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全民力量 绘就绿色宜昌

日期:2022-03-12 08:42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田乃东打印

  编者按

  当春天的风拂过大地,又迎来了一年中植树播绿的好时光。

  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1周年。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一场轰轰烈烈的植树造林运动在宜昌各地开展起来。

  山川更绿,家园更美。近年来,宜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建设滨江公园城市,不断筑牢三峡生态屏障,为实现“六城五中心”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领导垂范带动全民参与

2月25日点军区开展长江岸线义务植树活动(周承泽 摄)

  每年植树节期间,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早已成为常态,通过以上率下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集众智、汇众力,推动国土绿化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今年2月25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来到点军区至喜长江大桥桥头,与市直部门及点军区干部群众一起参加植树,为建设滨江公园城市增绿添彩。

  2月底至3月初,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长阳、五峰、西陵、伍家岗、宜昌高新区等地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上下联动、全员行动,在全市掀起了2022年国土绿化的热潮,“全民植绿、共建共享”理念已深入人心。截至3月11日,全市已有48.96万人次参与植绿护绿,各类尽责形式折合植树177.88万株。

  工程引领推动质效提升

  2022年,全市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组织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森林城镇(村庄)建设以及“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等“五大工程”,努力构建“城乡绿化一体、绿量绿质并重、工程示范引领”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全市30万亩长江清江生态廊道建设任务、43个长江清江沿线重要节点绿化项目、18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90个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为全市国土绿化“扩绿量、提质量、守红线”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3月初,已完成长江清江生态廊道建设任务15.2万亩,重要节点绿化项目在建25个、完工9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正在陆续开工。

  创新形式注入新鲜活力

3月7日五峰志愿者参加241国道绿化义务植树活动(李理 摄)

  宜昌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围绕“建设滨江公园城市,筑牢三峡生态屏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现代化梦想之城”“助力长江大保护,我为宜昌种棵树”等主题,设立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开展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养护等形式的尽责活动。

  大力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建立“宜昌市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采用线上报名、线下参与的方式,接受市民报名参与。2020年、2021年共组织48场“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2022年植树节前后组织30场活动,植树点遍布中心城市及各县、市,为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注入了创新活力。夷陵区小溪塔森林公园获批国家“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

  部门联动打造主题基地

3月7日三峡发展公司捐赠苗木在伍家岗区营造“减碳林”(魏涛 摄)

  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动员优势,大力推进部门、行业、系统国土绿化,建设青年林、双拥林、巾帼林、成长林、记者林、友谊林等义务植树基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激发广大公民建设美好生态家园的热情。三峡大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法学会等单位纷纷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伍家岗区“减碳林”、兴山县“青年人才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法官林”、团市委“青春公益行·共植青年林”等植树活动异彩纷呈。

  全域推进加快生态惠民

3月9日驻宜都市部队官兵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冉德强 摄)

  在推进义务植树工作中,宜昌秉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理念,以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为抓手,将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有机融合,推进城市增绿扩绿、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绿色产业发展,宜昌市、宜都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当阳市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创建国家森林乡村50个、省森林城镇22个、省绿色乡村335个、省森林乡村23个。

  远安县推进“彩扮远安”行动,每年采购银杏、枫香、乌桕、桃、梨、李等各类苗木20余万株用于乡村绿化美化。秭归县开展“增绿添彩·秀美家园”植树行动,每年每个乡镇集镇植树1000株以上,每个村植树2000株以上。兴山县实施“青山工程”,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添绿增彩,打造“美丽香溪”景观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开展“我为父老乡亲栽棵树”活动,县直单位自带苗木到对口村植树造林,倾心培育山区农民致富产业。

  2021年度“湖北省森林城市、城镇、乡村”名单

  ■湖北省森林城市

  当阳市

  ■湖北省森林城镇

  远安县旧县镇

  秭归县九畹溪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

  ■湖北省森林乡村

  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梁山村

  宜都市聂家河镇肖家隘村

  宜都市高坝洲镇天平山村

  宜都市陆城街道亮家垴村

  枝江市安福寺镇野鸭湾村

  当阳市庙前镇庙前村

  当阳市淯溪镇白石港村

  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

  远安县洋坪镇九里岗村

  远安县嫘祖镇晒旗村

  兴山县水月寺镇安桥河村

  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

  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

  秭归县沙镇溪镇范家坪村

  秭归县梅家河乡三掌坪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两河口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渔泉溪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中岭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芦溪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杨家埫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傅家堰村

  夷陵区邓村乡邓村坪村

  宜昌高新区白洋镇朱家冲村

  义务植树八种尽责形式

  2017年,全国绿化委员会研究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义务植树尽责的8种形式。

  1.造林绿化类。指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2.抚育管护类。指直接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3.自然保护类。指按有关规范要求,身体力行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退化或者受损土地自然生态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4.认种认养类。指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的尽责形式。

  5.设施修建类。指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防火带、森林公园步道,绿地灌溉(排涝)渠道,以及各类绿地游憩、服务、管理设施等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6.捐资捐物类。指自愿向合法公募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国土绿化,或者捐献当地国土绿化急需物资的尽责形式。

  7.志愿服务类。指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供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愿服务的尽责形式。

  8.其他类。指其他与国土绿化相关的劳动或者贡献,折算标准由省级绿化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依法自行规定。(三峡日报通讯员 谢军 梅朋森 隗权 尹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