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

日期:2022-07-19 09:20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宜昌市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实施方案
(2020-2023年)

  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宜府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工作与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培育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以解决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着力点,发挥政策合力,打通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各个环节,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实施,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专利技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推动高校院所积极转移、转化现有未充分利用的专利,让“沉睡专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新动力。

  三、任务举措

  (一)鼓励高校院所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将不具备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和未转化的“沉睡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将“专利语言”改写为易于理解的“技术语言”,明确专利技术许可条件,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对接力度,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产学研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鼓励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将闲置专利进行转让,鼓励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面向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征集方案较为成熟,实施难度不大,可向中小企业许可转让的专利技术,形成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引导中介机构结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利导航等工作。开展企业专利技术需求调查,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搜索推荐相关专利,促成专利许可或转让,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积极搭建专利技术对接平台。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与全国现有的专利技术转移平台进行有效对接,有效利用“互联网+”模式,辅导中小企业线上检索专利技术,鼓励中小企业与专利技术持有人进行线上供需对接和技术咨询,强化信息交流,拓宽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

  (五)鼓励高校院所探索建立规范、便捷、开放的专利快速许可等新型许可模式。提前设定清晰、合理的专利技术许可条件,通过在线签约等方式简化许可流程,鼓励降低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资金成本,解决高校院所在专利许可过程中面临的商业谈判时间长,信息不对称和供需不匹配等问题。

  (六)广泛开展专利技术交易对接会。组织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专利技术供给方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方面对面对接,洽谈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实现专利技术转移转让。

  四、实施步骤

  1.2020年12月,完成《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工作方案》的制定印发工作。

  2.2020年11月至2022年1月,启动建设项目,开展政策宣传。联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供需对接,促成专利许可或转让。

  3.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期评价结果,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争取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完成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总结,接受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三峡大学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工作,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和年度工作目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设立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我市中小企业从市域外、非关联企业以转让方式引进无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并转化实施的专利,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20万元。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每年按上一年度交易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每转化1件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强化监督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指标的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做好工作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