境。多次投诉也被处罚过,但没有整改到位。 |
秭归县 |
土壤 |
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鑫公司”),湖北长投矿业有限公司(国有)与秭归兰鑫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所属的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目前已取得秭归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土保持局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村湖北长投兰鑫公司将矿渣倒入杉木溪河道里”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6年秭归兰鑫公司在新修杉木溪大桥至鸭子石组级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向杉木溪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2016年12月18日,县水利局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向秭归兰鑫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清除违章倾倒的渣土,对清理后的边坡进行绿化防护,并处罚款。秭归兰鑫公司于2017年8月底清运完毕,经第三方机构秭归县国土资源测绘所测量,认定清运杉木溪河道弃渣41929立方米。2017年9月,整改情况通过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现场验收,该案已于2017年9月10日结案。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填了二十三亩多河地用于做料场,破坏生态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长投兰鑫公司所属的“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依法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矿山建设项目合法。该公司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将杉木溪部分沟段填筑后用作生产加工场地,并对原有沟道进行改道,在右侧靠山修建了3米×3米的排洪沟,其建设方案取得了洪水影响评价批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之规定。长投兰鑫公司按照批复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形成13.93亩的场地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反映事项属实。 (三)信访人反映的“多次投诉也被处罚过,但没有整改到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信访事项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被举报,县水利局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企业按要求清除了违章倾倒的渣土,并通过了相关部门联合验收。2018年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同一事项被再次举报,其调查处理结果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核查,并通过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及省水利厅的执法检查,确认该地无新增违法行为。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为杉木溪沟无新的弃渣痕迹,溪沟边坡植被长势良好,无损坏痕迹。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27日至28日,秭归县政府副县长许雷、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李国全分别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县水利湖泊局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县水利湖泊局积极履行水行政监管职能,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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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HB202109260084 |
当阳市当阳北侧往远安方向的路段,大货车拉货的灰尘严重扰民。 |
当阳市 |
大气 |
信访人所述“当阳市当阳北侧往远安方向的路段”为S224保当线,其中当阳至远安交界全长23.711公里,当阳北高速出口为呼北高速当阳出口之一,位于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三桥村。 经调查核实,该区域是当阳市重要的建材生产集中地,有多家水泥厂、采石厂,散体物料重载货运车辆多,日均约3000多台次,部分运输车辆存在覆盖不全、沿途抛洒情况,造成路面污染。224省道是这些企业建材产品外运的主要通道,224省道当阳段2007年改建成一级路后已运行12年,由于长期超期服役及因收费公路政策限制,一直未进行维修,加之交通量的快速增长,通行车辆长期重载,导致路面不同程度破损,存在道路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8日,当阳市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熊祖茂带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玉泉街道等部门人员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核实,研究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当阳市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加大该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一是专门安排洒水车、洗扫车各1台,加强清扫保洁和清扫冲洗降尘力度。二是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大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深入到各货场、砂石料场、渣土运输等企业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平车转载、全面覆盖、清洁上路等保障措施,减少扬尘源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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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HB202109260069 |
当阳北峡口加油站旁边无名堆场和砂石料厂,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重型货运车辆运输过程跑冒滴漏严重,扬尘极大。 |
当阳市 |
大气 |
经核实,当阳北峡口加油站旁有1处堆场,临时堆存石英砂,2020年10月27日,宜昌龙驰物流有限公司与玉泉办事处三桥村签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合同》,租用原峡口小学场地,面积2531.3平方米,用途为货场。 (一)信访人反映的“当阳北峡口加油站旁边无名堆场和砂石料厂,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原峡口小学临时堆场石英砂已基本清空,据与当地村干部了解,堆场自2021年春节后一直未使用,现场存有少量石英砂(约1吨),堆场周围安装有喷淋设施,并建有顶棚800平方米左右,场地全部硬化。在堆场运营期间,物料装卸和车辆运输存在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 (二)关于“重型货运车辆运输过程跑冒滴漏严重,扬尘极大”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区域是当阳市重要的建材生产集中地,散体物料重载货运车辆多,日均约3000多台次,部分运输车辆存在覆盖不全、沿途抛洒情况,造成路面污染。224省道是这些企业建材产品外运的主要通道,224省道当阳段2007年改建成一级路后已运行12年,由于长期超期服役及因收费公路政策限制,一直未进行维修,加之交通量的快速增长,通行车辆长期重载,导致路面不同程度破损,存在道路扬尘污染,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一)迅速清除堆场遗留物料。宜昌龙驰物流有限公司按要求将原峡口小学临时堆场遗留的石英砂全部清除,不再从事中转料场等行业,已完成整改。 (二)继续加强附近路段日常管护。近年来,当阳市采取了加强道路维修、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开展运输车辆整治等一系列措施防控该路段扬尘。 下一步,当阳市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加大该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一是专门安排洒水车、洗扫车各1台,加强清扫保洁和清扫冲洗降尘力度。二是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大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深入到各货场、砂石料场、渣土运输等企业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平车转载、全面覆盖、清洁上路等保障措施,减少扬尘源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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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HB202109260072 |
