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提升行动
打印宜昌市推进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3年)
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宜府发〔2020〕8号)要求,为发挥品牌在引领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以完善商标品牌推进工作体系为基础,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助推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加快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市品牌数量大幅增加,优势品牌对经济拉动作用显著增强,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占比明显提高,外向型企业品牌国际化程度快速提升,商标品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万件以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及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稳步增加,培育单个品牌产值(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的名优品牌30个,扶持30家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
三、任务举措
(一)加大制造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以行业龙头企业、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字创意、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品牌管理体系,瞄准国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培育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提升宜昌制造业品牌知名度,助推宜昌制造向宜昌创造转变。
(二)加大农产品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按照“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商标”营商模式,以柑橘、茶叶、蔬菜、畜牧、水产、食用油产业和特色工艺龙头企业为重点,充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鼓励制定地理标志地方标准,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再生稻、特色功能稻等优质特色粮食品牌,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质量信誉好的粮食深加工企业品牌。
(三)加大服务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以长江三峡与三峡工程、巴楚文化与土家风情、关公与三国文化、屈原与昭君等旅游题材和以增长潜力大、富民作用强的文化、餐饮、商贸流通等覆盖面宽的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宜昌服务业品牌,对文旅、餐饮和商贸流通企业实施跟踪指导,鼓励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和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商标咨询和代理援助。
(四)加大国际品牌创建力度。参加全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以具有出口实绩和出口实力的外向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培训,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加强海外商标布局,推进宜昌品牌走向国际品牌。
(五)促进商标与专利融合发展。参加全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鼓励品牌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指导驰名商标、优势商标企业应用新一代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系统,围绕专利、品牌两端发力,以商标品牌建设为基础,强化专利支撑,增强品牌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六)推进品牌企业与社会资本对接。参加全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认真落实《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引导品牌企业开展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组织品牌企业参加融资对接会、银企对接会,积极发挥宜昌2个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作用,积极协调压缩办理时限,为品牌企业商标质押融资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
(七)加大商标注册力度。全面推行商标“四书五进”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我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商标申请质量,鼓励优质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商标注册、管理和运用工作,引导区域商标品牌扩大影响力,促进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稳步增长。
(八)组织开展品牌建设活动。组织品牌企业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期间参与品牌宣传活动,参加全省品牌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及全省品牌年度经典评选活动和全省地理标志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引导企业打造特色品牌,发挥品牌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宜昌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组织实施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国际品牌创建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1.2020年12月,制发《关于组织名优品牌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国际品牌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明确项目培育目标、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验收细则。
2.2021年1-2月,组织实施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国际品牌创建项目各30家,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50%资金。
3.2022年1-2月,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价,接受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期绩效评价。
4.2023年1-2月,对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国际品牌创建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项目验收合格,拨付50%资金。
5.2023年6月,完成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国际品牌创建项目整体总结报告,接受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建立知识产权、经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商务、海关等部门联系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本地区品牌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绩效考核。全市设立品牌提升行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00万元,经验收合格达到培育目标的名优品牌项目,每个中央财政支持10万元,30个合计投入300万元,经验收合格达到培育目标的国际品牌项目,每个中央财政支持20万元,30个合计投入600万元,鼓励县市区加大对商标品牌发展的财政投入。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形式推介宜昌特色品牌,打造宜昌整体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区域商标品牌的影响力,总结经验,建立持续开展品牌提升行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