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
打印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力。
二、整改目标
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站退出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以恢复河流连通性和妥善处置为目标,完成长阳自治县竹园坪电站的关停退出整改工作。
(二)按照《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号)精神,对全市清理小水电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清理整改成效。
(三)按照《湖北省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指导意见》,采用线上监测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分级加强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长阳自治县完成了竹园坪电站关停退出整改。
(二)措施2完成情况。一是水利部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和农村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县级自查和市、省级抽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二是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开展了2022年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复核工作。完成60座新申报电站和24座延期换证电站的复核工作。三是加大绿色示范小水电站创建力度。2022年全市完成绿色示范小水电站创建29座,已通过水利部复核命名。四是开展水电站安全员培训,组织全市82名小水电企业管理员、安全员参加了国际小水电联合会举办的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线上专题培训班,完成363名水电站运行、检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措施3完成情况。市、县两级分别采用线上监测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加强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市级在线抽查167座电站、发现问题3个,开展暗访抽查5次、发现问题5个,印发通报2期,已全部督导县市区整改到位。县级在线抽查电站1504座次、发现问题22个,开展暗访抽查83次,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2022年11月17日,宜昌市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严格按照省、市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审查等方式,就长阳自治县竹园坪电站关停退出工作进行了市级自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反馈问题(序号6)已整改完毕,予以通过市级验收。”
(二)省级验收情况。2022年12月28日,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省级验收会议。2023年1月4日,省水利厅函告,同意相关地市州及省直部门的整改完成情况通过省级验收。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20日)向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泽勋 联系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