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5号金城酒店鼓风机产生的噪音通过加装隔声棚没有办法完全隔绝,依然有噪音,希望酒店把鼓风机挪到其他的地方。 |
秭归县 |
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金城酒店”为“秭归金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5号,该信访反映的事项是对之前D2HB202109130057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再反映。在之前的交办件办理整改中,金城酒店已对压缩机部位进行密闭,并加装了隔音棉,整改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信访人反映的“金城酒店鼓风机产生的噪音通过加装隔声棚没有办法完全隔绝,依然有噪音,希望酒店把鼓风机挪到其他的地方”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酒店隔音棚改造建设中未考虑高温问题,隔音棚大门不能关闭,仍存在一定的噪音。秭归县环境监测站9月27日夜间和28日昼间进行了现场监测,昼间超标,夜间不超标。经现场踏勘,该酒店周边紧邻学校和居民小区,适合鼓风机挪动的位置有限,后期将根据专家意见采取最优方式进行整改。反映事项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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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秭归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金城酒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酒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金城酒店按照整改方案和专家现意见,在10月20日前采购2台新压缩机设备,将原大功率设备拆除,更换新的小功率、噪音较小的设备,尽量选择最优的点位安装。 (三)秭归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该酒店整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整改完成后依法对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 (四)秭归县城管局积极开展周边走访,及时了解整改效果,督促该酒店做好周边群众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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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HB202109260049 |
伍家岗区柏临河南湾村2组湖北民大农牧公司养鸡场,养殖2.8万只鸡,臭气熏天污染空气。 |
伍家岗区 |
大气 |
(一)信访人反映的“伍家岗区柏临河南湾村2组湖北民大农牧公司养鸡场,养殖2.8万只鸡”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鸡场有鸡舍4间,年出栏双莲鸡1万7千羽,现存栏双莲鸡种鸡1万余羽。反映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臭气熏天污染空气”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鸡粪及废水收集池、厌氧塔(沼气池)及沼渣池,鸡舍建有排风喷淋装置,养殖过程中鸡舍内养殖废气通过强制排风+水喷淋的方式进行处理,养殖粪便废水收集池使用树脂瓦覆盖,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通过泵送的方式进入厌氧塔发酵处理,再排入沼渣池,不定期使用吸污车拖运至夷陵区安民沼液清运合作社用于还田肥料使用。其鸡粪废水在厌氧塔发酵产生沼气,产生沼气通过气水分流和脱硫塔处理后供给周边南湾村及灵宝村45户村民生活使用,2020年供气管道检测时发现埋地管路存在漏点,因无法确定漏点所在位置,出于安全考虑,2020年5月停止沼气供给,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厌氧塔上方的排空阀处于半开启状态,沼气气水分流和脱硫塔未运行,产生沼气经排空阀直接外排环境,场区内异味明显。 9月28日,伍家岗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民大农牧养鸡场异味问题进行了布点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外10米氨气与臭气浓度均在标准范围内。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虽已达标,但现场检查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鸡舍废气通过排风扇+喷淋简单处理外排,产生鸡粪及废水收集沟渠及收集池、沼液池采用树脂瓦覆盖、封闭,产生臭气未收集处理,厌氧塔发酵处理后产生沼气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9月27日,市畜牧兽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明海带领专班技术人员会同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赶赴伍家岗区柏临河南湾村2组湖北民大农牧公司养鸡场,现场进行核查。宜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及伍家乡安排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该保种场的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完成清理工作。一是日产日清鸡粪贮存池,确保鸡粪不过夜;二是打扫干净空鸡舍,空置鸡舍清理消毒后封闭管理;三是对保种场内外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对各种杂物进行清理处理,将场区环境卫生清理列入日常常态化工作。 (三)完善除臭设施。一是对现有除臭喷淋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在种鸡舍外围增设喷淋除臭设施,增加除臭喷淋强度,实行24小时喷淋;二是在喷淋用水中添加气味降解添加剂,增强喷淋效果。 (四)建立健全档案。一是增加沼液清运处置频次,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二是完善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台账,做到有迹可寻、有账可查。 (五)加快搬迁项目。加快推进位于伍家乡灵宝村辖区内的新保种场建设,力争于2021年底主体工程完工,2022年6月前所有设备安装到位并具备育种保种条件,实施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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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B202109260023 |
宜昌市高新区半岛花园小区一期的垃圾池粉尘、异味扰民,污水横流污染环境。每次突击检查就关闭整改。 |
宜昌高新区 |
