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具有重要生态涵养功能。2017年6月起,长阳自治县花香水岸康养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用地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不顾地质调查“避免大开大挖,防止造成地质灾害”的结论,以排险及场地平整名义在龙舟坪镇黄家坪村非法挖山采石,形成多处陡坡和矿坑,威胁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第一轮督察“回头看”和此次督察期间都有群众投诉举报花香水岸康养项目非法挖山采石问题,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均回复称项目“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督察发现,该自治县为获得更多建设用地,违法调整规划更改河道造成地质灾害在前,放任企业以排险为名非法挖山采石在后,还多次召开会议为项目提供保障服务,积极为项目补办用地占林等手续。截至2021年5月,该公司已非法采石600余万吨。由于企业超限超量开采,2021年4月和5月周边山体两次发生严重滑坡和开裂,生态破坏严重。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强化监管、提升认识。对花香水岸项目破坏生态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二)政府依法收回花香水岸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依规调整确定规划用途。
(三)对长阳花香水岸项目所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对所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现场现状调查,编制地质调查报告及生态修复方案,督促项目业主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
(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露天矿山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矿山所涉环保、安全、规划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将水、大气、土壤和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纳入2022年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组织开展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指标系统和实施细则的专题培训。
(二)长阳自治县政府已依法收回花香水岸康养旅游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龙舟坪镇黄家坪村的54138.15平方米商服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收购补偿款2744.52万元已支付,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已收回注销),对该区域的规划用途已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对花香水岸项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长阳自治县林业局对该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已处罚执行到位,恢复被毁坏林地3866.69平方米。无证采矿行为已由宜昌市公安局依法侦办,先后对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分别以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串通投标罪等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花香水岸生态破坏进行损害鉴定评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并按程序移交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处理。截至目前,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已追责问责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理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8人、科级以下干部3人;对相关部门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长阳自治县委托湖北省鄂西地质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花香水岸项目环保整改生态修复方案》,湖北沛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方案施工完毕。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207.9亩(含出让土地81.2亩)土地修复治理。现场检查生态修复措施符合设计方案,修复方案既定的项目已全部完成。2022年4月,花香水岸生态修复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五)宜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露天矿山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出台矿山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对各县市区涉矿企业进行大排查。“花香水岸”问题发生以来,宜昌市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涉矿违法违规案件56件,其中15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8月8日至12日,宜昌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赴长阳自治县就长阳花香水岸项目生态破坏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市级自行验收。验收结论为“通过现场核查、走访农户、佐证资料审查,市级验收组认为长阳自治县和市直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完成了整改措施要求的任务,佐证资料比较完善,市级验收通过。”
(二)省级验收情况。9月14日至1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处室及专家赴宜昌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5)开展了省级验收。验收结论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走访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了市县整改工作,认为宜昌市和长阳自治县完成了整改措施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验收合格。”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1日)向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泽勋 联系电话:0717–6786369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