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
打印宜昌市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实施方案
(2020-2023年)
为加快构建具有宜昌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根据《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和《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宜府发〔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区域发展的作用,为全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赋能,促进宜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建立起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统计和监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总体水平,并及时发布和上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
三、任务举措
(一)建立并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对照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进行统计和监测。
(二)发布和上报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指标。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数据进行核算分析,重要指标及时向社会发布并上报市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方法的研究,结合城市产业发展特点,确立地理标志产品分类范围、方法、原则,夯实数据获取和调查基础,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标准。
(四)建立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核算机制。对照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并实施城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进行统计和监测。
(五)发布和上报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指标。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数据进行核算分析,重要指标及时向社会发布并上报市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实施步骤
1.2020年10月-2021年3月,制定方案。研究地理标志产品统计数据获取渠道和统计分类方法,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标准。
2.2021年2月-2023年2月,实施阶段。按照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分类标准,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进行统计,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核算,重要指标及时发布和上报。其中,2022年2月,开展项目中期评价,接受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
3.2023年6月,总结验收。完成项目总结工作,接受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统计局、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设立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以市场化方式选取中介机构,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对项目实施主体予以资金支持。
(三)加强监督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完成情况为指标的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