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累计建成绿色矿山84家
打印4月1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2021年以来,全市新建绿色矿山46家,累计创建绿色矿山84家,全市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走进位于兴山县的兴发集团后坪磷矿矿区,记者发现矿区内山清水秀、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俨然一个生态公园。“在磷矿建设中,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兴发集团矿山系统总工程师彭亚利介绍。
2021年宜昌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宜昌市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分年度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实现绿色矿山建设“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改观、三年出成效”目标。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宜昌成立了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评估标准,对依法办矿、资源利用、开采方式等7个方面、37条细化评估指标予以明确,及时解决了全市小型矿山创建绿色矿山无据可依的问题。
为扶持激励企业深化绿色矿山创建,在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向绿色矿山倾斜开采指标,支持绿色矿山叠加使用矿山生态修复奖励政策。
实施绿色矿山创建以来,得到全市矿山企业的积极响应,后坪磷矿建成公园式矿区;树崆坪磷矿大力推行“全层开采、分采分运”工艺,完成覆土绿化20多万平方米,实现矿区污废水达标排放……
“当前,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已纳入矿业权出让公告,新投放采矿权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与矿山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矿山基建完成后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管理科副科长李志生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跟踪矿山建设生产情况,按照“成熟一家、建成一家”原则,有力有序推动绿色矿山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同时将绿色矿山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实管理内容,督促矿山企业每年编制绿色矿山提升计划,促进全市已创绿色矿山提档升级。(记者龚昌俊,通讯员李永涛、黄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