大气、水 |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的“半岛花园小区一期的垃圾池粉尘、异味扰民,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小区一期相邻4号楼堡坎处有露天装修垃圾堆放池1处,由开发商修建。因该装修垃圾池同小区4号楼地库出入口通道相邻,居民习惯将生活垃圾丢入装修垃圾池,物业如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混合堆放容易产生异味,且在居民倾倒装修垃圾和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容易产生一定的扬尘。该装修垃圾池旁还有一雨水沟,有时雨水沟堵塞,积水无法流出也容易产生异味。该事项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每次突击检查就关闭整改”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自2020年10月,该小区部分居民就开始反映装修垃圾点设置问题,要求予以取消或迁移。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珠海路社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城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应至少设置一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不允许露天设置”的要求,拟定了整改方案,争取资金将该露天装修垃圾池在原址改建为封闭式装修垃圾池,从根本解决问题。该方案于2020年11月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在当年12月的宜昌高新区东苑街道大党委工作联席会上讨论通过,将小区装修垃圾池问题整改作为2021年度社区需解决的惠民实事项目。但2021年4月21日在原址修建封闭垃圾池施工时,小区4号楼居民一行20余人强烈要求取消该装修垃圾池,施工被迫停止。此后,街道和社区一直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小区内杂物及装修垃圾,社区、物业公司也与小区4号楼居民代表进行多次沟通,但居民代表一直不同意在此处建设封闭式装修垃圾池并反复投诉。现阶段,物业对建筑垃圾池采取了围挡和遮挡网等临时措施。该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9月17日,我市曾接到该点位类似问题信访交办件,宜昌高新区明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伍安军为该信访件领衔督办领导,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宜昌市生态环境高新区分局等到现场踏勘,核查督办问题整改。9月19日,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半岛花园小区建筑垃圾池环境问题信访件整改方案》,2021年9月24日,宜昌市城管委再次召集相关部门现场研究。按照整改方案继续推进如下整改措施: (一)对现有垃圾池予以清理。清理现存的装修垃圾与大件杂物并加大清运频次,做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池设置了围挡,调运1台勾臂车铁皮垃圾箱放置在垃圾池内收集暂存装修垃圾,减少装修垃圾转运过程中扬尘污染。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大力推动建设规范化垃圾池。按照尊重法规、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的原则,社区将在2021年10月20日前组织小区全体居民针对在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后期还将实行封闭管理、预约投放、定期清运,彻底消除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三)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社区和物业将继续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工作,进一步宣传解释规范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的必要性,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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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2HB202109260007 |
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星合农贸公司长岭岗柑橘场。1.有一个东湖建的垃圾填埋场,离居民住宅最近20多米,污染地下水源,农民无处取水;2.垃圾场内有一个水泥制砖厂,噪音扰民。 |
夷陵区 |
水、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小溪塔街办星合农贸公司长岭岗柑橘场内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为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消纳场,信访人反映的“水泥制砖厂”位于建筑垃圾消纳场西北侧,为消纳场配套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临时设施,场区内有用于加工水泥制品的生产车间,车间内配备喷淋设备,场内配有洒水车,部分道路已硬化,砖场进出口及厂外一段道路有专人清扫。 (一)信访人反映的“东湖建筑垃圾消纳场,离居民住宅最近20多米,污染地下水源,农民无处取水”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消纳场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该消纳场西南方向有4户居民,距离均在50米以上,中间隔有小金公路。消纳场场区内铺设有污水管网,并修建有污水收集池及过滤池,污水通过过滤后进行循环再利用。2011年,小溪塔街道协调夷陵区长陵园公墓已为周边居民免费安装供水管网,于2012年正式供水,现该处周边居民用水正常,不存在农民无处取水问题。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内有一个水泥制砖厂,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砖厂噪声主要来源于其自动砌块成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9月28日核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要求开启设备验证噪音水平,夷陵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北侧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开展了噪声监测。紧邻砖厂北侧有4户居民,距离最近1户居民(离生产设备约20m)和北侧厂界处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之前X2HB202109150042号交办件反映问题相似。9月27日,宜昌市城管委会同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小溪塔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督办。进一步明确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由小溪塔街道办事处会同企业加强与长岭岗柑橘场及周边居民沟通交流,及时化解企地矛盾。 (二)要求该砖厂立即停止生产,并结合环评审批内容,重新规范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三)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左家楚砖厂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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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HB202109260001 |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5组清溪寺水库被私人承包投肥养鱼污染水源,味道扰民。 |
当阳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三桥村5组清溪寺水库,为自然形成的堰塘而非水库,周边群众俗称“清溪寺水库”和“清溪寺大堰”,最近居民点位于该堰塘东边400米左右。 (一)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5组清溪寺水库被私人承包投肥养鱼”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堰塘属于三桥村集体资产,由该村总支书记负责巡查监管,同时安排5、6组组长负责日常管护。堰塘水体属不适易投肥养殖水体。经向三桥村了解,该堰塘未承包养鱼,仅用作灌溉蓄水。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污染水源,味道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周边居民饮用水源为当阳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巩河水库水源。堰塘水体属地下水和地表水混合水体,水温偏低,水质清澈,沉水植物生长良好。现场检查时,无味道。9月28日,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在三泉眼汇合处、库中央、入渠出口取样监测,3个点位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28日,当阳市领导熊祖茂同志带领水利湖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玉泉街道等部门现场核查;市渔政监察支队支队长何广文与当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