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宜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奋力谱写宜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任务,国考断面地表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6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两山”转化实践,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各类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二是打造长江大保护升级版。把长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以长江、清江、三峡库区等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推进总磷污染治理与防控。制定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控,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协同推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将结构调整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宜荆荆恩”城市群绿色发展引擎。五是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对许可对象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六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强生态环保科技与人才支撑,系统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协调推进各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确保整改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宜昌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二是加强考核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督察整改攻坚机制,在集中整改期(2022年9月底前),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双月一交账”。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及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
下一步,宜昌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三峡生态屏障,持续巩固长江大保护成效,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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